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捐款可以抵个人所得税?这时怎么回事儿?

2024-05-15

1. 听说捐款可以抵个人所得税?这时怎么回事儿?

以下是针对这次大地震的几条新政策:
一、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
二、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
三、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听说捐款可以抵个人所得税?这时怎么回事儿?

2. 个人捐赠如何抵扣个税?

法律分析:1、用户个人获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扣减,也可以选择在本年度汇算清缴时扣减;
2、用户个人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稿费所得、开发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税款时不扣减公益性捐赠开支,统—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减;
3、用户个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员工持股计划等所得,且按照规定采用不划入综合性所得而独立计税方法解决的,公益性捐赠开支扣减对比公示归类所得的扣减要求解决。
个人所得税是调节缴税行政机关与普通人(住户、非居民人)中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方法过程中所造成的人际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包括居民纳税人,还包括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必须对其来自国内或国外的所得缴纳个税;非居民纳税人只对其来自国内的所得缴纳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3. 个人捐赠抵扣个人所得税

个人捐赠抵扣个人所得税:
1、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等的捐赠,准予从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一、两万工资扣多少的个人所得税
首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目前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各专项扣除金,即20000-五险一金-5000-专项扣除金额,假设五险一金和各专项扣除金额均为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元。其次,根据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即:1、应纳税所得额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2、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12000部分,税率为10%;3、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25000部分,税率为20%。所以,20000元工资每个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000×3%+9000×10%+(15000-12000)×20%=159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个人捐赠抵扣个人所得税

4. 捐款能抵扣所得税吗

捐款如果有合法合规的票据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抵减的。
详细见下列文件: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文件规定:
一、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
二、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
三、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因此,个人公益事业的捐赠(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除外),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对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5. 个人捐赠如何抵扣个税

法律分析:1、用户个人获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扣减,也可以选择在本年度汇算清缴时扣减;2、用户个人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稿费所得、开发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税款时不扣减公益性捐赠开支,统—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减;3、用户个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员工持股计划等所得,且按照规定采用不划入综合性所得而独立计税方法解决的,公益性捐赠开支扣减对比公示归类所得的扣减要求解决。个人所得税是调节缴税行政机关与普通人(住户、非居民人)中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方法过程中所造成的人际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包括居民纳税人,还包括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必须对其来自国内或国外的所得缴纳个税;非居民纳税人只对其来自国内的所得缴纳个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个人捐赠如何抵扣个税

6. 个人捐赠抵扣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 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而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福利性老年服务机构、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研究开发经费(偶然所得、其他所得除外)的捐赠,准予从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对外捐赠允许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全额或者一定比例进行扣除,如果实际捐赠额超过当期可以抵扣的捐赠限额,除文件特殊规定外,对超过部分,是不能结转到下期结转抵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第三款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7. 捐款如何抵消个人所得税


捐款如何抵消个人所得税

8. 个人捐赠可以抵个税吗?能抵多少

个人捐赠可以抵个税。【法律分析】个人捐赠不抵扣个税,是可以税前扣除所得额的,一般情况下个人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是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