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2024-05-13

1. 公积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一、公积金用途有哪些?
1、购房
公积金购房分为两种方式:
(1)、贷款
对于公积金贷款购房是大家最常见的一种购房方式了,就利息来说,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要比商业贷款利息低很多,所以更多的人愿意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具体的额度以及利率可以参照各地贷款政策,或者咨询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以及单位人事部门等。
(2)、提取
提取公积金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存在,如果您使用公积金购房,那么可以使用公积金里面的余额来归还贷款利息,如果不用公积金来进行贷款的话,使用商业贷款的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另外如果购房过程中不需要贷款,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积金。
2、租房
租房也是公积金最常见的用途之一,拥有公积金的租房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也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让你不用再为房租发愁。
3、建造翻修住房使用
很多购房者因为城区房价高的原因,都会选择在偏僻一点的地方买房,不在城区购买住房,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在房屋修建的时候提取使用,这点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大家可以在各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处进行申请和咨询。
4、重大疾病支付
重大疾病的费用也可以用公积金来支付,是大家很少知道的用途之一,现在除了医疗保险能够补贴我们日常的一些医疗费用之外,公积金也可以提取用于医疗费用的支付,因此在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的双重保障下,医疗费用的负担也被大大减轻了。
5、低保困难家庭提取使用
虽说大家生活都好了,但还是有一些家庭的经济状况不太宽裕,低保政策的出现解决了很多家庭的经济困难,如果单位的有职工被列为了低保或者困难救助的范围,这种条件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补贴家用,但是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较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

公积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2. 公积金办理流程?


3. 公积金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机构申请办理;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即可办理公积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公积金办理流程

4. 求教公积金办理流程

详细点的流程是这样的:
1:如果你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准备以下东西:
身份证、租房合同、租房发票,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2:带齐材料就可以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
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3:在支取公积金时,不能直接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而是需要以转卡或转账的方式。
以转卡方式提取的,银行可以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
以转账方式提取的,银行只能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单位打入个人的工资账户,但是现在主要的提取方式都是转卡方式。
具体如下:
提供各方面信息-----回单位将公积金提取的各项证明加盖公章-----备案、登记、缴税------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受理成功后1-3工作日钱汇入账户。
提取公积金以后在买房没影响,但别销户。

5. 住房公积金缴纳流程怎么走

1、转账支票、现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的方式缴款,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汇缴书》及与《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
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变更清册》中相应栏目一致。
(3)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转账支票(或现金送款簿)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4)单位可同时办理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的多月份连续汇缴。
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1)单位填制《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传真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
(2)单位将应缴存款项汇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汇款单中收款人栏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银行及账号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收款银行及账号,并在汇款单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汇款后与管理部上报的《单位汇款备查簿》核对,无误后计入单位暂存款。
(4)管理部通过系统查询已收款后,通知单位。单位持《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有变更的还需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两份,到管理部办理汇缴分配,将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账户。
(5)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单位填制的《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一份由管理部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管理部留存。
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对于已开通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其所属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单位与管理部签署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委托银行收款缴交住房公积金协议》。
(2)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3)协议签定后,管理部在系统中为单位办理委托收款登记。
(4)单位每月定期与管理部做委托收款确认,包括:无人员变更的做无变更汇缴确认,有人员变更的,单位报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按约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汇总委托收款信息,办理银行托收。
(6)收款成功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款结算凭证》收款联,将托收款项计入单位暂存款。
(7)管理部查询收款成功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将汇缴金额计入个人账户,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
(8)对于托收未成功的单位,管理部通知单位收款失败,重新办理托收手续。
4、支取住房基金汇缴住房公积金
(1)单位可以支取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交存的单位住房基金,作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2)单位填制《住房基金支取书》,加盖住房基金预留印鉴,到住房基金开户管理部办理住房基金支取。
(3)管理部住房基金接柜人员打印机制《住房基金支取书》,转交公积金接柜人员。
(4)管理部公积金接柜人员凭内部转来的《住房基金支取书》将转账金额录入系统,计入单位暂存款,打印《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
(5)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连同个人缴存部分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汇缴,转账支票的金额与《住房基金支取书》的金额之和应等于本次汇缴金额。
(6)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上述两次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及《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
5、市级财政统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采用财政拨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管理部开设财政拨款专户后,将汇缴信息上报财政。以后汇缴月份如有人员变更应在指定时间将《变更清册》报到管理部。
(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单位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
(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
(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分别计入各单位暂存款。
(6)管理部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打印《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7)同一单位既有财政拨款又有单位自筹的,单位应填制自筹部分的《汇缴书》和《变更清册》,并按照其他汇缴方式单独办理。
6、区县财政拨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1)财政将款项汇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并向管理中心会计处提供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及电子数据。
(2)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汇款后,与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及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分别计入单位暂存款。
(3)管理部通过系统查询收款信息后,通知单位,单位持《汇缴书》,有变更需填写《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对于还需按差额缴款的单位另持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汇缴分配,计入个人账户。
(4)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打印《汇缴书》及《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一般来说,单位为了避免日后职员起诉,会在职员入职之前就与其约定是否替其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生活实际可以知道,通常情形下职员在入职之后,单位都会给其缴纳住房公积金,若是遇到单位不愿意缴纳的情形,可以向当地的相关机构起诉,此时单位会被罚款。
一、公积金转移去哪个部门办理
1、员工需要在新公司归集部门开办公积金账户并开具开户证明;2、原单位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员工新公司的归集部门即可办理转移手续。根据规定,员工在离职后需要由原单位办理公积金封存,待员工正式进入新单位后才可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员工离职期间不可销户提取公积金。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缴纳流程怎么走

6. 公积金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公积金办理流程是:单位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存款;或者携带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填写公积金变更清册、公积金汇缴书开户交费存款。
一、公积金贷款要什么手续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有法定情形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公积金贷款的手续: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结婚登记出出具的单身证明;
三、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已交的购房首付款凭据;
四、申请人的个人资信证明;
五、在公积金中心填写申请表;
六、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担保等手续;
七、公积金中心出具《放款通知书》。
五、在公积金中心填写申请表;
六、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担保等手续;
七、公积金中心出具《放款通知书》。
二、合同工和编制五险一金是一样吗
合同工和编制五险一金不一样。
合同工是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计算得来的;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成都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月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来测算确定,职工收入不断提高,他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额也相应提高。
三、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
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
1、准备资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盖章,职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
3、带材料到开户行办理手续,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
5、公积金提取,确认无误,办理提取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7. 公积金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时间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三、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取证明材料(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3)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公积金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8. 公积金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积金是可以贷款买房的,如果要进行提取的话,那么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一般先需要进行申请,再者就是等待通知,只要获得受理就可以办理相关的手续,所以,在处理时就可以多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