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呢

2024-05-13

1.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呢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一、破产清偿有哪五个顺序
破产清偿的五个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公司所欠的税款;
4、清偿公司的债务;
5、向股东分配剩余的财产。
一、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债权人、破产清算组人员等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存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形; 
3、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破产后不能清偿的界定如下: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5、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总之,破产财产清偿时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同时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后,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企业破产,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呢

2.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具体如下:
1、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报股东确认。
一、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是: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是如何的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首先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若是未成立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应当通知并且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之后进行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
一、非破产公司清算流程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解散情况下的清算程序你了解吗?:第一步是先成立清算组。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第二步就可以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等
第三步是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
最后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知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二、公司清算完了债务怎么处理
应当成立清算组,应当通知债权人提供证明材料,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应分别用于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等。
三、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4、登报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是如何的

4.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

一、企业清算程序、企业清算流程、有限公司清算程序
1、召开股东会,解散公司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清算开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成立清算组,并且办理备案清算组应该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4、清算组接管公司设立清算帐户
5、通知、公告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且于60日内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该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没有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1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6、编制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编制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且需经股东会确认。
7、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没有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因为公司在清算中的清偿大部分都是金钱清偿,因此清算组有必要对公司的相应资产进行变价处理,转为货币形式。
9、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10、编制清算结束日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公告满45日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且需经股东会确认。
11、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并且报股东会确认。
12、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公司财产按照顺序分别支付清算费用、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13、清算报告的制作与备案
14、注销将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外资企业清算程序、外资公司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且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且制定清算方案。
4、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做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
5、清偿债务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6、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剩余财产应视同对外销售,并且确认隐含的所得或损失。
7、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5.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解散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1、公司解散的情形: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除上述几种情形外,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这种依法责令关闭,可能是由于不同的违法行为而造成,但它已不具备依法存在的条件,不能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应当解散。比如,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这也是责令关闭,取消其法人资格,就应当解散这样的公司,这种解散称为强制解散。公司还有因破产而解散的,也就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应当解散,依破产程序处理。
2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
(1)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
公司解散之后,一般都必须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后,公司原来的代表及业务执行机关即丧失权利,由清算组取代之,清算组代表公司为一切行为。但是,公司的股东会及监事会依然存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自此,即进入清算程序,公司便成为清算中公司。
(2)限制权利能力,停止营业活动。
公司宣告解散后,其权利能力即受到法律的特别限制,这种限制系特指解散公司的权利能力仅局限于清算范围内,除为实现清算目的,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处理未了结业务外,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属资合公司,股份的转让对于解散后的公司并不产生重大的利害关系,原则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仍可自由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6.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具体如下:
1、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报股东确认。
一、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是: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

1、(1)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申报和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6)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7)注销登记。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10日内,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告企业终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的组成人员
在自愿清算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组成人员包括公司股东或聘请的相关法律、财务人员,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组成人员包括董事或由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在强制清算中,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指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且愿意参加清算的,人民法院优先考虑上述人员组成清算组,上述人员不能、不愿进行清算,或者由其负责清算不利于清算进行的,法院也可以指定相关中介机构组成清算组。
一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人数为单数。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

8.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

(一)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报股东确认。
(二)说明
1、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须提交备案的材料:
●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清算组成立文件;
●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4、清算财产
●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注:■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担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5、清算费用
●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
●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
●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6、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7、清算方案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税款;
■企业债务。
●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
●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流程
(一)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十日内,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及表册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申请注销登记。
(二)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登记后,清算组应当公告企业终止。
二、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为了终结公司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了结公司债务,而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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