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债权请求权的是

2024-04-29

1. 不属于债权请求权的是

法律分析: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在其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有权请求侵害人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物权请求权是保护物权的一项专门的制度,是民法上的一项独立请求权制度。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一种索求性、进取性的请求权。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  (1)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性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为,权利人仅仅要求将受到妨害的物权恢复到其完满状态。而受害人欲请求行为人损害赔偿者,则应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有过错。  (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  (3)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  (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如租赁物的承租人对他人侵害租赁物的行为可以提起诉讼行使上述权利。  因此,这是一种对物诉讼。而债权性请求权的行使是以相对人为对象,且以权利人受到实际损害为前提。因此,只有受到损害者才可以侵害方为被告提起诉讼,故这是一种对人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不属于债权请求权的是

2. 债权请求权的分类

债权请求权主要有以下四种分类:
1.合同之债请求权(包含金钱,行为,看合同如何约定)
2.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
3.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
4.侵权之债请求权
一、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流程如下:
1、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
3、法院排期开庭;
4、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5、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一、民事诉讼的特点如下:
1、强制性。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
2、公权性;
3、程序性;
4、特定性。民事诉讼的对象具有特定性。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5、自由性;
6、规范性与正当性。
二、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如下: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的流程为原告起诉、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等。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包括什么
1.债权请求权;(1)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利息请求权;(2)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主要是损害赔偿请求权;(3)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主要有必要费用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4)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5)其他债权请求权,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赔偿请求权;2.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又称物权请求权通说认为,物上请求权是指基于物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主要有返还财产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和所有权确认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与物权不同,物权具有永久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3.人身权请求权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性质有所不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情况也不同应根据诉讼时效的立法目的分别不同情况而定。
三、我国抵押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对抵押权的处分
1.抵押权的让与。抵押权属于一种财产权,因此具有让与的可能性,但是,由于抵押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因此依据抵押权的从属性之要求,抵押权必须随同其所担保的主债权一并转让。
2.将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3.抵押权的抛弃。抵押权的抛弃可分为相对抛弃与绝对抛弃。
(二)保全抵押权的权利
抵押物价值减少防止权。《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恢复抵押物的价值请求权或增担保请求权。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规定,当抵押人的行为已经使抵押财产的价值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三)物权请求权
抵押权属于物权,因此抵押权人也享有《民法典》物权编所规定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物权请求权,但是,由于抵押权人并不占有抵押财产,故此,原则上其不得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四)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抵押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当然受到侵权行为法的保护。《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因此,抵押权人于抵押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3. 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吗

债权不等同于请求权。本人认为这里的请求权需要限缩理解,民法上的请求权有多个分类,如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等。其中债权请求权是债权的一项权能。请求权——支配权体系是根据“权利的效力”这一标准划分出来的,解决的是不同的权利发生怎样的不同效果。债权——物权体系是根据“权利的客体”这一标准划分出来的,解决的是不同的权利指向的对象为何,是在康德哲学影响下,德国民法“债物二分”的立法体系中的权利类型。
一、物上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利
其产生根据在于物权是对客体进行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当物权人的支配权受到他人侵害时,为恢复权利人对客体的圆满支配状态,物权人才应行使此项请求权。
物权的请求权与物权具有共同的命运。日本的民法学者认为物权的请求权没有理由离开物权而独立存在。但是,应该指出,物权的请求权不同于物权本身。尽管物权的请求权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而且与物权不可分离,但物权的请求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是一种相对法律关系,它和作为绝对权的物权是有区别的。对于权利人来说,一方面只有在其物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才能针对特定的侵害人行使物上请求权,而不能针对任何其他人行使物上请求权。物权人行使物权则可排斥任何第三人的干涉。另一方面,物权请求权在制裁上仍然是以请求相对人为一定的行为与不为一定的行为为内容的,因此它也属于请求权的范畴。而物权则是支配权,不是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是的,就是当物质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请求归还,或者是请求排除妨碍的权利。一般来说,主要是为了保证物质的圆满。针对的是物。
二、所有权确认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确认物权是物权请求权的一种,不适用诉讼时效。这是因为,物权是一种对世权,有要求他人不得加以侵害的权利。但是,物上请求权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则属于已经转化了的物权,因具有债权的属性而适用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吗

4. 债权请求权的权利主体

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在公权力不法侵害私权利的情况下,民事主体可以依据私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主动要求公权力机关纠正不法行为,如果不能实现,将进一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5. 下列关于物上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多项)

