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2024-04-28

1. 社会救助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的特点
  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进年来来表现出如下的特点:
  (1).城乡低保对象人数发展平稳,增长趋缓。如果绘出最近10年的发展轨迹,可以看到:城市低保在2001年和2002年,救助对象人数急剧上升,而到2003年以后,则基本上保持在2200—2400万人之间。农村低保在2004年到2007年之间翻了三番,但到2008年以后增长势头明显减缓,最后保持在4000—5000万人上下。

  表1:2001—2010年城乡低保人数变化状况(略)
  (2).城乡低保发展平稳的关键是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加大。据《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提供的数字:在2009年的城市低保资金482亿元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359亿元(其中包括“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34亿元),中央“补助”占全部支出的74%。在2009年的农村低保资金345亿元中,中央财政的补助资金为255亿元(其中包括“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40亿元),中央“补助”同样占到农村低保资金的74%。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央“补助”的增长是城乡低保资金得以增长的必要条件。
  表2:城乡低保总支出与中央财政补助情况(略)
  (3).低保总支出的增加是因为低保标准不断提高。2009年,城市低保的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228元,较2008年的205元提高了11%;月人均实际补助为165元,较2008年底的144元提高了15%。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1210元,较2008年的988元提高了22%;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实际补助为64元,较2008年底的50元提高了28%。
  表3:2009年城市低保的平均标准(略)

社会救助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2. 社会救助的特点

社会救助有以下特征:(1)服务对象及救助类型的复杂性,社会救助的服务对象范围广泛,有贫穷无依的老人和儿童,有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2)工作过程的持续性,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过程具有持续性特征。社会救助通过发放救助款物,及时解决贫困群众的生存困难,使他们脱离险境(3)工作模式的融合性。

3. 社会救助的特征?

特征:一是义务的单向性。二是社会救助基金一般由政府财政拨付,社会成员不用缴纳任何费用。三是对象的限制性。四是社会救助目标的低层次性。五是社会救助手段的多样性。

社会救助的特征?

4. 社会救助的根本目的

社会救助最根本的目的是扶贫济困,保障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需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法治化是维护并实现困难群众基本权利(生存权)的核心内容之一。当前我国社会救助法治缺失,而以公法和私法为主要架构的二元法律结构体系对于社会救助的规范相对贫弱。社会救助法治进程必须形成合理健全的社会救助立法机制,寻求公法私法外的社会救助法的生存空间和价值张扬,建立相对独立的子系统。要规范公权对社会救助的干预,适当配置权力,切实依法行政,防止权力异化;通过立法培植中间力量,尽快推进并实现社会救助的多元化和社会化。要规范社会救助法的立法规划和体例,尤其防止制定错位的下位法来实施上位法的现象。

5. 社会救助的特征

社会救助有以下特征:(1)服务对象及救助类型的复杂性,社会救助的服务对象范围广泛,有贫穷无依的老人和儿童,有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2)工作过程的持续性,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过程具有持续性特征。社会救助通过发放救助款物,及时解决贫困群众的生存困难,使他们脱离险境(3)工作模式的融合性。

社会救助的特征

6. 社会救助的内容主要包括

法律分析:主要是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依靠自身努力难以满足其生存基本需求的公民给予的物质帮助和服务。 社会救助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本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专项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救助。

7. 社会救助的形式包括哪些

社会救助政策的形式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困难人员应根据造成困难原因,有针对性正确选择救助政策。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于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社会保险的目标是防劳动风险,而社会救助的目标则是缓解生活困难。一:社会救济社会救助一词,有些也称为社会救济。通常来说,救济是一种消极的救贫济穷措施,基于一种同情和慈善的心理,对贫困者行善施舍,多表现为暂时性的救济措施;而救助则更多反映了一种积极的救困助贫措施,作为政府的责任而采取的长期性的救助。因此,政府的责任而采取的长期性的救助,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的公民给予特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主要是对社会成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其目标是扶危济贫,救助社会脆弱群体,对象是社会的低收入人群和困难人群。社会救助体现了浓厚的人道主义思想,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护线和安全网。二: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所谓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社会救助是最古老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方式,在矫正“市场失灵”,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构筑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基本权利(生存权)。这是当前学界和实务部门面临的首要任务。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关键在于法律制度建设,即在我国建立完整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而社会救助法属于第三法域,相对独立于公法、私法两大法律板块。三:公共援助也称为公共援助。在实际操作中,通常的作法是:根据维持最起码的生活需求的标准设立一条最低生活保障线,每一个公民,当其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而生活发生困难时,都有权利得到国家和社会按照明文公布的法定程序和标准提供的现金和实物救助。社会救助可以根据不同出发点,不同依据和标准,从多角度做出不同的划分。依据救助的实际内容来划分,可分为生活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等;依据救助手段来划分,可分为资金救助、实物救助和服务救助等等。以贫困持续时间的长短变化为划分,贫困可分为长期性贫困、暂时性贫困和周期性贫困,因此社会救助就可以分为针对长期性贫困的定期救助(如孤寡病残救助)、针对暂时性贫困的临时救济(如多数情况下的失业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和针对周期性贫困的扶贫(如贫困户救助)之分。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五)促进社会力量参与18.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加大社会救助方面支出。按照有关规定,对参与社会救助的慈善组织给予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有突出表现的给予表彰。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加强对慈善组织和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监管,对互联网慈善进行有效引导和规范,推进信息公开,防止诈捐、骗捐。19.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鼓励引导以社会救助为主的服务机构按一定比例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20.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作用。21.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

社会救助的形式包括哪些

8. 社会救助的根本目的

法律分析:社会救助最根本的目的是扶贫济困,保障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需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法治化是维护并实现困难群众基本权利(生存权)的核心内容之一。当前我国社会救助法治缺失,而以公法和私法为主要架构的二元法律结构体系对于社会救助的规范相对贫弱。社会救助法治进程必须形成合理健全的社会救助立法机制,寻求公法私法外的社会救助法的生存空间和价值张扬,建立相对独立的子系统。要规范公权对社会救助的干预,适当配置权力,切实依法行政,防止权力异化;通过立法培植中间力量,尽快推进并实现社会救助的多元化和社会化。要规范社会救助法的立法规划和体例,尤其防止制定错位的下位法来实施上位法的现象。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