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部门有权制定规章

2024-05-13

1. 哪个部门有权制定规章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关的当事人需要知晓。
法律上的行政规章是由谁制定的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      具体如下:      规章是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活动和有关人员行为,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实施的、具有行政约束力和道德行为准则的规范性文书的总称。      规章按其性质、内容,可分为行政规章、组织规章、业务规章和一般规章。      1.行政规章。按作者及其权限,可分两类:      (1)国务院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和自治区政府所在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行政规章常用规定、办法、细则等文种。      2.组织规章。是指对一个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原则、成员及其权利义务、机构及职权、活动及纪律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组织规章的常用文种是章程。      3.业务规章。是指对专项业务的性质、内容、范围及其运作规范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业务规章的常用文种为章程。      4.一般规章。一般规章是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和活动,在其职权内制发的规章。这类规章便是通常所说的规章制度。一般规章的常用文种有规定、办法、准则、细则、制度、规程、守则、规则等。      规章制度在政府机关的工作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需要合理的运用有关的条例,确保自己的权益损失不会太大,但是最为重要的是自己需要学会合理的应对不同的情况,进而更好的解决有关的问题,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哪个部门有权制定规章

2. 规章是由哪个部门制定的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关的当事人需要知晓。
法律上的行政规章是由谁制定的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      具体如下:      规章是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活动和有关人员行为,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实施的、具有行政约束力和道德行为准则的规范性文书的总称。      规章按其性质、内容,可分为行政规章、组织规章、业务规章和一般规章。      1.行政规章。按作者及其权限,可分两类:      (1)国务院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和自治区政府所在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行政规章常用规定、办法、细则等文种。      2.组织规章。是指对一个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原则、成员及其权利义务、机构及职权、活动及纪律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组织规章的常用文种是章程。      3.业务规章。是指对专项业务的性质、内容、范围及其运作规范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业务规章的常用文种为章程。      4.一般规章。一般规章是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和活动,在其职权内制发的规章。这类规章便是通常所说的规章制度。一般规章的常用文种有规定、办法、准则、细则、制度、规程、守则、规则等。      规章制度在政府机关的工作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需要合理的运用有关的条例,确保自己的权益损失不会太大,但是最为重要的是自己需要学会合理的应对不同的情况,进而更好的解决有关的问题,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3. 规章由哪一职权部门制定

  规章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是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活动和有关人员行为,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实施的、具有行政约束力和道德行为准则的规范性文书的总称。
  规章按其性质、内容,可分为行政规章、组织规章、业务规章和一般规章。
  1.行政规章。按作者及其权限,可分两类:
  (1)国务院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和自治区政府所在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行政规章常用规定、办法、细则等文种。
  2.组织规章。是指对一个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原则、成员及其权利义务、机构及职权、活动及纪律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组织规章的常用文种是章程。
  3.业务规章。是指对专项业务的性质、内容、范围及其运作规范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业务规章的常用文种为章程。
  4.一般规章。一般规章是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和活动,在其职权内制发的规章。这类规章便是通常所说的规章制度。一般规章的常用文种有规定、办法、准则、细则、制度、规程、守则、规则等。

规章由哪一职权部门制定

4. 属于部门规章的有哪些


5. 部门规章有哪些

法律分析:部门规章,习惯上也称规章,是国务院下属的各个部、委员会、直属厅、局、属制定的,一般没有公布令,名称一般都叫做“办法”、“规定”。例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部门规章有哪些

6. 规章是谁制定的?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
规章按其性质、内容,可分为行政规章、组织规章、业务规章和一般规章。
1.行政规章。
按作者及其权限,可分两类:(1)国务院部门规章。
是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
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和自治区政府所在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2.组织规章。
是指对一个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原则、成员及其权利义务、机构及职权、活动及纪律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
组织规章的常用文种是章程。
3.业务规章。
是指对专项业务的性质、内容、范围及其运作规范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
业务规章的常用文种为章程。
一般规章。
一般规章是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和活动,在其职权内制发的规章。
这类规章便是通常所说的规章制度。
一般规章的常用文种有规定、办法、准则、细则、制度、规程、守则、规则等。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条,制定规章,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
第四条,制定规章,应当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
制定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7. 属于部门规章的有哪些

法律分析: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员会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数量较多,也是经济法的渊源。例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属于部门规章的有哪些

8. 规章是谁制定的?

法律分析: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国务院制定的叫行政法规。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叫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叫部门规章。省级及以下政府没有制定规章的权力。省级的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叫地方性法规。以上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适用范围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