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算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吗?

2024-05-15

1. 律师事务所算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吗?

根据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属于合伙企业。%D%A参考:《合伙企业法》第二条:%D%A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D%A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D%A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律师事务所算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吗?

2. 律所属于什么组织类别

法律分析:律师事务所以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属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未作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3. 律师事务所属于什么组织

律师事务所是经营性质机构。      1、律师事务所不是企业。律所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是营利机构。律所也不是合伙企业,必须要确认的一点是,律师事务所并不是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成立的,它是根据《律师法》成立的机构。
      2、从从业人员的身份上来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有律师执业证的;而法律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基本上吧不具有律师执业证的,除非法律服务中心就是某律师设立的,或者招聘的员工中有律师,而这个律师在其他律师事务所仅仅是挂靠执业证。
      3、律师事务所是通过各个律师团队承接案子来挣钱,律师事务所会从中抽取一定的管理费,当然这要看律师事务所的名气来定,名气越大,合伙人交的管理费就越高,      但一般在15%但30%之间。

律师事务所属于什么组织

4. 律所属于社会组织吗?

法律分析:
律所如果是由国家单位举办的,那么它就是事业单位 ,如果是是个人或者是合伙举办的话,那么他就是社会服务机构 。再者从同工伤条例来看 ,它既不是事业单位 ,而是属于社会组织或非企业组织 。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5. 律所属于社会组织吗

律所如果是由国家单位举办的,那么它就是事业单位,如果是是个人或者是合伙举办的话,那么他就是社会服务机构。再者从同工伤条例来看,它既不是事业单位,而是属于社会组织或非企业组织。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发起人需要什么条件
民办非企业发起人至少需要一人,民办非企业办理具体如下:
1、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
2、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
3、两人或两人以上举办且具备法人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二、合伙企业有法人章吗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代表。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是不一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他的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作为区别于法人与自然人的另一种民事主体,合伙企业有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毫无疑问,合伙企业是具有一定组织机构和经济能力的社会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从而体现其权利能力。但由于它是一种社会组织,不能如同自然人一般直接从事某种行为,故其行为能力只能由它的代表人的行为来体现。为此,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代表企业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人,即是企业代表人,他或他们对外代表企业从事活动,其行为对企业产生法律的后果合伙是一种共同经营关系,它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由若干经营者组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与第三人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在共同经营的业务范围内,每一个合伙人对第三人的意思表示都应视为全体合伙人亦即全体合伙企业的意思表示,除合伙协议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事务而不参加执行的合伙人外,每一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外部都有权代表合伙企业。
三、该如何确定商标权人
要对商标权人进行确定的话,那么一般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查询,商标权人又指根据法律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就有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而只要是在法律范围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那么都可以是商标权的主体,也都是商标权的享有者。因此商标权人的确定,必须先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才可以进行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律所属于社会组织吗

