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吗

2024-05-13

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吗

不属于。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属于投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1、投资活动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主要包括: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等。
2、筹资活动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主要包括: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等。
拓展资料: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因各种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股利收入、利息收入。不包括债券投资收回的本金和股票股利。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反映的是净额,包括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变卖收益以及遭受灾害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等。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