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的时候要办什么手续?

2024-05-17

1. 交房的时候要办什么手续?

1.核验业主材料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交纳剩余房款
4.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5.业主做综合验收
6.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7.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8.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交房的时候要办什么手续?

2. 交房需要什么手续

一、新房交房需要哪些手续新房交房需要的手续:开发商通知交房,验明购房者身份;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购房者现场验房,检查下房屋是否存在各类问题;签署房屋验收交接表;结算费用,签订协议合同;领取房屋钥匙。二、交房验房要带什么资料收房的时候业主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收款收据,还有大修基金,有的还要提供契税缴纳。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3.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4.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5.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6.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7.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8.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9.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10.民防部门出具的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1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12.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13.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燃气工程验收证书;14.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15.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房屋的设计图纸和水电路图纸等,购房者可带走这些图纸的复印件)三、开发商交房时间开发商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交付,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协商决定交付时间。四、新房房产证多久能拿到对于购买新房的购房者,可能有这样的想法,以为只要等到开发商交房之后就可以拿到房产证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新房房产证办理比较麻烦,而且一般由开发商提出申请,办证时间长。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开发商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也不太一样,所以具体办证时间主要还是看购房合同上的约定时间。如果购房合同对于办理房产证有时间约定的话,一般合同约定90天到180天以内都属于正常范围,最高不得超过两年。如果购房合同里没有约定办房产证期限的话,那就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期房,从交房的使用之日那天算起,90天之间开发商一定要办理好房产证;如果是现房,从合同的订立之日起90日就需要办理好房产证了。五、注意事项1、文件必须齐全且真实交房一定不能忽略的问题就是证件的问题,《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表、管线分布竣工图和《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等文件,缺一不可。如果发现证件不齐全,那就说明该房屋存在问题,这时千万不要轻易签下交接书,要让售房者说明原因,如果理由不够充分,购房者完全可以拒绝交房。2、房屋质量必须过关房屋交接的前提是该房屋已经达到了交付条件,因此交房时一定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不管是墙面还是地面,不管是电路还是水路,购房者都需要一一查验,尤其别忘了核查房屋面积。如果房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或者是房屋面积存在较大误差,购房者可以拒绝交房。3、切勿提前交费一些购房者也许遇见过还未入住便被物业追讨物业费的状况,甚至是被要求一下子交齐一年的物业费用,要记住,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就要提高警惕。物业费是可以一个月一交的,而且还没有入住是不需要支付物业费的,在完成交房手续之前切勿支付任何费用。法律依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第四条,《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3. 房屋交房中需要哪些手续?

交房一般程序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稳妥起见,开发商在用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之外,最好能同时使用挂号信件的方式,否则,很难证明自己已向购房者发出收房通知,有可能造成承担延期交房责任的不利后果。2.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如房屋价款结算、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3.验房。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整改,修理后再由购房者验房。4.购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一般而言,钥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有权(所有权转移时间以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外,关于房屋的一切权利都从钥匙交付时由购房者来行使了。当然,风险也从此时由购房者来承担了(比如房屋交付后出现火灾、地震等造成房屋灭失的风险)。其中对业主自身利益关系最重要的还是验房的环节。所以,一定要在那个环节上多下功夫。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房屋交房中需要哪些手续?

4. 房屋交房中需要哪些手续?

交房需要带手续如下:1、购房合同;2、身份证;3、户口簿;4、单身当地民政局出具单身证明(已婚结婚证、离婚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收房入住之前要注意: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5. 交房要办哪些手续

房屋交房需要如下手续:开发商通知交房,验明购房者身份;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购房者现场验房,检查下房屋是否存在各类问题;签署房屋验收交接表;结算费用,签订协议合同;领取房屋钥匙。交房验房要带什么资料收房的时候业主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收款收据,还有大修基金,有的还要提供契税缴纳。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3.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4.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5.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6.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7.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8.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9.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10.民防部门出具的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1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12.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13.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燃气工程验收证书;14.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15.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房屋的设计图纸和水电路图纸等,购房者可带走这些图纸的复印件)开发商交房时间开发商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交付,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协商决定交付时间。未如期交付属于违约,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第四条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交房要办哪些手续

6. 交房后需要办理些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签定购房合同,需要约定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写清房屋所处地点,楼层,楼号,单元,门牌号,朝向,各房间布局,并约定如果违约对方将给什么补偿。二、写清建筑面积,共摊面积,(一般的大不能超过30%)。三、定金多少,如果违约要赔偿多少(一般是两倍加利息)。四、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需要做什么赔偿,或者解除合同。五、办理手续时一定要当事人在场,以免开发商作出欺骗举动。六、需要办理贷款的,要先约定首付比例,以及以后的还款方式。七、好是找个律师,做全程陪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 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十三条 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7. 交房后需要办理些什么手续

1、告知购房者交接。开发商取得有效的产权证后,向购房者发送书面通知,与购房者约定时间前来进行房产的交接。
  
 2、房屋验收。购房者验收时根据合同约定,对房屋质量及配套进行检查,看是否与合同上约定的一致,有没有不符合的地方,有的话需要及时反映出来。
  
 3、检查开发商是否有相关证书。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交房时必须要有的,缺少则可以拒绝交房。
  
 4、签订交接书。验收完之后,若房屋及产权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就可以和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房屋也正式转移到购房者名下。

交房后需要办理些什么手续

8. 房屋交房中需要哪些手续?

交房一般程序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稳妥起见,开发商在用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之外,最好能同时使用挂号信件的方式,否则,很难证明自己已向购房者发出收房通知,有可能造成承担延期交房责任的不利后果。2.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如房屋价款结算、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3.验房。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整改,修理后再由购房者验房。4.购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一般而言,钥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有权(所有权转移时间以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外,关于房屋的一切权利都从钥匙交付时由购房者来行使了。当然,风险也从此时由购房者来承担了(比如房屋交付后出现火灾、地震等造成房屋灭失的风险)。其中对业主自身利益关系最重要的还是验房的环节。所以,一定要在那个环节上多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