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算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2024-05-16

1. 如何算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农村户籍是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1、可以领取的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可以领多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3、如何领: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是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农村户籍的,有的地方是发放一次性失业金救助金)。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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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算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2. 如何算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领取失业办现金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3.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是如何计算

怎么算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平均缴费工资×40%×缴费年限假设外来务工人员小王的户籍在湖南,毕业后一直在广州工作并买了5年零3个月的社保,最近他失业了,打算离开广东回老家发展,失业前一年的平均缴费工资为5000元。根据《通知》,小王若不打算在广州按月领取失业保险,也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话,可以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省人社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每满一年,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不满一年的缴费时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那么,小王可以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就是5000元×40%×5年=10000元。与此同时,为了体现失业保险的保障原则,《通知》规定,个人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低于参保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高于月最低工资标准80%乘以24之积的,按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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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是如何计算

4.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算

社保中的失业保险虽然能对失业人员起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作用,但领取时须符合相关规定的限制条件,领取的金额也根据每个人的缴纳情况而定。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1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2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3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4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1、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金的计算: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如前次失业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未能足期,可与本次失业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时,累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2、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社保:失业人员缴纳社保分为两类:一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此类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个人只需缴纳养老保险费。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此类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保费均需要由个人缴纳。失业人员离开原单位,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续缴社保,需要缴纳的保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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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次性失业金怎么算的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2014年广州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是多少?2014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
      怎么算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平均缴费工资×40%×缴费年限      假设外来务工人员小王的户籍在湖南,毕业后一直在广州工作并买了5年零3个月的社保,最近他失业了,打算离开广东回老家发展,失业前一年的平均缴费工资为5000元。根据《通知》,小王若不打算在广州按月领取失业保险,也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话,可以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省人社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每满一年,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不满一年的缴费时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那么,小王可以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就是5000元×40%×5年=10000元。      与此同时,为了体现失业保险的保障原则,《通知》规定,个人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低于参保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高于月最低工资标准80%乘以24之积的,按最低工资标准80%乘以24之积计发。      以广州为例,2014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1550×80%=1240,1550×80%×24=29760,即是说,个人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总额若低于1240元,按1240元进行发放;高于29760元,则按29760元予以发放。

一次性失业金怎么算的

6. 一次性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月平均缴费工资*20%+ (月平均缴费工资*2%*多缴月数)。 【计算举例】吴先生连续缴纳失业保险20个月,月 平均工资 4000元,失业后吴先生可领取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4000*20%+ (4000*2%*8)=800+640=144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有法律依据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职工被认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本人提出解约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一)每月25号前向社保部门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均需以下材料:(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3)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4)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复印件一张(正反面);(5)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6)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可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按参保情况计算。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金领取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如果你处于新旧失业保险条例过渡期间失业的,根据你现在参保的情况计算可领取的待遇如下(按月申领):1.失业保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以现参保资料计算可领取1个月)2.求职补贴=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15%(适用于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者不发求职补贴)。3.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补助=(原农民工缴费月数-12)×失业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2%(适用于“原农民工缴费月数”大于12个月的失业人员)另: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失业保险金,如选择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算在待遇包括:1.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未核待遇缴费月数÷12)×本人失业前十二个平均缴费工资×40%+剩余未领取期限×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25%2.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补助=(原农民工缴费月数-12)×失业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2%(适用于“原农民工缴费月数”大于12个月的失业人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 一次性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未核待遇缴费月数÷12)×本人失业前十二个平均缴费工资×40%+剩余未领取期限×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2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次性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8. 一次性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我们知道,遭遇工伤的,可能会丧失劳动能力,进入失业状态。已经失业的,如果购买了失业保险的,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那么,工伤一次性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呢?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每月25号前向社保部门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均需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      (4)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复印件一张(正反面);      (5)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6)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可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按参保情况计算。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金领取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      如果你处于新旧失业保险条例过渡期间失业的,根据你现在参保的情况计算可领取的待遇如下(按月申领):      1.失业保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以现参保资料计算可领取1个月)      2.求职补贴=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15%(适用于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者不发求职补贴)。      3.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补助=(原农民工缴费月数-12)×失业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2%(适用于“原农民工缴费月数”大于12个月的失业人员)      另: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失业保险金,如选择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算在待遇包括:      1.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未核待遇缴费月数÷12)×本人失业前十二个平均缴费工资×40%+剩余未领取期限×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25%      2.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补助=(原农民工缴费月数-12)×失业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2%(适用于“原农民工缴费月数”大于12个月的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