A,D。
物上请求权旨在恢复物权人对其标的物的支配状态,从而使物权得以实现。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目的在于消除损害。它是在不能恢复物的原状时,以金钱作为赔偿,补偿物权人受到的财产损失。基于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必须是实际上受有损害,即标的物价值的减少或灭失;物上请求权则不以此为要件。
拾得遗失物,返还请求(无过错)。债权请求:停止侵害.........,

下列关于物上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多项)

6. 民法上的请求权,按其性质主要分为哪三大类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
    债权上的请求权:赔偿损失请求权,基于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请求权;
  物权上的请求权:确认所有权,排除妨碍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消其特点是:( l )具有相对性;( 2 )具有非公示性;( 3 )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权利,因为民事诉讼可以分为三种,即确认、给付、变更之诉.这三种诉讼中给付之诉是民事诉讼的核心,而给付之诉的基础就是请求权。请求权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只是某权利的内容(权能)。请求权与债权的关系是:请求权是债权的主要内容,但债权又不限于请求权,债权的权能除了请求权之外,还包括“选择、解除、终止等权能”。而且,债权请求权因时效而消灭时,债权虽然减损了其强制力量,但仍然存在。债务人仍为履行之给付者,,不得以不知时效为理由,而主张返还(《 民法通则)第138 条、《 民通意见》 第173 条)请求权既然可以是某权利的内容,说明它是基于基础权利而发生的,有基础权利,才能有请求权。除危险请求权。
  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人格权上的请求权,身份权上的请求权(抚养费、赡养费)。

7. 民法上的请求权,按其性质主要分为哪三大类?

请求权的类型:
1、债权的请求权
(1)缔约过失请求权;
(2)侵权的请求权;
(3)无因管理请求权。体现在请求本人偿还必要费用;请求本人清偿必要债务;请求本人承担损害赔偿之责。
2、物权请求权,具体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妨碍预防请求权。
3、占有保护请求权,主要包括在占有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而使占有人享有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妨碍排除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4、人格权和身分权上的请求权,人格权上的请求权,主要是指人格权受到侵害情况下,产生的停止侵害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身分权上的请求权,主要包括抚养请求权,赡养请求权等。
5、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主要是指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的情况下,产生以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的请求权等。
6、继承权上的请求权。主是针对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继承人有依法获得继承财产的请求权。

民法上的请求权,按其性质主要分为哪三大类?

8. 我国民法权利中的支配权、抗辩权、形成权、请求权分别指哪些权利

  中国民法继承了大陆法系中关于民事权利的体系。你所说的这四类权利是一个总称,其各自又包含很多更为具体的权利。例如甲的手表被乙偷了,乙占有了这个手表,而丙又抢走了乙占有的手表。在这种情况下,甲是所有权人,对于手表享有物上请求权;乙虽然偷了手表,但我国法律对于无权占有人规定了“占有的保护”制度,乙在失去占有后一年内如果没有向丙提出返还手表的请求,那么这一权利就会消灭。
  支配权,简单地说就是权利人对于权利的对象能够自主支配,并排除他人的干涉。比较典型的支配权是物权,而物权又分成所有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准物权)和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案例中甲对于手表享有支配权。
  抗辩权是基于他人行使请求权时对该主张提出抗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双务抗辩权;在担保法中规定了先诉抗辩权;在民法通则中规定了诉讼时效抗辩权。案例中,如果小偷乙在一年后对丙提出起诉要求归还抢走的手表,那么丙可以根据乙的权利已经消灭进行抗辩,这就是抗辩权。
  形成权,即权利人仅凭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形成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在本案中,如果权利人甲说,既然你丙占用了我的手表这么长时间,那我不要了送给你好了,则因为甲单方面的一个赠与行为,导致两个法律关系的变动,一是甲对于手表的支配权的消灭,二是丙对于手表的支配权的产生。
  再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了一个购房合同,由于他的行为能力不能达到从事这种行为的要求,因而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此时需要由他的监护人进行追认,如果监护人追认其购房行为,则这一法律行为始有效力。这就是形成权,其他的形成权还有撤销权、抵消权、解除权(比如合同解除)
  请求权,是民事权利体系的核心,即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以及人身请求权(如求婚)等。比如债权,下面又分为法定债权(包括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和约定债权(比如合同之债)。

  可以说,如果民法是一座大厦,那么民事权利体系就是大厦的地基。掌握好民事权利的体系,对于学习民法来说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