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对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这意味着什么?

2024-05-15

1. 中国央行对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这些互联网公司开展的移动支付业务可能会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近日,央行对外发布了一份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的意见稿,该条例引发了不小的震动。有相关人士表示,该条例就是针对互联网巨头而来,并且有望将目前的移动支付领域彻底洗牌。银行业的相关人士表示,该条例主要还是为了加强金融行业的监管,避免金融风险的积累,同时也是为了促进非银支付行业的企业更好的惊喜发展,对移动支付市场来说也是有深远影响的。而该条例中,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移动支付领域的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进行分类管理,避免被企业垄断。

一位移动支付行业的相关人员表示,该条款可能改变目前移动支付的模式,对这两家最大的支付平台来说,是不小的影响。目前这些互联网公司是连预付卡的业务,银行卡收单全部做的,但该条例出台后,未来互联网公司可能必须在储值账户业务和支付业中选择一个来做,而不能像以前一样来处理。一位金融行业的分析师表示,新的政策可能对现有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牌照问题造成不小的影响。未来移动支付牌照的价值,也将重新进行评估判断。该新政也将对储值账户业务的规模进行有效的限制,未来机构想要进行该业务必须对自身净资产进行评估,这实际上会打破现有的垄断格局。

有一位金融行业的专业人士表示,这对现有具有垄断地位的移动支付企业来说,会是一个警示。其实去年银保监会的主席就公开表示过,一些互联网公司在支付领域占据了一些领导地位,这些企业已经涉及到金融的安全问题。所以这样央行出台监管条例,也在意料之中。其实从去年开始,国家就开始强调反垄断,避免部分巨头公司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

就目前来看,国内非银金融机构获得的支付牌照大概超过两百张,很多中小企业也申请的相关的移动支付牌照,但一直没有使用,市场也一直出现各种牌照转让的事件,但目前来看,新政策出来之后,牌照的管理和牌照的价值都会面临一个较大的调整。所以未来移动支付领域可能迎来更大的变革,强监管也将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的重要话题。

中国央行对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这意味着什么?

2. 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是的,央行1月20日发布通知,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该通知表示,为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一是坚持功能监管的理念。强调同样的业务遵守相同的规则,避免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二是坚持机构监管与业务监管相结合。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对支付机构实施机构监管,同时对支付机构业务经营、关联交易等实施全方位监管。三是坚持穿透式监管。加强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准入和变更的监管。

扩展资料
支付业务将重新划分地盘:
引发业界震动的最重要一项内容,是《条例》拟规定按照“从事储值账户运营业务”与“从事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项业务对支付机构进行重新分类。
央行在条例的起草说明中表示,遵循公平竞争、实质重于形式、普惠金融的核心监管原则,按照业务实质确定支付业务新的分类方式。即,按照资金和信息两个维度,根据是否开立账户(提供预付价值)、是否具备存款类机构特征,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类,以适应技术和业务创新需要,有效防止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
央行拟规定根据两类业务的支付机构风险程度的不同,分类确定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注册资本与业务规模的比例要求。
一位支付行业从业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该项规定对支付行业影响非常大,因为这将改变现有支付行业按照收单、发卡来划分的格局。
“这项规定对微信和支付宝将带来巨大的冲击。微信和支付宝既做发卡又做收单包括线上预付卡的业务、线上互联网账户、银行卡收单,相当于包揽了整个支付的全流程。而按照新的规定,以后包括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在内的支付公司需要在储值账户业务和支付业中‘二选一’,要么做账户、要么做支付。”
该人士表示,对于擅长C端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而言,选择储值账户业务的可能性更高;而对于银联、拉卡拉这类深耕B端市场的机构来说,更适合聚焦于收单类的支付业务。
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整体分类的改变或将影响到今年机构的续牌问题。央行政策的出台后,对原有的业务分类作出改变,机构是否还能根据现有的情况进行续牌,相关问题需要继续关注,整体的支付市场情况或将重新得到评估。
参考资料来源:新民晚报-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这支付条例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1月20日,人民银行官网显示,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防范支付领域金融风险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重要一环。2010年6月,人民银行制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奠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监管基础。人民银行表示,近年来,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创新层出不穷,风险复杂多变,机构退出和处置面临新的要求。总体看,为适应市场发展、对外开放和强化监管需要,迫切需要加快推动出台《条例》,提升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进一步规范支付机构合规经营,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并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条例》。
在起草思路方面,一是坚持功能监管的理念。强调同样的业务遵守相同的规则,避免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二是坚持机构监管与业务监管相结合。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对支付机构实施机构监管,同时对支付机构业务经营、关联交易等实施全方位监管。三是坚持穿透式监管。加强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准入和变更的监管。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我国支付市场发展迅速,银行支付和非银行支付齐头并进,支付方式和产品推陈出新,支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直连,通过银行违规进行跨行清算;部分机构“无证驾驶”,未经许可非法从事支付业务;违规经营、挪用客户备付金等风险事件也时有发生。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集聚了金融风险,侵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由于此前的制度文件属于部门规章,层级较低,威慑力不够,难以完全满足对支付清算市场的监管需要。因此,央行牵头起草《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董希淼表示。支付产业网创始人刘刚表示,把支付行业十年以来的各种规章办法集为一体,更有利于合规导向。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这支付条例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4.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这支付条例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近日,有关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新规引发巨大反响,获得一片叫好。《征求意见稿》反垄断的基调将打击头部支付机构,利好中小型支付机构的发展;强监管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举措将进一步打压数字金融业务的发展,引导行业回归支付本质,利好通过广告和SaaS服务实现流量深度变现的支付机构。因此,通过广告和SaaS服务变现的中小型支付机构将迎重大发展机遇。不过,有一细节也引发高度关注,即其中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早在2010年6月份,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央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奠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基础。

有些人认为,《征求意见稿》的目的是金融反垄断和强化监管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支付行业集中度高,不正当竞争的垄断问题凸显,在2020年底金融委表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基调下,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下发是对金融领域的反垄断的实践。此外,头部公司普遍以支付为基础开展数字金融业务,带来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潜在可能。现行监管办法是2010年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对支付行业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小编认为其目的还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大众。而这一切还是国家为了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支付服务市场,防范支付风险而发布的。

近年来,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创新层出不穷,银行支付和非银行支付齐头并进,支付方式和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支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在支付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直连,通过银行违规进行跨行清算;部分机构“无证驾驶”,未经许可非法从事支付业务;违规经营、挪用客户备付金等风险事件也时有发生。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集聚了金融风险,还侵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支付领域金融风险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重要一环。为适应市场发展、对外开放和强化监管需要,推出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正当时,将进一步提升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规范支付机构合规经营,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小编认为随着用其他平台支付购物使用的人越来越多,网络诈骗犯子也随着增加。而发布的相关法律对于预防这些诈骗犯子也有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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