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什么部门管银行

2024-04-29

1. 政府什么部门管银行

亲,为您查询到管银行的主要的管理部门是银监会,全称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银行的部门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央行(也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各地的金融办等也会监管银行。【摘要】
政府什么部门管银行【提问】
亲,为您查询到管银行的主要的管理部门是银监会,全称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银行的部门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央行(也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各地的金融办等也会监管银行。【回答】
银监会主要职责: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2、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4、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5、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6、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回答】
7、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8、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设15个职能机构:(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二)政策法规部(研究局),拟订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三)银行监管一部 ,承办对国有商业银行等的监管工作;(四)银行监管二部 ,承办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五)银行监管三部,承办对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等的监管工作;(六)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七)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八)统计部;(九)财务会计部;(十)国际部;(十一)监察局(纪委);(十二)人事部(党委组织部);(十三)宣传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十四)群众工作部(党委群工部);(十五)监事会工作部 .【回答】
银监会监管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回答】

政府什么部门管银行

2. 银行是政府部门吗

法律分析:一般的银行不是政府部门,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属于政府部门。其它银行如工商银行、建议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都属于企业,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则属于企业。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政策性银行,世界银行 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3. 银行归政府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直接管理银行的部门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央行、其他各地的金融办等也会监管银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审计、监察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八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国务院审计、监察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督。

银行归政府哪个部门管

4. 银行属于政府吗

法律分析:一般的银行不是政府部门,商业银行是属于企业,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属于政府部门。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政策性银行、世界银行 ,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 银行属于政府机构吗

法律分析:一般的银行不是政府部门,商业银行是属于企业,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属于政府部门。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银行属于政府机构吗

6. 银行属于政府部门吗

法律分析:一般的银行不是政府部门,商业银行是属于企业,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属于政府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一条 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7. 银行属于企业吗?是的话也政府管吗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政策性银行,世界银行 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
商业银行:就是所谓我们常指的银行是属于商业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等等。
投资银行:简称投行,比如国际实力较大有:高盛集团 摩根斯坦利 摩根大通 法国兴业银行等等 。
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世界银行: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银行属于企业吗?是的话也政府管吗

8. 银行属于政府机构吗

一般的银行不是政府部门,商业银行是属于企业,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属于政府部门。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银行法规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有关分行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始得营业。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开业或者经营金融业务,构成犯罪的,以本罪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刑罚。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都不能构成本罪。这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设立金融机构应当经过批准,擅自设立属于违法的行为,亦明知自己是在私自设立金融机构而仍决意设立之,并希望发生金融机构擅自设立成功的危害结果。至于设立的目的,则是为了牟取非法利润。如果设立后又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则又牵连触犯其他罪名,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这时,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
二、企业融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第十一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企业间借款风险如何防范
(一)委托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的规定,允许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代为发放贷款。贷款对象由委托人自行确定。这种贷款方式解决了企业间直接融通资金的难题。它是企业间借贷受到限制的产物,是一种变相的直接企业借贷。
(二)信托贷款
按照《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可以作为委托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给另一企业。信托贷款的贷款对象是由受托人确定的,信托贷款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企业间借贷关系,因为委托人在乎的是收益,而不是借款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