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造假处理结果

2024-05-14

1. 社保造假处理结果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分析】国家对社保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各种形式的骗取社保基金行为均属违法行为,骗取社保基金数额较大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社保的相关缴纳情况,是需要严格根据法律规定来执行的,涉及到公民利用社保的相关情况来进行骗保的,属于严重的侵犯了国家权益,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涉案情况严重程度来处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别的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别的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造假处理结果

2. 社保造假处理结果

法律分析:国家对社保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各种形式的骗取社保基金行为均属违法行为,骗取社保基金数额较大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社保造假处理结果

【法律分析】国家对社保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各种形式的骗取社保基金行为均属违法行为,骗取社保基金数额较大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社保的相关缴纳情况,是需要严格根据法律规定来执行的,涉及到公民利用社保的相关情况来进行骗保的,属于严重的侵犯了国家权益,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涉案情况严重程度来处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别的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别的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造假处理结果

4. 社保作假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虚假申报社保基数的,依据骗取的情节而定,不构成犯罪的,可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按诈骗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5. 社保作假后果是什么

社保作假后果具体如下:1、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务行为;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作假后果是什么

6. 社保作假怎么处理

虚假申报社保基数的,依据骗取的情节而定,不构成犯罪的,可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按诈骗罪处罚。
一、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构成犯罪吗
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不构成犯罪。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以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个人骗取医疗保险构成犯罪的,以诈骗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公私财产欺诈行为。根据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民间骗保的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起骗保的人需要承担责任。根据相关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构成犯罪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故意欺骗能否构成犯罪
故意欺骗属于违法行为。
故意欺骗是否会构成犯罪,通常需要按照具体的情节来进行分析。如果当事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的,那么这种行为就会构成诈骗罪,其他情况就不构成犯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7. 公司造假社保什么罪名

如果涉嫌金额过多,属于诈骗罪。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扩展资料:
50人“被患病”的背后,竟然藏着佛山社保惊天骗案!禅城区社保局原工作人员罗文浩熟知社保局内部的漏洞,他通过伪造虚假的报销材料,让50人“患病”后申请医保报销,共计高达千万元的“报销款”便源源不绝地流入了他自己的腰包。
聪明反被聪明误,罗文浩最终东窗事发,他的整个家族都被牵连进来。
2014年12月4日,案件在佛山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包括罗文浩在内的五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据检方的资料显示,罗文浩今年31岁,南庄人,原为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合同工。2013年8月5日,罗文浩在亲友和律师的劝说下,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真相终于大白。
更加让人震惊的是,被伪造申请医保材料的并不止关某一人。警方最后核查得知,一共有50人“被患病”后,在申请医保报销相关费用。
佛山市检察院指出,2012年11月至2013年7月间,罗文浩利用其在禅城区社保局医疗科工作、熟悉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流程的便利。
以帮忙办理社保为由向陈某等人借用身份证,后伪造上述人员异地就医病历及发票收据等虚假材料,递交至禅城区社保局及南海区社保局,申请报销职工及居民医疗保险款项,骗取报销款后据为己有。
据指控,罗文浩共用上述手段,骗取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款共计920余万元,另有227余万元未获支付。
其中,诈骗禅城区社保局39宗,骗取金额共计821万余元,另有6宗虚假医疗款项共计194万余元申请报销未获支付;诈骗南海区社保局4宗,骗取金额98万余元,另有1宗虚假医疗款项32万余元申请报销未获支付。
根据受害单位提供的医疗保险流程情况说明,可以看出按照制度,医保报销是先要通过经办分局的初审、复核、审核,再到区医疗科的审核汇总,然后才能通过银行来支付医疗待遇。
如果受害单位严格按照制度来审查的话,被告人不可能那么容易得手。被害单位其实就只是在形式上的审查,没有实质审查,所以才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漏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工作人员造假骗920万社保 50人“被患病”

公司造假社保什么罪名

8. 社保造假公司能查出来吗

真要查的话必然是可以查出来的,只要凭当事人身份证号在上班时间向当事人信息上注明的参保地的12333电话咨询就可以查询真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单位是可以解除与你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如果修改的部分不属于形成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则用人单位知道了也没用。所以,简单地说。如果工作经历是岗位所必须的,单位可以解除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还不需要给你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