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或者其他政府机关可以接受捐款吗?如果不能,如何解决。

2024-05-15

1. 扶贫办或者其他政府机关可以接受捐款吗?如果不能,如何解决。

可以向部分政府机关或者公益性事业单位直接捐款。
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主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卫生计生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捐赠是指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人)自愿无偿向卫生计生单位(以下简称受赠单位)提供资金、物资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帮助。
第四条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无偿;
(三)符合公益目的;
(四)非营利性;
(五)法人单位统一接受和管理;
(六)勤俭节约,注重实效;
(七)信息公开,强化监管。
第五条卫生计生单位可以接受以下公益事业捐赠:
(一)用于医疗机构患者医疗救治费用减免;
(二)用于公众健康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
(三)用于卫生计生人员培训和培养;
(四)用于卫生计生领域学术活动;
(五)用于卫生计生领域科学研究;
(六)用于卫生计生机构公共设施设备建设;
(七)用于其他卫生计生公益性非营利活动。

扩展资料:
书面捐赠协议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捐赠人、受赠人名称(姓名)和住所;
(二)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和价值,以及来源合法性承诺;
(三)捐赠意愿,明确用途或不限定用途;限定捐赠用途的,应当附明细预算或方案;
(四)捐赠财产管理要求;
(五)捐赠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捐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

扶贫办或者其他政府机关可以接受捐款吗?如果不能,如何解决。

2. 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吗

.“是的全额扣除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根据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题目中,应纳税额=捐赠允许扣除的限额=40000×(1-20%)×30%=9600(元)>实际捐赠金额9000元,所以是全额扣除的哦,见解析中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0×(1-20%)-9000]×20%-1410=3190(元)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可以全额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法律依据:《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二、对受赠者和转赠者资格的认定鉴于现阶段各级地方红十字会机构管理体制多元化的情况,为使接受的捐赠真正用于发展红十字事业,维护国家正常的税收秩序,对受赠者、转赠者的资格认定为:(一)完全具有受赠者、转赠者资格的红十字会县级以上(旨县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及办事机构、编制经同级编制部门核定,由同级政府领导联系者为完全具有受赠者、转赠者资格的红十字会。捐赠给这些红十字会及其“红十字事业”,捐赠者准予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二)部分具有受赠和转赠资格的红十字会由政府某部门代管或挂靠在政府某一部门的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为部分具有受赠者、转赠者资格的红十字会。这些红十字会及其“红十字事业”,只有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号召开展重大活动(以总会文件为准)时接受的捐赠和转清,捐赠者方可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除此之外,接受定向捐赠或转赠,必须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认可,捐赠者方可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

3. 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吗

.“是的全额扣除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根据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 题目中,应纳税额=捐赠允许扣除的限额=40000×(1-20%)×30%=9600(元)>实际捐赠金额9000元,所以是全额扣除的哦,见解析中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0×(1-20%)-9000]×20%-1410=3190(元)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可以全额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法律依据:《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二、对受赠者和转赠者资格的认定鉴于现阶段各级地方红十字会机构管理体制多元化的情况,为使接受的捐赠真正用于发展红十字事业,维护国家正常的税收秩序,对受赠者、转赠者的资格认定为:(一)完全具有受赠者、转赠者资格的红十字会县级以上(旨县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及办事机构、编制经同级编制部门核定,由同级政府领导联系者为完全具有受赠者、转赠者资格的红十字会。捐赠给这些红十字会及其“红十字事业”,捐赠者准予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二)部分具有受赠和转赠资格的红十字会由政府某部门代管或挂靠在政府某一部门的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为部分具有受赠者、转赠者资格的红十字会。这些红十字会及其“红十字事业”,只有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号召开展重大活动(以总会文件为准)时接受的捐赠和转清,捐赠者方可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除此之外,接受定向捐赠或转赠,必须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认可,捐赠者方可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

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吗

4. 扶贫强制捐款违法吗

法律分析:强制捐款违反了《慈善法》相关规定。我国《慈善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同时,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显然,法律不但不允许强制捐款,还规定了对强制捐款的处理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三十二条 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同时,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

5. 扶贫强制捐款违法吗?

法律分析:
强制捐款违反了《慈善法》相关规定。我国《慈善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同时,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显然,法律不但不允许强制捐款,还规定了对强制捐款的处理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三十二条 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同时,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

扶贫强制捐款违法吗?

6. 扶贫强制捐款违法嘛

法律分析:强制捐款违反了《慈善法》相关规定。我国《慈善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同时,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显然,法律不但不允许强制捐款,还规定了对强制捐款的处理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三十二条 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同时,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

7. 扶贫款属于公益性捐赠吗?

法律分析:
这个通常不属于公益性捐赠,而属于赞助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扶贫款属于公益性捐赠吗?

8. 扶贫强制捐款违法吗

法律分析:强制捐款违反了《慈善法》相关规定。我国《慈善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同时,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显然,法律不但不允许强制捐款,还规定了对强制捐款的处理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三十二条 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同时,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