6. 律师事务所是什么组织

在我国设立有很多律师事务所,一般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律师都会进入律师事务所进行工作,如果想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也都需要通过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与一般的企业是不同的,那么,律师事务所的性质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一般为非法人合伙组织,分为三种存在形式:      1、合伙律师事务所(属于合伙组织,无法人资格,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2,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3,国资律师事务所(人员是国家事业编制,国家调拔经费,是国家事业法人单位,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其中以合伙事务所最为常见。
      二、律师事务所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所需要的条件如下: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4、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三、律师事务所如何交税      首先,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组织,对外提供经营服务,取得经营收入。既然是经营收入,那就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另外,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是合伙制企业,也有部分是个人独资企业,无论是哪种形式,它们都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们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点不同于一般企业。      举个例子,某律师事务所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103万元,需要缴纳的税收如下:      1、增值税      按照营改增文件的规定,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收入属于属于“现代服务”中“鉴证咨询服务”中的“咨询服务”,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简易征收。      应交增值税=103/(1+3%)*3%=3万元;      请注意,如果律师事务所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税办法为销项减进项,税率为6%,另外,受疫情影响,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3%降至1%。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分别为7%、5%和1%,假设在市区: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7%=万元;      3、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      应交教育费附加=3*3%=万元;      4、地方教育费附加      和教育费附加一样,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税率为2%。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3*2%=万元;      5、印花税      印花税按税目征收,律师事务所跟客户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不在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之内。      6、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按“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假设,该律师事务所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应交个人所得税=40*30%万元。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律师事务所的性质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的性质一般是非法人的合伙组织,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设立时也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来进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7.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社会团体吗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依据司法部令《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事业法人体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执业,其执业活动不受干涉,财产权益不得侵范,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市场中介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委托,协助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法律服务所虽然按照事业单位组建的要求成立,比如负责人由政府任命,比如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法人登记,但没有编制的法律服务所是其中的绝大部分。而所取得执业证书上也赫然注明事业法人单位。到了2004年,各地成立了事业单位管理局,因为法律服务所没有编制,所以,执业证书中的事业法人四字被取消。      2000年,司法部为了解决法律服务所未来的社会地位问题,曾经要求各地的法律服务所改制。有的地方颁布了关于法律服务所成立的地方法规,将法律服务所列为行政事业机构或者中介机构,允许其在各自的领域里进行法人登记。但是,大部分区域的法律服务所至今没有进行改制。      目前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地位是:事业单位,没有事业单位待遇,甚至统筹都没有人缴纳。这是全国性问题。      法律服务所作为律师的老大哥,已经面临没有退路的境界。因为在律师队伍不具备规模的情况下,我国的法律服务任务基本是由法律服务所来承担的。律师法颁布后,国家为了哺育律师这个幼芽得到滋养,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将最容易处理的刑事案件领域交给律师事务所单独经营,但可惜的是,律师事务所并没有承担这样的责任,他们聚集大城市,远离穷困的山区和乡镇,一边以法律服务领域的老大自居,在没有取得当事人信任的时候每每咒骂是法律服务所强了其饭碗,甚至讥讽法律服务所中的法律工作者是二律师,这是非常错误的,我可以负责的说,很多律师都是被法律服务工作者手把手带上法律服务征程的,法律服务所中的法律工作者不仅不是二律师,二是律师的老师和大哥。不仅因为他们平均年龄比律师大,而且法律服务资格最后一次考证是2000年,距今已经有10年的历史,其中的执业可以说属于资深人士。      法律服务所中所存在的问题,律师事务所几乎都存在,法律服务所中不存在的问题。律师事务所也存在,比如敲诈被告人家属,诈骗被告人家属,几乎都是律师事务所律师们所干出来的。      现在我国的法律服务队伍虽然超过了20万人,但不是太多了,二是太少了。我国需要1000万人的法律服务队伍才可以满足未来的社会矛盾润滑工作,只有如此,我国的行政队伍才可以所编,才可以对社会管理造成更少的伤害,      本人曾经建议:将现在5级半政府改为三级政府,将现在的公务员队伍缩减四分之三。其中的多余人员就只能向法律服务队伍中归拢,同时承担当初本不应有纳税人承担的社会法律服务工作。比如工商领域中的打假智能,比如物价部门的定价职能,大部分部门的资质审核职能,颁证职能几乎都属于法律服务的部分职能。      目前,法律服务所面临改制的问题是社会问题,由于司法部长从来没有进过常委,甚至连政治局都很少进,所以其部门规章收到了严重的歧视,但是,未来的走向是司法部部长进常委。领导公检法的模式可能形成,因为公检法不可能也不应当在地方成为霸主,必须有司法部这个部门约束才可以。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事业法人体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执业,其执业活动不受干涉,财产权益不得侵范,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市场中介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委托,协助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从性质上来讲,并非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它只是参照事业单位运作,而且他是自主经营,是有盈利性质的,不是公益性质的,本质上来讲他相当于律师事务所,只是里面的工作人员没有律师资质,属于中介机构性质。      如果现在还属于财政拨款性质的,那么就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如果在经济上完全是自负盈亏的,那么就跟律师事务所一样性质了。      不是公益性单位 是原有的政府法律工作人员在改革后离开政府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场所 和律师事务所一个性质。      不是。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社会团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