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育津贴怎么领取,西安生育津贴领取方式

2024-05-14

1. 西安生育津贴怎么领取,西安生育津贴领取方式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哪些人可以申领?
 
 参加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女职工,是待遇享受主体。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不享受此津贴,其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依然由用人单位支付。
 
   津贴标准
 
 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份)÷365(天数)×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怎么计算自己可以领多少?
 
 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份)÷365(天数)×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举例;西安某公司某女职工于2018年1月8日起休产假,并于9日正常生育。某公司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这名女职工可领取生育津贴:5000元*12月/365天*98天=16109.59元。
 
 休假天数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第619号令),具体如下: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关于生育津贴的发放问题
 
 《通知》明确,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如上述的某公司的某女职工本人按照国家法定休假期间的实际工资之和,高于其应享受的生育津贴16109.59元,两者之间的差额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关于生育保险的缴费问题
 
 女职工准备进行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连续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其生育津贴,待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生育保险基金再将生育津贴拨付用人单位。

西安生育津贴怎么领取,西安生育津贴领取方式

2. 西安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3. 西安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分娩之日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就是要按女职工在休产假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按照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发放,从而也是用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支付,这与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所规定的法律,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处于劳动期内,但是又因为怀孕或者是进行分娩,那么国家就会相应地给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如果是具备当地户籍或者是农村户口的妇女要生育,这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在职或者是失业,曾经参加过当地城镇社会保险所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并不是本地户口的劳动妇女,但与相关的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一种劳动关系,甚至还享有五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西安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4. 西安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分娩之日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就是要按女职工在休产假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按照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发放,从而也是用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支付,这与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所规定的法律,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处于劳动期内,但是又因为怀孕或者是进行分娩,那么国家就会相应地给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如果是具备当地户籍或者是农村户口的妇女要生育,这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在职或者是失业,曾经参加过当地城镇社会保险所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并不是本地户口的劳动妇女,但与相关的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一种劳动关系,甚至还享有五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西安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西安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6. 西安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已交满十二个月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未交满十二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待该职员的生育保险交满十二个月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用人单位。有参保西安市生育保险,且在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后生育或流产休产假的女职工才能享受生育津贴福利。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女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十二个月三百六十五天下列对应的产假天数=生育津贴给付金额。女职工顺产有九十八天产假:难产可增加十五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十五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者,有十五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满四个月流产者,有四十二天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7. 西安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西安市发布的相关规定,西安市的女职工如个人缴费满12个月的,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不足12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垫付,待缴费满12个月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如下:(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2)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西安生育保险基金对参保职工的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法律依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二、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三、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四、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西安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8. 西安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西安市发布的相关规定,西安市的女职工如个人缴费满12个月的,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不足12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垫付,待缴费满12个月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如下:(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2)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西安生育保险基金对参保职工的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法律依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二、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三、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四、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