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的国家助学奖学金

2024-04-29

1. 北京大学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的国家助学奖学金

现行的奖学金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国家助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学校自行设立的各种奖学金;--社会组织或个人为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或吸引人才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专项奖学金。高等学校奖学金制度是由人民助学金制度改革而来的,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1986年,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开始在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试点。1987年7月,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发出通知,规定在1987年入学的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的新生中全面实行奖学金制度(专科学校是否自1987年起实施奖学金制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学校所属的中央主管部门决定)。1991年,普通高等学校开始实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开始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2005年,国家奖学金制度改革为国家助学奖学金制度。--设立本、专科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是为了奖励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学生报考师范、农林、体育、民族、航海等专业;引导学生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贫困地区工作。--设立研究生奖学金,是为了保证普通高校研究生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参加科学研究。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关怀广大贫困家庭学生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目的为了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自立自强,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奖学金制度是我国现行高校资助政策的开端,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起到了资助学生和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双重作用。

北京大学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的国家助学奖学金

2.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的介绍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是经国家教委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并于1995年7月在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的高教领域中的非营利性组织。在北京大学的领导下,其主要工作是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用于北京大学的发展建设,奖励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优秀教师,鼓励资助优秀学生,促进北京大学与海内外各界的友好关系和广泛合作,推动北京大学教育和科学事业的发展。

3.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一) 加强本基金会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与合作;(二) 接受境内外社团、企业、商社及个人的捐赠;(三) 将本基金会的基金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保值、增值;(四) 利用本基金会的基金奖励教学、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等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北京大学教师、学生和职工;(五) 利用本基金会的基金资助有益于国家建设的研究和开发项目。设立教师奖励基金、学生奖励基金、科学研究资助基金、福利设施基金、校园建设基金以及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他基金项目;(六) 利用本基金会的基金资助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4.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所获荣誉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对捐赠金额累计在1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捐赠者,北京大学将分别颁发捐赠纪念牌或纪念证书:1、捐资金额累计在100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北京大学杰出教育贡献奖”,并可聘为北京大学名誉董事;2、捐资金额累计在10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北京大学教育贡献奖”,可聘为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名誉理事;3、捐资金额累计在5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北京大学捐赠纪念奖牌;4、捐资金额累计在1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北京大学捐赠纪念证书。凡为北京大学教育基金捐资,无论金额大小,教育基金会均开具正式财务收据,并可签定书面协议,写明捐资金额、捐资意向以及基金会的承诺,并将捐资者名单列入名册存档。对于部分捐赠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教席、奖助学金等,如捐赠达到一定额度,可以捐赠者或捐赠者指定的名称命名。对提供捐赠的海内外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准许的范围内,可优先享用学校的教学、科研等优质资源,优先享有开展合作、共建等权利。

5.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教师发展

筹资项目讲座教席 —— 延揽一流人才 成就大学之大奖教金 —— 感念杏坛春风 奖励优秀成果研究基金 —— 鼓励学术创见 实现卓越科研海外研修基金 —— 推动师资建设 紧跟国际前沿 永久性基金。捐赠人一次性捐赠一笔本金,由教育基金会负责基金管理和运作,每年产生的收益大部分作为奖励发放,部分收益返还基金本金,以保证永久性基金的稳定增长。基金的最低捐赠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捐赠人可根据个人意愿命名。年度捐赠。期限通常为3-5年(期满后可以续签协议),捐赠人每年按期汇入固定金额的捐赠用于奖励。其中年度捐赠总额在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捐赠人可根据个人意愿命名;年度捐赠总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项目,将汇入“北京大学优秀教师奖励基金”进行统一管理。 达到命名最低捐赠数额以上的资助项目可以根据捐赠人意愿命名。一般以捐赠人个人或家人名义(若捐赠人为非个人,则以组织名义)命名,捐赠人提议后由教育基金会审批确定。 以其他名义命名的项目,需经过与“其他名义”相关的组织或个人的同意,并经北京大学相关部门及院系、教育基金会审批确定。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教师发展

6. 北京大学奖学金的实施办法

为年度评审项目。评审程序为:·每年9月在全校发布奖学金申请公告;·北京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12月中旬完成获奖学生的评选。获奖结果于12月底前后汇报给捐赠人。

7. 北京将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吗?

9月12日,北京市委教工委副书记郑登文指出,在新生入学关键窗口期,将完善困难学生资助帮扶体系,防范网络贷款、传销等对新生带来危害。


今年,北京高校新入学的大学新生有20余万人,这些新生大多来自中国31个省区市,还有部分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外国留学生。
郑登文在12日举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启动仪式上指出,新生入学是关键窗口期,开展系列教育会对新生身心健康、成长成才产生深远影响。北京将加强新生心理素质教育,开展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关注和有效应对新生中常见的适应问题、学业问题、情感问题。


郑登文强调,北京要求各高校做好新生资助,积极帮扶经济困难学生,完善困难学生资助帮扶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针对近期多发的“校园网贷”问题,他称,北京将开展互联网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了解金融风险,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有效防范网贷、传销等对新生带来危害。


为了让新生感受和了解北京厚重的历史文化,北京市今年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传统文化十讲”,邀请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教授蒙曼、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阎崇年等走进大学校园,为青年学生讲授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中华文明魅力。此外,一批专家还将围绕北京城市规划、文脉传承、京剧文化等与大学生面对面交流。

北京将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吗?

8. 北京大学奖学金的项目方案

·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年度奖励额度为人民币3000元、5000元、8000元、10000元。捐赠方式:·年度捐赠:一次性捐赠人民币15万元及以上;或连续捐赠3年及以上,年度捐赠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基金捐赠:一次性捐赠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作为永久性基金的不动本本金,由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进行长期性投资运作,每年利用收益发放奖学金。也可留取少部分收益返还本金,保证基金本金的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