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新规定2022年

2024-05-15

1. 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新规定2022年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分为租房提取、销户提取、购房提取等,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网站或公众号上进行线上或者线下预约办理。具体各类提取指南详见正文!【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5号)【各项申请条件提取指南】      一、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缴存人或者配偶同时符合多项提取条件的,仅可以一种条件申请提取;缴存人或者配偶有多套住房符合同一提取条件的,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提取对象】      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      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者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产权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网上办理:可以手机提取的事项,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众号办理提取→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60岁,女≥55岁)还可以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办理。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备注: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注: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1、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2、通过 公众号以刷脸方式进行登录及密码重置。【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经办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联系电话】      020-12345、020-12329(移动用户拨打:020-12345)

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新规定2022年

2. 广州公积金提取新规2022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分为租房提取、销户提取、购房提取等,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网站或公众号上进行线上或者线下预约办理。具体各类提取指南详见正文!【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5号)【各项申请条件提取指南】      一、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缴存人或者配偶同时符合多项提取条件的,仅可以一种条件申请提取;缴存人或者配偶有多套住房符合同一提取条件的,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提取对象】      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      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者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产权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网上办理:可以手机提取的事项,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众号办理提取→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60岁,女≥55岁)还可以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办理。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备注: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注: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1、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2、通过 公众号以刷脸方式进行登录及密码重置。【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经办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联系电话】      020-12345、020-12329(移动用户拨打:020-12345)

3. 2022年广州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

       2022年广州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1、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业务)或者微信公众号。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 审核:后台审核(1-3);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
         2、线下办理流程
         (1)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2)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                      

2022年广州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

4. 广州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4.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5.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 广州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根据我国《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 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广州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6. 广州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广州公积金提取新规为,如果员工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已达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房贷本息、支付自住房租超出了家庭月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十五以上部分,或者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了本市。那么就可以支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特点如下: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法律依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  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

7. 广州公积金提取2017新政策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
(一)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抵押贷款;
(二)单位购买、建造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专项贷款;
(三)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及其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专项贷款。
前款(一)、(二)、(三)项的贷款,应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利率,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单位、职工提供贷款或实行抵押贷款应按缴存公积金的比例和限额控制并提供担保。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订。
第二十条 用住房公积金建造的安居工程住房,对履行缴存公积金的居住困难职工按成本价出售。
第二十一条 职工购买、建造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市公积金中心批准后,提取属于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本息余额尚不足时,可以申请其配偶、同户成员或者非同户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如放弃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计划的,必须自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日起6个月内,将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入原开户银行。
第二十二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尚不足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单位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贷款的,市公积金中心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市公积金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正常支付的前提下,可以购买国债或者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保值、增值运营;住房公积金的净收益,由市公积金中心集中管理和使用,并可以用作建立住房公积金风险储备金;风险储备金的使用必须经市公积金领导机构审核批准。
住房公积金用于保值、增值运营的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决定。
第二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国、出境定居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因调动工作,接收单位不在本条例实施范围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第二十六条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其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在职工重新就业前,由市公积金中心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手续;职工重新就业后,由市公积金中心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

广州公积金提取2017新政策

8. 广州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年

提取条件:为更好地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夫妻双方名下无自有产权证明的,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起核算。具体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地点如下:办理材料:(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三)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一家)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四)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且上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发生变更的,仅需提供材料(二)及(四)的原件;若上述材料中的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办理流程:职工前往房管部门或者房产交易中心打印个人及配偶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办理地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申请提取,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租住商品住房,个人每月实际房租支出超过600元,以及租住本单位住房的,可按照现行租房提取规定办理,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