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还吗

2024-05-27

1.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还吗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不一定需要还。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所负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可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当事人也就无需对配偶婚内在外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如果是配偶为了夫妻家庭生活在外背负了债务,则该债务就算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此就都要偿还。
一、一方赌博欠的债婚后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夫妻一方赌博的欠债是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还。赌博的欠债属于非法债务,法律不予保护。并且该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进行偿还。夫妻双方只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标注个人债务的欠条属于夫妻债务的话,另一方是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有什么例外
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形:
1、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的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双方合意的意思表示,必须由双方签字确认,或者一方签字另一方后期也认可。
该债务必须为维护家庭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需要而背负的债务,如果超出了范围,则需要债权人进行举证,证明该债务处于正常范围之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还吗

2.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还吗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不一定需要还。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所负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摘要】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还吗【提问】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不一定需要还。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所负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回答】
您能补充下吗,我有点不太理解【提问】
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可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当事人也就无需对配偶婚内在外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回答】

3.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还吗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不一定需要还。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所负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可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当事人也就无需对配偶婚内在外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如果是配偶为了夫妻家庭生活在外背负了债务,则该债务就算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此就都要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还吗

4. 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有义务去偿还吗?


5. 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


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

6. 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有偿还义务吗

夫妻单方借款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需要看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还款的义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理应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在认定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可以从以下四点确定:
第一,债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第二,债务发生的时间,是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三,债务的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第四,夫妻之间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

7. 夫妻一方在外借的钱要夫妻双方偿还吗

  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一方在外借的钱要夫妻双方偿还吗

8.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的钱 另一方需不需要承担

如果夫妻其中一放在外借钱,但是并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的,那么此时是不能认定为共同的债务的。如果是婚前已经欠了,但是确定是用在了夫妻生活中,那么是可以认定为时夫妻的共有债务,如果是夫妻共有的债务那么就要一同偿还。
一、夫妻其中一方在外面借钱另一方承担债务吗?      1、若是夫妻中的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欠款,并且这个欠款还不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则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虽然是婚前欠款,但确实用于了婚后共同生活,则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      2、婚后原则上一方的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婚后有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或者也没有共同签字的,除非欠款是在合理范围内,并且也是用在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中,否则的话也是按照个人债务处理,而不能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二、夫妻一方借钱可以认定是共同债务吗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三、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      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      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五、婚前债务会转为共同债务吗      对于婚前债务能否转为共同债务,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现行法律对婚前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对于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民法典》没有规定,但2003年最高法院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有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在1993年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由以上的法条可见一斑,我国《民法典》对婚前债务转为共同债务立法是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予以确立的,而且规定得非常简单,对债务人配偶应当承担怎么样的责任等没有具体的规定,这样简单的规定也很不完善,司法实践中也很难操作,实践中由于法官理解的差异,使得案件判决结果很难达到公正性、统一性。      对于夫妻共有债务的认定,如果是用于夫妻生活,其中包括在子女生病时的就医费用,以及子女在学习和生活的时候所用的费用,再就是,在赡养老人时所花费的费用,如果因为以上的行为而产生了债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要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