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24-05-14

1.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1)正确预测固定资产的需要量;
(2)严格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合理确认固定资产的价值;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正确区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3)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提高其利用效率。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制度,严格固定资产的投资、验收、拨出、出售和清理报废等手续;还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4)正确计提折旧,确保固定资产的及时更新。尽管这部分已收回的投资,并没有以专款专用的形式在账面上单独体现,但为了确保固定资产及时更新,需要严格控制这部分资金的再投资状况。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对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制度方法,它的制定可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每个企业公司可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增删,从而提高制度的可执行性。此制度一般都由财务部门制定并颁布执行。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特点:
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
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
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    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

    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    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第五章    固定资产购置、报废与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样式附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不含)以下由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共同审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亏损企业扭亏期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必须购置的,一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一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

    第十二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调样式附后),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按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转呈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第十三条原则上维修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

    第十四条总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登记,年内会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五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应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

第六章    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监测或修缮,确保其完好和使用安全。
部门间临时借用固定资产,借入方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借用通知单,说明借用资产的名称、借用原因、借用期限等,由借用人和本部门经理签字,交借出方部门经理审批,行政部备案。借出方资产管理员应对借出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负责借出资产的收回。

其他的方面
1、系领导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内勤为专项负责人,协助系领导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做好日常使用、维护记录。
3、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及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建立本系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并进行日常管理。
5、每年对本系的固定资产,至少进行一次自查。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4.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
更好的管理固定资产的方法:坚持日常清查,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定期盘点对比,建立资产明细账。统筹安排,合理利用,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产效率,提高资产使用率。
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机房网管负责本机房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微机中心有统一管理与购置权。
3、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规定》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产、建筑物、器械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衍生问题:
如何更好的管理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经过请购、批准、订购、验收、货款结算等环节。购置业务的全过程不得由一个部门完全办理,相关部门之间应该相互牵制。
(2)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按照预算进行。每年第四季度,各单位财务部门应该会同设备管理部门编制本单位下年度的固定资产预算计划,固定资产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各公司遵照执行。
(3)设备使用部门应该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提前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请购申请;请购申请应明确填写请购理由、设备名称、数量、规格、预计金额、需用日期等要求。
(4)设备管理部门收到请购单后,应该根据固定资产预算及批准权限,对请购申请进行处理;超越设备管理部门权限的,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报请有权批准的部门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或采购部门负责。请购单被批准后,设备管理部门或采购部门应填制订购单,订购单应正确填写所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时间、厂商名称和地址等,预先予以编号,并经被授权的采购员签字。
(6)固定资产的采购,需要预付款项的,必须与供应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必须及时将合同副本送财务部备案。
(7)固定资产的批量采购,应采取竞价方式确定供应商,以保证供货的质量、及时性和经济性。
(8)购置的固定资产到达之后,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通知设备验收部门进行验收。设备管理部门及验收部门要严格按订购单上要求进行验收,并填制验收单。
(9)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固定资产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10)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后,设备管理部门应该及时将固定资产移交给设备使用部门。移交时,应填制设备移交清单。
(11)设备管理部门应对固定资产实行卡片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必须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或使用人、存放地点、固定资产名称、取得方式、原值、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已提折旧等。
(12)固定资产维修应纳入预算。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等人为责任而引起的固定资产维修,设备管理部门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相应处理。
(13)固定资产至少每年盘点一次,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
(14)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出售转让、投资转出和报废清理,应该办理申请、审批、调拨(清理)、记账等相关手续。
(15)固定资产的毁损和非正常报废,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相应处理。
(16)财务部门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进行以下检查:①与购置固定资产有关的原始凭证(如合同、验收单、订购单、发票、货运文件等)是否齐全、是否合法;②相关凭证(如调拨申请单、内部转移清单等)的内容是否一致;③其他有关人员在单证上的签字是否齐全。

