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过程中有哪些陷阱,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陷阱

2024-04-29

1. 民间借贷过程中有哪些陷阱,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陷阱

一,民间借贷过程中有哪些陷阱
1、写错借款人姓名。
这是不少有过民间借贷经历的人遇到过的情况,借款人故意将放贷人姓名用相近的别字代替,事后不认账。如张某向乙方谢焱刚借款5万元,张某故意将借条中乙方的名字写为“谢炎刚”,当乙方催款之时,才发现借条中自己的姓名写错,只得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权益。
2、本末倒置,借条变收条。
骗子居然让借款变为收回旧款,让放贷方在纠纷解决时有口难言。如甲方向乙方借款5万元,甲方的借款条内容为“收款条:今收到乙方5万元”,到还款日之时,甲方则会声称收到的款项是乙方还给自己的欠款,之前的借条已经丢失。
3、凭空在借条上“追加”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1万元,还款之日甲方拿出的借款条上居然写明欠款11万元,此等怪事亦见怪不怪。骗子往往会在放贷时,在借条填写金额处留够空隙,在借款人签字后收回借条,并擅自添加数额,以此骗取多达数倍甚至数十倍的金额。
二,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陷阱
1、民间借贷需明确借给什么人。最忌见利忘“险”。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千万不能将款项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民间借贷借借款金额要控制,一定要考虑还款能力。如果是利用借贷进行投资的,借款的数额要以借款者的信誉、所借款项的用途及其盈利前景来定。
3、民间借贷期限要明确。认真权衡收益与风险。若是该笔借款利率较高,且长期限对于借款收回的影响不是很大,就可将借款期限定得长一些。反之,则要选择短期限。
4、民间借贷担保要明确,要考虑什么人给借款人提供担保,是否有信誉,是否有代偿能力。

民间借贷过程中有哪些陷阱,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陷阱

2. 过程中有哪些陷阱,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陷阱?

一、民间借贷过程中有哪些陷阱
1、写错借款人姓名。这是不少有过民间借贷经历的人遇到过的情况,借款人故意将放贷人姓名用相近的别字代替,事后不认账。如A向乙方谢焱刚借款5万元,A故意将借条中乙方的名字写为“谢炎刚”,当乙方催款之时,才发现借条中自己的姓名写错,只得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权益。
2、本末倒置,借条变收条。骗子居然让借款变为收回旧款,让放贷方在纠纷解决时有口难言。如甲方向乙方借款5万元,甲方的借款条内容为“收款条:今收到乙方5万元”,到还款日之时,甲方则会声称收到的款项是乙方还给自己的欠款,之前的借条已经丢失。
3、凭空在借条上“追加”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1万元,还款之日甲方拿出的借款条上居然写明欠款11万元,此等怪事亦见怪不怪。骗子往往会在放贷时,在借条填写金额处留够空隙,在借款人签字后收回借条,并擅自添加数额,以此骗取多达数倍甚至数十倍的金额。
二、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陷阱首先,应当在借款单种注明借贷双方的职责及姓名、身份证号,并注明还款日期和利息数额,并谨记切勿国家规定的借贷利息上限不得超过基准利率4倍,借款条应当一式两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其次,如果明知借款人会将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应当及时终止双方的借贷事宜,因为法律上对“明知借款用于非法活动,仍旧让对方借款”的行为不予保护。最后,如果还款期已过,借款人因各种理由还未归还款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在还款期后两年内向法院提出起诉。知道了民间借贷过程中有哪些陷阱,让我们感到民间借贷潜藏的骗局防不胜防,骗术相当高明,因此,出借人更应当了解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陷阱。对于民间借贷应当万分谨慎,防止稍微疏忽,让自己蒙受不白之冤。出借人借钱给别人时,一定要考虑能否追回债务,通过设立担保等方式保证自己的钱款能追回。如果发生纠纷要及时解决,也可以咨询律师。

3. 民间借贷的陷阱有哪些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陷阱主要如下: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借款人本人借款,借条非本人签字或书写;借款人本人提供的特殊纸笔,可能会出现字迹模糊、消失的情况;利用歧义逃避债务;未注明大写金额,导致阿拉伯数字被篡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利息损失。【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__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__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间借贷的陷阱有哪些

4. 如何才能规避民间借贷的风险和陷阱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很容易出现问题,具体我总结一下,有以下事项一定注意:
    第一,一定要书写借条或者签订借款合同。写借条也要写的清除,当事人基本信息、借款时间、还款时间,有无利率、借款数额,大小写等等。
    第二,最好找好担保措施。防止日后不好执行。
    第三,最好有一个见证人,有利于今后诉讼法庭作证!
    第四,避免违反国家政策,比如提前扣息、比如利滚利、比如利率超过四倍。

5. 如何规避民间借贷的风险?

