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

2024-05-16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土地出让收入由四部分收入组成:
1、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价款;
2、改变原有土地用途补缴的土地价款;
3、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补偿性收入;
4、国有土地出租等其他配置方式取得的土地价款。
二、相关管理办法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
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年12月31日    财综[2006]68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包括如下:1、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价款;2、改变原有土地用途补缴的土地价款;3、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补偿性收入;4、国有土地出租等其他配置方式取得的土地价款。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一)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二)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三)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四)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五)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土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七)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 (八)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区(市)县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 ;(九)其他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

购房者买房时候,兴许不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问题。那是因为开发商这边都会交好了的。但是我们还是很有必要知道这些知识点,如果使用年限到了,可能就会涉及到我们自身问题了。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是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以土地的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区别是什么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纯土地出让的收入。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是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
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占土地出让收入的80%以上),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拨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的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2、土地出让收入是指出让土地所产生的全部利润部分。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或者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的价款;
或者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以上内容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区别是什么。这也就是我们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关注产权年限的问题。当然,还是大产权的好,殊不知以后到期会不会续费,一切都要依照当地政策执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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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

4.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由四部分收入组成:
(一)是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价款;
(二)是改变原有土地用途补缴的土地价款;
(三)是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补偿性收入;
(四)是国有土地出租等其他配置方式取得的土地价款。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
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
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6、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二、什么叫做国有土地证的
1、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涵义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证件,是对国有土地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土地的管理有很重要的作用,凭借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够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
四、我想请教一下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

法律分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土地出让收入由四部分收入组成:1、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价款;2、改变原有土地用途补缴的土地价款;3、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补偿性收入;4、国有土地出租等其他配置方式取得的土地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三百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

6.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购房者买房时候,兴许不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问题。那是因为开发商这边都会交好了的。但是我们还是很有必要知道这些知识点,如果使用年限到了,可能就会涉及到我们自身问题了。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是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以土地的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区别是什么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纯土地出让的收入。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是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      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占土地出让收入的80%以上),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拨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的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2、土地出让收入是指出让土地所产生的全部利润部分。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或者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的价款;      或者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以上内容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区别是什么。这也就是我们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关注产权年限的问题。当然,还是大产权的好,殊不知以后到期会不会续费,一切都要依照当地政策执行。

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土地出让收入由四部分收入组成:1、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价款;2、改变原有土地用途补缴的土地价款;3、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补偿性收入;4、国有土地出租等其他配置方式取得的土地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三百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

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
(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
(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6)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