5.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1)正确预测固定资产的需要量;
(2)严格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合理确认固定资产的价值;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正确区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3)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提高其利用效率。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制度,严格固定资产的投资、验收、拨出、出售和清理报废等手续;还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4)正确计提折旧,确保固定资产的及时更新。尽管这部分已收回的投资,并没有以专款专用的形式在账面上单独体现,但为了确保固定资产及时更新,需要严格控制这部分资金的再投资状况。

扩展资料:
对已征用的土地,按其土地征用费计价,并按以下情况核算:
(一)对已征用尚未施工建设的土地,在“土地使用权”表外科目核算;
(二)对已征用并已开工建设项目的土地,土地征用费由表外“土地使用权”科目转入表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对征用的土地上建有几个项目的,土地征用费应按建设项目占用土地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建设项目已完工交付使用,将应摊土地征用费与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投资,从表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转入表内“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原则上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具体计价方法是: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按买价加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四)对固定资产进行修缮、装修,且修缮、装修费用超过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0%的,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加上修缮、装修费用支出,扣除修缮、装修过程中的变价收入计价;
(五)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调拨价格或调入调出双方协议价格加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计价;
(六)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原值,扣除原来的安装成本,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和调入单位的安装费计价;
(七)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票据金额加自行负担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未提供相关票据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八)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九)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加相关税费计价。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不得任意变动: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的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或扩建;
(四)固定资产修缮、装修费用超过原值10%;
(五)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六)发现原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
(七)已出售职工住宅的价值,按国家有关房改政策的统一规定进行价值调整。
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
盘盈和出租固定资产,由上级机构审批。
盘亏、对外捐赠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单价或批量价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报总行会计财务司审批;单价或批量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审批。
报废固定资产由各级机构行长办公会批准并报上级机构备案。
转让固定资产,单价或批量价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应经当地财监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总行会计财务司审批;单价或批量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应经当地财监部门签署意见后,由上级机构审批。
地(市)中心支行以上机构置换房屋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应报总行会计财务司审批;县支行置换房屋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由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审批。其他类别固定资产的置换,由上级机构审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6.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使固定资产的规划、执行和控制作业有章可循,并达成下列管理目的,以利本公司经济有效且迅速地达成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 使固定资产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
 
 - 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
 
 - 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资金。
 
 二、范围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建筑设备、电脑设备、机械设备、杂项设备、公用设备、电仪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事务机具等九大类。
 
 三、经办部门
 
 - 管理部门:财会部为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 维修部门:
 
 --生产中维修科:负责业务有关的建筑设备、机械设备、储存设备、电仪设备和杂项设备等维修。
 
 --总务部:负责非生产部维修科负责的其他一切固定资产的维修。
 
 --使用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难以划分者,以管理部门为使用部门。
 
 四、分类编号
 
  管理部门应按下列分类编号原则处理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号。
 
 - 固定资产编号以们数字编组而成,使用阿拉伯数字,,…,。
 
 - 固定资产编号图示:
 
 类别 度别 入帐顺序
 
 大额 中额 流水号
 
 - 固定资产编号一位代表固定资产在会计之大分类,由,…分别表示之。,位代表中分类,由…表示之,如办公设备之桌()椅()等。
 
  代号 内容
 
  厂房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其他设备
 
  - 固定资产编号,位代表度号,分别购置度如, 表示。
 
 -固定资产编号,,位代表固定资产相同性质的入帐顺序流水号码,分别以…表示。
 
 五、建卡
 
  管理部门应将各项固定资产设卡管理,建筑设备应建立(建筑设备登记卡),机械及其他设备应以(固定资产登记卡)建卡登记,以掌握各项资产异动状况。,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六、维护保养
 
