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模式有哪些?

2024-05-15

1. 融资租赁的模式有哪些?

1、直租赁(直接融资),单一投资者租赁,体现着融资租赁的基本特征,是融资租赁业务中采用最多的形式。而融资的其它形式,都是在此基础上,结合了某一信贷特征而派生出来的。2、转租凭,是指由两家租赁公司同时承继性地经营一笔融资租赁业务,即由出租人A根据最终承租人(用户)的要求先以出承租人的身份从出租人B租进设备,然后再以出租人身份转租给用户使用的一项租赁交易。3、回租赁(售后回租),又称租租赁,指由设备的所有者将自己原来拥有的部分财产卖给出租人以获得融资便利,然后再以支付租金为代价,以租赁的方式,再从该公司租回已售出财产的一种租赁交易。4、杠杆租赁,又称平衡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一种高级形式,适用于价值在几百万美元以上,有效寿命在10年以上的高度资本密集型设备的长期租凭业务,如飞机、船舶、海上石油钻井平台、通讯卫星设备和成套生产设备等。杠杆租赁是指在一项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只需投资租赁设备购置款项的20-40的金额,即可在法律上拥有该设备的完整所有权,享有如同对设备100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设备购置款项的60-80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无追索权货款解决,但需出租人以租赁设备作抵押、以转让租赁合员和收取租金的权利作担保的一项租赁交易。

融资租赁的模式有哪些?

2. 融资租赁的三种形式?


3. 融资租赁方式是什么


融资租赁方式是什么

4. 融资租赁的4种业务模式,哪种最合适

一、直接租赁(新设备新厂房投资)
①融资租赁合同;②产品买卖合同;③产品交付及技术服务协议。该模式功能:1)降低企业购置设备、厂房自筹资金比例,缓解企业前期资金压力;2)企业可灵活租金支付方式,实现现金支出与流入匹配。该模式适用企业:1)适用于厂房、大型设备技术改造升级的企业;2)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增长趋势良好,税收和利润等经济效益指标良好。
二、售后回租
①产品买卖合同;②融资租赁合同。该模式功能:1)最高可得到设备净值70-80%的融资,有效缓解企业营运资金不足;2)无需抵押物等附加条件,降低融资门槛;3)有利于企业优良资产的保值增值。该模式适用企业:1)适用于拥有大量存量资产(厂房、设备)而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2)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增长趋势良好,税收和利润等经济效益指标良好。
三、厂商租赁
①融资租赁合同②产品买卖合同;③产品交付及售后服务协议;④租赁物回购承诺。该模式功能:1)能够迅速扩大厂商服务产品销售规模,加快企业市场的扩张步伐;2)提高应收账款的管理水平,加速回收销售款,提高资金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提升信用等级;3)避免货款催收等麻烦,在降低管理成本的同时,企业将更多宝贵的资源和精力用于产品研发等主要管理方向。该模式适用企业:1)适用于提供设备生产和集成服务类产品的厂商;2)企业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产业带动性强,税收和利润等经济效益指标良好;3)产品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
四、风险租赁
①产品买卖合同;②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合同;③服务协议;④租赁物回购承诺。SPV公司由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股东设立该模式功能:1)通过“体验式营销”及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进行新产品推广,提高新产品的知名度和认知度,快速占领市场。2)加速贷款回笼,改善厂商现金流状况。该模式适用企业:1)适用于急于对新产品进行市场推广的企业;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五、创投租赁
①融资租赁合同;②租赁债权转股权协议;③产品买卖合同;④设备交付及售后服务协议;⑤股权转让协议。该模式功能:1)让经营历史短,信用记录缺乏的企业融资更为容易;2)股东权益的部分风险转移给租赁公司,降低风险;3)减少企业投资额,提高投资回报率,使核心管理团队获得较高的报酬;4)创投租赁出资人不寻求对企业资产及管理的高度控制权。该模式适用企业:1)适用于初创期成长期的企业;2)关键技术领域拥有核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科研队伍完善,技术创新能力较强或商业模式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5. 什么是融资租赁业务

一、融资租赁,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二、融资租赁的特征有:
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3.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一、融资方式有几种
融资方式有:一、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二、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三、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四、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二、融资租赁合同必须为三方吗
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融资租赁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其法律特征是: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三、转租赁是什么意思
转租赁是指转租人根据最终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从原始出租人租入租赁物后,再转租给最终承租人的一种租赁交易。早在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就将转租赁定义为“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什么是融资租赁业务

6. 融资租赁的三种形式?

