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2024-05-14

1.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里面几条: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时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注销公积金账户: (一)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四)缴存人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五)缴存人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账户留存最近3个月缴存额: (一)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二)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一)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严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在提取时做销户处理。符合前款第二项情况的,提取总额不得超出家庭应负担的医疗费用。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2.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需要哪些

西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3. 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4. 西安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西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5.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哪些

提取额度和时间部分提取:
1、购房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且无住房贷款提取时间: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提取额度:
(1)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2)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购买本市拆迁安置房的提取时间: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提取额度: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应补缴款项。
2、租房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时限: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二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15000元。申请时限: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3、还贷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当在贷款系统中选择"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方式来实现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为止。借款人及其配偶只需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办理一次性签约,即可开通"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后可实现逐月自动扣划其个人账户公积金用于还贷,夫妻双方每月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月还本息和。提取额度:提前还款时,夫妻双方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提前还款额。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及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间: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为止。提取额度:夫妻双方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和。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哪些

6.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6、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2、职工为非西安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13、自2020年9月25日起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及还贷职工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14、符合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建电梯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 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6、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7、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9、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8. 西安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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