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事业单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

2024-05-12

1. 按照国家规定,事业单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

2014年。
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待遇水平与缴费相关联,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扩展资料:
出台背景: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始建于1955年,60年来,对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稳定干部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创造了良好条件。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险法和国家“十二五”规划也作出了相应规定,一些地方还进行了试点和探索。
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建立与其他职工统一的、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化解待遇差距大的矛盾。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事业单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

2. 按照国家规定,事业单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

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比例为20%;个人缴费基数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比例为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摘要】
按照国家规定,事业单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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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比例为20%;个人缴费基数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比例为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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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实施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从2014年10月开始个人交保险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养老金并轨正式启动,这意味着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喵喵保)

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实施

4. 机关事业单位从哪年开始交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从2014年10月1日的时候开始交的。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法律依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待遇水平与缴费相关联,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5.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从哪一年开始交的?

法律分析: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是从1992年10月开始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第一条 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从哪一年开始交的?

6.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从哪一年开始交的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从2014年10月1日的时候开始交的。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购买的养老保险比例是非常高的,所以这部分人员在退休以后退休金也是非常高的,完全不用担忧自己的老年生活。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想要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主要就是因为福利待遇非常好,而且工作也非常稳定,缴纳的社保以及公积金比例都是非常高的,能够保障工作人员的基础生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从哪一年开始交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与什么有关1、工龄。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公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考核标准,对于5年工龄10年工龄的人来说,退休以后的待遇都是不一样的,区别甚至有5倍,6倍。2、档案工资。但工资主要是记载职称变化的,所以也会影响到退休金。职称越高,退休以后的退休金也就会越多。3、编制。真是有事业编行政编等种类,不同的编制对应的退休金标准也是不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要交多久同样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需要缴纳15年。不管是在什么机构购买养老保险,基本的标准就是必须交满15年就交满15年,才可以再办了退休手续以后领取到退休金,所以大家一定要关注自己的保险缴纳时间的问题,如果在退休的时候缴纳时间还没有满15年,自然会给我们造成比较大的困扰。因为需要去办理已补交手续或者是转移手续,这些都是非常麻烦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从哪一年开始交的的内容就跟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如果大家想要缴纳养老保险,但是不清楚具体的缴纳情况的话,建议大家去咨询公司的负责人员。法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社保中心: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下简称《决定》)确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我部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执行《规程》提出如下要求:一、 充分认识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制定和施行统一规范的经办规程,是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规范经办行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决定》,深刻认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入了解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准确把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的内容,明确《规程》的具体要求。要采取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和经办规程的相关内容,对涉及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关系转移、信息咨询等问题,要组织参保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讲解,帮助参保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和主要业务流程,自觉配合和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落实。二、准确把握《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规程》明确了参保登记、申报核定、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保险关系转移、待遇管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基金管理、统计分析、稽核和内控、档案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信息管理等业务环节的主要内容,规定了具体操作程序、标准和要求。各地在贯彻落实《规程》的过程中,要准确把握《规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要做好参保资源管理和基金征缴工作,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参保范围和相关条件,厘清参保单位和人员,认真组织参保缴费等相关工作;加强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管理,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核定发放工作;加强参保信息的保密工作,妥善保管好参保信息数据和业务档案等资料。要突出抓好基金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单独记账、核算,按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在保持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经办岗位职责、权限和服务标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有章可循。三、加强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是一项长期的日常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统一经办规程,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要下大力气抓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纳入“金保工程”建设,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大力推行电子社保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缴费、领取待遇和权益查询;要精心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计工作,认真准确填写相关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合理整合现有经办管理服务资源,实行统一管理,适当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经办和服务设施,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地要严格按照《决定》和《规程》的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任务分工、配套措施等作出具体部署。要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工作顺畅。要建立联系人制度,及时与参保单位沟通协调,跟踪了解《规程》的施行情况。要加强对参保单位的业务经办培训。要及时研究、解决经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请及时向部社保中心反馈。

7.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的。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十二条 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扩展资料: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三条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8.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十二条 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扩展资料: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三条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