首先在民间借贷中一对一现房抵押似乎是被公认的风险最小的,但是大部分民间借贷抵押人均是以自己的现住房(许多是唯一的住房)提供担保的。这就有可能造成债权的落空。房管部门提醒市民,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第六条指出,“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目前,银行纷纷要求借贷者提供第二住所的证明,但对于民间借贷的当事人来说,操作起来就有一定的困难,因为个人很难查实抵押人是否有第二处住房。如果在借款时抵押人声称有另一处住房,一旦出现不还款的情况,如果找不到他有第二处住房的证据,债权人依然有可能不能执行到抵押人的房产。优质的抵押物固然重要,但连带责任担保与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也非常重要。况且一旦逾期后期走法律程序也是要消耗许多时间和精力的,从而就体现了担保公司的优势。
   正规的担保公司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按照为商业银行提供担保的标准设计了民间借贷担保业务流程和操作文本,组建了专业的风险评估委员会,首先对提出融资申请的借款人或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调查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以往信用口碑,还会实地考察,到公安局、法院询问被担保者有没有违法或被起诉的记录。,筛选出具备较强还款能力和良好还款意愿的合格借款人,其次才是以房产、汽车或其他资产做抵(质)押。在此基础上,引导投资人将闲置资金放贷给他们。担保公司对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控,并提供全程担保,使投资人获得安全、稳定较高收益。所以即便是一对一的现房抵押借款,最好也要通过正确的选择正规有实力的担保公司来把风险降到最低,况且担保公司是获得现房抵押项目的渠道之一。
    任何一家风控机制再完善的担保公司都不可能不出现代偿的情况,如果借款一旦出现逾期,专业做担保且真正有实力的公司一定会在第一时间选择代偿,因为担保公司本身经营的是信誉,何况不可能为了一个项目逾期让所有在保资金都出现挤兑的风险。所以正确的选择一家规范且实力的担保公司是规避民间借贷风险的最佳选择。我是郑州一家知名担保公司的客户经理,用户名即电话,希望可以分享共勉。谢谢!

如何规避民间借贷的风险?

6. 民间借贷如何规避风险

一、民间借贷案件里存在几个突出问题
借款、担保手续不规范,存在隐患。部分当事人以“收条”等替代借据,甚至没有借据,只有银行转账凭证,导致双方借贷关系难以认定。部分大额借款,出借人仅有借据在手,没有借款实际交付的证据,引发争议。此外,借款协议或借据对于保证人保证范围、保证期间未作明确约定的情形也屡见不鲜。或者,双方虽约定以车辆、房屋作为抵押物,却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均导致担保形同虚设,给实现债权造成障碍。
高息现象普遍存在,日益隐蔽。在当前融资困难的背景下,民间借贷利率不断攀升,月息最高达到10%左右。同时,出借人为了掩盖收取高息的目的,往往采取在交付本金时直接扣除利息或在借条约定的利率外另行收取利息等做法,以规避法律规定。
部分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交织,导致出借人血本无归。
最后,当事人为逃避债务,互相串通、虚构借款事实的情形也日益增多。
二、如何规避民间借贷风险给出了提示与建议
出借人:在出借款项前,要仔细审查借款人的资产情况,了解借款用途;借款应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担保方式等,保证人的责任形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限尽可能明确;款项交付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如采用现金交付的,要保留现金来源的凭证;如果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借款时让另一方也签字确认;不要贪图高息,以免成为犯罪分子诈骗的对象;借条上应载明出借人,尽量通过本人交付借款、接收还款,以免在出借主体上发生争议;法人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除加盖公章外,最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以免发生争议时,对方对公章加盖过程等提出异议;要求债务人、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须在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内向法院起诉;不能以合法借款的形式掩盖违法目的;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分支机构未经公司授权,不能对外提供担保。
借款人:对于受到胁迫出具借条的,实际上借款事实没有发生或者涉及赌博、走私、吸毒等违法债务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利,但即便借款用途违法,没有证据证明出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借款人仍应承担返还责任;借款尚未实际交付的,不能向对方出具借条或收条,如果已经出具的,要将借条及时取回或者在借条上注明款项没有实际交付;对于格式化的借据,不要留白,防止事后被添加或者更改;借条或协议尽量一式两份,自己留存一份;归还借款后,应及时将借条取回;尽量通过转账等方式归还款项,并保留相关凭证。

