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钱债权有哪些

2024-05-16

1. 非金钱债权有哪些

一、非金钱债权有哪些
非金钱债权一般有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等以某种行为实施后方能实现的债权,这种债权不是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二、非金钱债务违约责任的例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三、非金钱债务违约如何继续履行
非金钱债务,是指除货币支付以外的债务,如提供货物、劳务、完成一定工作量等。非金钱债务不同于金钱债务,其标的往往更具特定性和不可替代性,所以非金钱债务的履行更加强调实际履行原则。
当事人在履行非金钱债务时存在违约行为时,包括不履行非金钱债务和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时,通常守约方均可请求违约方实际履行。在违约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时,守约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违约方履行其非金钱债务。但守约方的履行请求,并不排除经守约方的请求,由违约方主动实际履行非金钱债务。
四、非金钱债权的执行有哪些措施?
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冻结。这是对被执行人在金融储蓄机构的存款所使用的手段。
2、划拨。这是将被执行款项从存款机构帐户内划出,并直接划入执行机关所指定帐户的强制执行措施。这种措施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行政机关均可适用。
3、扣留、提取。是对劳动收入直接从发放或存放处扣留与提取的执行措施。
4、强制交付。这是以强制方法实际交付特定物给申请人的措施。一般来说,须是特定物才有交付的必要。交付的形式可以是当事人双方当面交付,也可以是由执行机关转交。
5、强制迁出或强制退出。对于占有房屋的被执行人,则适用强制退出的措施。
6、强行拆除。是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予以拆除的一种执行措施。主要用于:对违章建筑的拆除,以及在开发建设中对逾期拒不搬迁人也经常适用。
7、强行销毁。这种执行措施是将物品予以损毁,使其丧失使用价值与功能的方法,如用火焚烧、用机器破碎等。
8、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和收购。查封,是对执行的财物进行清核后张贴封条、原装封存的措施。扣押,是将被执行财物强制押管的措施,扣押所需保管费用由被执行财物所有人负担。变卖,是对查封、扣押物,在义务人仍拒不履行义务时,将其按商品进行出售的执行措施,所卖款项用于支付义务人应付之债务。

非金钱债权有哪些

2. 金钱债务与非金钱债务的根本区别


3. 非金债权

法律分析:非金债全称:非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资产。一般为操作方式为:资产管理公司从债权人手上收购不良债权,与债务人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未来债务的偿还安排,同时要求原债权人或者原债权人母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非金债权

4. 金钱债权和非金钱债权区别

法律分析:金钱债权是指金钱为内容的债权,非金钱债权是指以行为、物、或智力成果为内容的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5. 金钱债权和非金钱债权区别?

法律分析:
金钱债权是指金钱为内容的债权,非金钱债权是指以行为、物、或智力成果为内容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金钱债权和非金钱债权区别?

6. 金钱债权是什么意思

金钱债权的意思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一种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一、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点: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
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三、合同债权的职能有哪些
合同债权的职能有:
1、请求履行的权利。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接受履行的义务。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请求保护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
4、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债务抵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7. 金钱债权属于债务种类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法律规定的种类物之债主要是指以种类为客体的债。金钱债务就是指以金钱为客体的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一、赌博债务可以诉讼吗
赌博债务是非法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赌博而产生的债务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一是赌博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赌博输赢没有实际现金支付,输家向赢家以欠条方式确认的赌博债务;二是赌场中庄家或者专门放高利贷牟利的人向参与赌博的人员发放借款,借款人向他们出具借条而产生的赌博债务。赌博债务关系的表现形式也可能表现为借条、欠条等书面形式,但与正当的借贷关系相比有很大的区别,如借款用途可能为随意编造,利息约定不合法,最主要的是没有实际借款的交付,如借款人在赌场中得到的只是代表一定数额金钱的筹码,而不是法定货币。一些以欠条为表现形式的赌博债务往往是由以前赌博债务的高额利息形成的。
二、物品质押的借款合同怎么签订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货品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货品的权利,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
3、货品的状况
货品的状况是指货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货品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货品为何物。为避免于返还货品或实现质权时,就货品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货品的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货品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5、质押移交的时间
当出质人将货品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货品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货品,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1)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谷,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2)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货品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三、质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二)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如以仪器设备为质物的,不仅要说明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还要说明用于质押的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牌号、出产厂家、出厂日期等,并且要说明出质时质物的现况。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
(四)质押移交的时间
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谷,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

金钱债权属于债务种类吗

8. 非金钱债务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背负着一些债务,债务又分为金钱债务以及非金钱债务,那么非金钱债务的含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金钱债务的含义      非金钱债务,是指除货币支付以外的债务,如提供货物、劳务、完成一定工作量等。非金钱债务不同于金钱债务,其标的往往更具特定性和不可替代性,所以非金钱债务的履行更加强调实际履行原则。      当事人在履行非金钱债务时存在违约行为时,包括不履行非金钱债务和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时,通常守约方均可请求违约方实际履行。在违约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时,守约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违约方履行其非金钱债务。但守约方的履行请求,并不排除经守约方的请求,由违约方主动实际履行非金钱债务。      关于非金钱债务的继续履行的法律规定      我国规定这类债务在当事人违约、合理期限内,具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应继续履行。
      二、非金钱债务违约责任的例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三、非金钱债务违约如何继续履行      非金钱债务,是指除货币支付以外的债务,如提供货物、劳务、完成一定工作量等。非金钱债务不同于金钱债务,其标的往往更具特定性和不可替代性,所以非金钱债务的履行更加强调实际履行原则。      当事人在履行非金钱债务时存在违约行为时,包括不履行非金钱债务和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时,通常守约方均可请求违约方实际履行。在违约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时,守约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违约方履行其非金钱债务。但守约方的履行请求,并不排除经守约方的请求,由违约方主动实际履行非金钱债务。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非金钱债务的含义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无论是哪一种债务,我们都是需要按时进行债务的偿还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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