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出账务处理

2024-05-16

1. 股东退出账务处理

首先,A的股份转给B和C,你自己在账务上不需要你做什么处理,但是B和C增加的股份部分需要确认,也就是说,原股东持股的35%股份分别转给B和C股东15%和20%,则在实收资本处理时分别增加BC的股份即可,账务处理如下:
借:实收资本-A(实收资本总额100万*35%)
       贷:实收资本-B(实收资本总额100万*15%)
               实收资本-C(实收资本总额100万*20%)
该公司车辆转给A,则应当做销售处理,售价按照实收资本总额*35%=35万。此时公司应当按照处置固定资产业务处理。则应当确认处置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A  35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35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5万*17%(注意,如果固定资产购置时没有抵扣进项,则资产处置的增值税销项税率按照4%减半征收计算)

借: 固定资产清理--汽车    35万
        累计折旧             10万
             贷:固定资产--汽车   39万
                    固定资产清理--汽车   6万
待业务结清后再做固定资产清理清算即可。
此笔业务车辆需要另行开具销售发票。应当按照处置金额开具发票35万。
其他如有不明,可继续询问。

股东退出账务处理

2. 实际花300万购买我单位1000万的股权,账务如何处理

仅就会计业务处理而言,这属于《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的企业合并业务,按准则规定可能有两种情况。
第一,购买股权后,B公司存续,对这属于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合并。对A公司而言形成一项长期股权投资,而对B公司来说,除了因股东变化而调整实收资本(股本)明细登记外,不需要做任何账务处理,其资产评估也只是供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而不需一以之调账。
⑴、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处理:合并方以支付现金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报表的编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企业合并准则》)第9条规定处理;
⑵、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B公司同样不需要做特别的账务处理。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准则》的规定处理: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按问题所述情况其成本应为3亿元。编制合并报表时,应该按《企业合并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处理:
①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母公司在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自购买日起设置备查簿,登记其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以后期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提供基础资料。
第二,购买股权后,B公司主体消亡,则属于吸收合并。
⑴按《企业合并准则》规定精神,合并方对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应当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合并方在确认了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后,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⑵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

3. 公司股东退股怎么入账

1、股东出资后只享有股权,没有财产权,出资不能抽回;
2、股东退出可以采取转让股权方式进行;
3、也可经股东会决议解散清算注销公司,还债后剩余资产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借:实收资本-新增加的股东 -老股东购入 
贷:实收资本-股东出售部分

公司股东退股怎么入账

4. 股东退股怎么做会计账务处理

股东退股的账务处理为:借:实收资本--老股东购入贷:实收资本--股东出售在公司存续期内,注册资本不得减少,如果有股东退股,必然是要增加新的股...
股东在出资后,是只享有股权,没有财产权,出资是不能抽回的;
股东的退出可以采取转让股权的方式进行;
可以经过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清算注销公司,还债后的剩余资产,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摘要】
股东退股怎么做会计账务处理【提问】
股东退股的账务处理为:借:实收资本--老股东购入贷:实收资本--股东出售在公司存续期内,注册资本不得减少,如果有股东退股,必然是要增加新的股...
股东在出资后,是只享有股权,没有财产权,出资是不能抽回的;
股东的退出可以采取转让股权的方式进行;
可以经过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清算注销公司,还债后的剩余资产,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回答】

5. 股东退股 账务该怎么处理?

股东退股的账务处理如下:
用银行支付股东退股款
借:实收资本-**某股东
贷:银行存款-**某行
股东退股要分清是不是减少注册资本,还是股权转让,如果是减少了注册资本则可由公司直接退给其本金,如果是股权转让,只需调整一下股东的份额。

扩展资料
认缴制下的实收资本:
1、认缴制下的实收资本,要进公司的账户。收到现金从财务账务处理上可以,但现在不需要验资报告了,以后需要证实实收资本已经到位的证据时,需要提供银行盖章的对账单,不进银行账户,无法提供。
2、未缴纳的实收资本,不进行账务处理,实收资本账面余额暂时低于注册资本。
3、分次收到的实收资本,每次收到时,借方记入相应的资产账户(如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贷主记入实收资本,直到实收资本金额等于注册资金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收资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股东退股 账务该怎么处理?

6. 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 我是公司的股东,现在想退出来了,我可以退股吗,是否可以直接把股份折算成现金?

一般情况下,股东只能依法转让股权,不能退股。
只有在下列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符合上述法定条件,股东与公司达成股权回购,则公司需支付股东价款。回购的价格双方可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则公司按照协商价格收购股份。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申请。通常情况下可按公司的净资产来计算,或者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股权回购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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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股东退股 账务该怎么处理?

股东退股的账务处理如下:
用银行支付股东退股款
借:实收资本-**某股东
贷:银行存款-**某行
股东退股要分清是不是减少注册资本,还是股权转让,如果是减少了注册资本则可由公司直接退给其本金,如果是股权转让,只需调整一下股东的份额。

扩展资料
认缴制下的实收资本:
1、认缴制下的实收资本,要进公司的账户。收到现金从财务账务处理上可以,但现在不需要验资报告了,以后需要证实实收资本已经到位的证据时,需要提供银行盖章的对账单,不进银行账户,无法提供。
2、未缴纳的实收资本,不进行账务处理,实收资本账面余额暂时低于注册资本。
3、分次收到的实收资本,每次收到时,借方记入相应的资产账户(如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贷主记入实收资本,直到实收资本金额等于注册资金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收资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股东退股 账务该怎么处理?

8. 小股东退股,公司的业务价值怎么算?

结论:不能退股,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公司业务价值可以股权买卖双方协商。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论是用实物、货币、知识产权或是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给公司使用。
例如:A用一辆宝马轿车向公司出资,出资之前宝马轿车的所有权人是A,而完成出资后,宝马轿车的所有权人就变成了公司,A得到的对价是公司的部分股份。再例如:出资之前B对100万现金拥有所有权,完成出资后,100万元的所有权人就变成了公司,B得到的对价也是公司的部分股份。这就是公司法上规定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作为企业法人的独立财产来源之一就是股东的出资。

公司法还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就会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生各种关系,比如公司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判定公司为责任方,就需要公司来赔偿,这就产生了侵权责任之债,民法上的债分为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责任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

这些债都需要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来偿还,而不需要股东来承担,这就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而股东退股,就等于降低了公司偿债能力,就可能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股东出资以后,是不允许的退股的,这是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前提是有人愿意购买,有人购买的话,公司业务价值可以股权买卖双方协商,然后还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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