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三胎补贴最新政策

2024-05-13

1. 安徽省三胎补贴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取消生育制约处罚规定。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依规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评先选优等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和夯实基础县,要用好用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好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责任单位: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以下简称各市县)〕(二)加强人口服务体系建设。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加强抚幼养老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抚幼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社区开展居家抚幼养老服务。取消再生育审批,落实生育登记制度,推进生育服务登记网上办理。推动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简化生育津贴申领手续。实现“出生一件事”联办、新生儿入户“省内通办”。(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县)(三)强化人口监测评估。健全人口监测体系,强化各级监测队伍建设,密切监测生育形势,适时研判人口发展趋势。推进贵州省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与出生医学证明、孕产期保健、死亡证明等信息互联互通。加强部门协作,促进卫生健康、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统计、医保等多部门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统计局、省医保局,各市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安徽省三胎补贴最新政策

2. 安徽三胎政策补助

(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二)政策调整情况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年龄条件的审核时限为年底。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享受补贴政策。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一是对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举例,如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年6月。二是从国发〔〕5号文件发文之日(即年2月3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年起延长至退休。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年2月3日以后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如有个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08年余下的月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09年起再补贴。(三)两个问题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何认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将其档案交社保所,由社保所统一报社保局认定;用人单位吸纳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档案交社保局认定。2、新增人员申报补贴日期:对因取消审批时间限制而新增的人员,比如08年和09年才满“”,请告知这部分人员在明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报。(由于这部分人可累计享受三年,因此,建议各社保所说服他们只申报09年下半年的补贴,而不去补09年上半年的;当然,如果他们强烈要求要补09年上半年的,我们也可以接收)如果你的档案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放,并且属于就业困难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社保补贴。在申请办理社保补贴时,要先看清自己的档案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免多跑冤枉路。

3. 安徽省三胎补贴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取消生育制约处罚规定。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依规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评先选优等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和夯实基础县,要用好用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好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责任单位: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以下简称各市县)〕
(二)加强人口服务体系建设。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加强抚幼养老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抚幼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社区开展居家抚幼养老服务。取消再生育审批,落实生育登记制度,推进生育服务登记网上办理。推动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简化生育津贴申领手续。实现“出生一件事”联办、新生儿入户“省内通办”。(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县)
(三)强化人口监测评估。健全人口监测体系,强化各级监测队伍建设,密切监测生育形势,适时研判人口发展趋势。推进贵州省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与出生医学证明、孕产期保健、死亡证明等信息互联互通。加强部门协作,促进卫生健康、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统计、医保等多部门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统计局、省医保局,各市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安徽省三胎补贴最新政策

4. 安徽省三胎有补贴吗?

法律分析: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出台后,正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政策解释,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的可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登记备案,待具体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出台之后,依据规定再为其补办相关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5. 安徽省三胎奖励政策

法律分析:158天产假、产前检查报销,婴儿分娩下来的医疗住院费用、以及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安徽省三胎奖励政策

6. 安徽省三胎奖励政策

2022年安微三胎最新消息补贴、奖励政策:1、国家开放了三孩,但是三孩并不等同于三胎,如果三胎是第四个孩子也需要缴纳罚款。2、安徽地区的夫妻超生罚款标准:根据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或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了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会根据家庭实际人均收入征收5倍社会抚养费,以后每多生一个孩子,需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依次递增五倍。3、2022年生三孩有政策补贴,每年都可以领取10000元育儿补贴,可以连续领3年,直到孩子满三周岁。4、此外,还有一次性的生育津贴,第一胎一次性生育津贴是2000元,生育第二个子女能够补贴3000元,而生育第三个则可以补贴5000元。近年来,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委省政府出台《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多项生育支持政策措施。一是强化婚育假期保障。在国家规定假期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30天,新增父母每年各10天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二是对家庭困难的婴幼儿入托、入园给予一定补助。三是在配租公租房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并可以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四是支持幼儿园、中小学、用人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延时服务、课后服务或假期托管服务等,多方面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激发生育积极性。法律依据:《安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7. 安徽三胎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2021年开放三孩,三孩不等于三胎,所以三胎如果是第四个娃也是会被罚款的。安徽地区超生罚款标准;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七 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按照国务院有关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 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按照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一)对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二)农民、无用工单位的城市居民在社会抚养费缴纳后三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
(三)产假期间停发奖金、福利,孕期检查、分娩、产褥期的医药费自理。

安徽三胎政策

8. 安徽三胎有什么补助政策去哪里领

一、生三胎补贴在哪里领      1、生三胎补贴一般是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的。不过领取补助的前提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必须要提供相关的信息。对部分三个孩子的家庭,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措施,对独生子女和农村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实行了各种奖励,但因家庭状况不同给予扶持的优惠政策以及扶持力度也会存在一定区别。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二、生三胎有什么配套措施      1、实施奖励优惠,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完善生育制度,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3、帮扶保障,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4、保障女性合法权益,招收聘用女性企事业单位等,会带来成本支出,这其中包括怀孕、生育、养育期间的一系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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