7. 如何避免民间借贷风险

首先要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让对方提供资信良好、经济收入稳定、工作单位正式固定的担保人做担保,以防后患;其次要注意辨别借款人的借款用款,防止恶意借贷,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再者要注意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起2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那么出借人将丧失胜诉权;最后,利息约定要合法,民间借贷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借贷,同时民间借贷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法院不会承认。
普通的民间放贷人,在出借大额资金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比例的资产办理正规的抵押登记手续。
出借的款项直接进入借款人的账户最为稳妥。在实践中,有出借人会应借款人的要求将款项打给借款人之外的第三方,在这种情况下,要特别要求出借人,在借条或协议上注明资金是打入第三方账户的,碰到千万、上亿资金出借时,涉及到多个账户,应制订专门的打款授意书。
一、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还可以予以训诫、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民法典》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何避免民间借贷风险

8. 如何规避民间借贷风险

首先,当事双方借款时应订立书面协议。协议中应写明双方基本情况、出借的币种、数额、用途、利率、还款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出借人最好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担保,依法办理相应登记手续,同时要注意期限过期后的债权保护。
其次,借贷双方最好通过银行交付借款,便于法院掌握情况。
再者,借款时,对利息的约定必须明确。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对超过国家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一、个人间借贷利息
1.有约定借期利息和无约定借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贷款人(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时生效,属实践合同。值得特别提醒的是,贷款人提供借款给借款人时,一定要借款人立下收到借款的凭据,并保留。如果是通过银行转帐,一定要记得在转帐汇款单备注栏写明:某某(人)借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贷款人要收取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必须在借款合同中有收取利息的约定且明确,否则,视为不支付利息。但需明白,此处指的是借期内利息。借款合同未约定借款人支付利息或约定不明确,借款期内借款人没有支付利息的义务,贷款人也没有收取借期利息的权利。当然,借款人自愿支付借款期内利息除外。至于约定不明确是指借款合同中可能存在约定的利率不明确等情形,此处不展开,不解释。但是,借款人因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无需向贷款人支付利息,不等于借款期满后(逾期)借款人也无支付利息的义务,下面就此进入借期利息与逾期利息的话题。2.借期利息与逾期利息,基于以上分析,借期利息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逾期利息,是在借款期届满后,贷款人请求借款人还款,经过一定合理期限后,借款人未就所借款项予以清偿而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首先要区分借款合同双方是否已就借期利息或逾期利率有明确约定有约定的,逾期利息可以从借款期满之日起,按约定的借期利率或逾期利率计算至清偿全部本金及利息时止,且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此为罚息标准;没有约定借期利息或逾期利率的,则从借款期届满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清偿全部借款及利息时止,最高不能超过四倍,此为基准利率标准。借期收益和逾期收益,均应当以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4倍为限。3.违约金与逾期利率既约定逾期利率又约定违约金的,贷款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违约金,但均以不超过四倍利率为限;债权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折算后的实际利率不得超出四倍利率。4.还款期限与支付利息的期限还款期限:还款是指本金(借款)的返还,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民间借贷有哪些法律风险,怎么防范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有:1、借款人不明的法律风险;2、借贷用途的法律风险;3、借款利息的法律风险;等等。防范的方式是:1、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条,而且要借款人本人当面书写、签字;2、在的合法用途作明确写明等等。
如何防范:首先,规矩定在先。尽量让借款人书写借条或者欠条,写明借款人、出借人及所借欠款的数额和还款期限等。如果有利息约定的,应当注明约定,并由本人签字,注明日期。法律对于利息有明确规定,不得放高利贷。
其次,借款有担保。为了保证所借款能够追回,应当让借款人提供系其名下的不动产担保,并且一同办理担保抵押手续。如果没有物的担保,应当提供有稳定收入的人担保人。
再次,借款有凭据。出借最好以汇款的形式进行。出借现金时,应当有两人以上没有亲戚关系的人在场当证人。
最后,借款有期限。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如果双方未能协商解决纠纷,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为诉讼时效已过而无法被有效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