融资租赁的三种形式为:
(1)直接租赁。
(2)售后回租。
(3)杠杆租赁。
融资租赁期满后,租金支付完毕,承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对租赁物的所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但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归出租人所有。

扩展资料:
融资租赁业务本身确实具有融资服务和贸易服务的两种市场功能。以融资租赁业务具备的市场功能来界定融资租赁公司是从事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还是从事促进租赁物流通销售的非金融的贸易机构,显然都不太合适。
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的债权投资业务对承租人来说就是融资服务,具有金融服务的性质。但是并不是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机构就一定是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机构完全由公司的股东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场准入标准的相关法规取得的经营范围来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融资租赁

7. 融资租赁业务

“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提折旧。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要视同自有资产计提折旧。
其折旧由出租方计提,承租方只交租金就行了
按照目前有关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其融资为目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具有的基本特征是:由承租人选定拟租赁投资物件,由出租人出资购买;具有不可解约性,承租人无权单独提出以退还租赁物件为条件而提前终止合同;所有的融资租赁交易的绝对期限,在一年以上。
更通俗的解释:
融资租赁就是你和对方签订合同,你租用对方的固定资产,按合同你出租赁费,租期到期后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就属你

融资租赁业务

8. 融资租赁公司12种主要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12种主要业务模式
                         随着融资租赁的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也逐渐增多,但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以下列12种为主,其中前5种为基本模式,后7种为创新模式。
    
          一、直接融资租赁 
         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直接融资租赁操作流程: 
         (1)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和租赁物件;
         (2)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业务申请;
         (3)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与供货厂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
         (4)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5)融资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
         (6)融资租赁公司用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作为贷款支付给供货厂商;
         (7)供货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9)租赁期满,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赁模式。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回购租赁资产。这种方式有利于承租人盘活已有资产,可以快速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顺应市场需求。
         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售后回租的操作流程:
         (1)原始设备所有人将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
         (2)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货款给原始设备所有人。
         (3)原始设备所有人作为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回卖出的设备。
         (4)承租人即原始设备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给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
          三、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
         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
         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四、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
          五、转租赁 
         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以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转租至少涉及四个当事人: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转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
          六、结构化共享式租赁 
         结构化共享式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和指定,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支付租金。其中,租金是按租赁物本身投产后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进行测算和约定,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共享租赁项目收益的租赁方式。租金的分成包括购置成本、相关费用(如资金成本),以及预计项目的收益水平由出租人分享的部分。
         通常适用于通信、港口、电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远洋运输船舶等合同金额大,期限较长,且有较好收益预期的项目。
          七、风险租赁 
         出租人以租赁债权和投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以获得租金和股东权益收益作为投资回报的租赁交易。在这种交易中,租金仍是出租人的主要回报,一般为全部投资的50%;其次是设备的残值回报,一般不会超过25%左右,这两项收益相对比较安全可靠。其余部分按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设定的价格购买承租人的普通股权。这种业务形式为高科技、高风险产业开辟了一种吸引投资的新渠道。
         出租人将设备融资租赁给承租人,同时获得与设备成本相对应的股东权益,实际上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出租人的租金的新型融资租赁形式。同时,出租人作为股东可以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决策,增加了对承租人的影响。
         风险租赁为租赁双方带来了一般融资租赁所不能带来的好处,从而满足了租赁双方对风险和收益的不同偏好。
          (一)对承租人的有利之处 
         1、较好的融资渠道。风险租赁的承租方是风险企业,因为经营历史短,资金缺乏,银行一般不愿意贷款,所以其融资渠道较少,一般渠道的融资成本较高,风险租赁可以成为一种融资的重要手段。
         2、转移风险。即将股东权益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出租人,即使出租人的股东权益不能获得收益,出租人也无权要求其他的补偿。如果采用抵押贷款,银行往往要求以公司全部资产做抵押,一旦公司无力按期偿还贷款,公司的生存将难以保证。风险租赁中的租金支付义务,也只是以所租设备做“担保”,承租方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