  管理部门协同维修部门订立各项资产的保养作业规范,并督促使用部门按规范执行维护工作。
 
 七、盘点抽查与财产标签
 
  -管理部门应会同部门,视公司实际需要盘点固定资产,其作业方式依本公司《财务盘点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管理部门应随时查核各使用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以了解登记卡所载的.名称、规格及数量是否与实际,有无管理不善,无效使用或闲置等不良情况存在。若发现有异常或不良情况存在,应即通知该使用部门请其改善,情况严重者应另呈报权责主管批示处理。
 
  -管理部门须制作财产标签,凡本公司财产均须粘贴标签以利保管和盘点。
 
 八、核决权限
 
  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核决权限请参阅费用核决权限表。
 
 九、管理政策
 
  本公司一切固定资产管理作业,均应遵循下列管理政府。
 
  - 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可以让管理部门从整体的观点来考虑各部门所需购置的资产项目,使购置与处理固定资产的计划更为明确,不致盲目从事,重复添置资产。
 
  -清晰明确的记录
 
 将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购置日期、存放地点、保管部门(人员)、累计折旧、维修改造以及资产处理等资料完整记录下来,除有助于维护资产的安全外,将来在申报公司所得税及保险理赔时亦有依据。
 
  -落实保养及保护要求
 
  为使固定资产维持正常使用功能,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定期或不定期的维护保养及维护作业应彻底实施。
 
 二章 固定资产购置
 
 十、编制固定资产预算
 
 在编制度预算作业期间,各部门将下一拟购置固定资产编列于度预书内,经权责人核准后据以实施。
 
 十一、请购 
 
 - 使用部门拟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有关规定填写请购单,如为某项投资计划而购置,应另检附固定资产计划书,阐明计划名称、编号、拟购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使用目的、预期效果、需用日期、购置预算金额等送管理部门审查。
 
 - 管理部门于初审时,应请其它相关部室会审。
 
 - 经初审通过的请购单及其附件,经权责人员核准后,使用部门在必要时应详细填安装场所、位置、日期等资料并将有关图纸送
 
 交采购部门如期购置或营建部门按期施工。
 
 十二、不动产取得的处理
 
  建筑设备等不动产,经取得所有权证书或自建房屋于建造完成后,应即办理产权登记 ,并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建卡列管。
 
 十三、动产取得的处理
 
  直接购入或向仓储单位领取 移交给使用部门时,取得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送管理部门不予以分类编号建卡列管,并于资产明显位置,标示资产编号。
 
 十四、受赠取得的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兄弟公司无偿拨入或因受赠而取得时,应填明估计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管理部门应视需要会同专业技术人员予以估价,并应按本办法二十条及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十五、建卡列管
 
 - 固定资产购入或取得所有权后,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增加单)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或建筑设备登记卡,一式三联,一、二联管理部门留存,三联送维修负责部门。
 
 - 管理部门应将登记卡按固定资产分类编号原则编号,分类规档保管,并另设固定资产凭证袋把各项固定资产取得凭证、文件、图纸等套入保存。
 
 - 财会部应将登记卡作为会计辅助分类帐使用,按法令规定定期填写折旧金额及帐面净值。
 
 - 维修部门应将登记卡作为保养资料卡使用,填写每项固定资产的维修记录。
 
 - 登记卡每卡限载一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如附属物无法单独计算其价值者,应合记于一卡。
 
 三章 固定资产的运用
 
 十六、设备统计和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部门不同建立《设备能力及使用状况汇总表》,详列各项设备名称、厂牌、规格、适制产品(适用范围)、数量、产量(负荷能力),取得日期、取得价格、耐用限、使用状况。以掌握设备能力及使用状况、并作有效的运用及管制。
 
 十七、设备运用规划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配合本公司经营计划的需要,按各项设备的特性,性能及适用范围设定运用计划。
 
 十八、设备运用管制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设备运用计划、操作规范的规定运用设备、管理部门应检查其执行情形呈报权责主管。
 
 四章 固定资产的保管
 
 十九、保险
 
 - 管理部门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按本公司的保险管理政策办理投保。
 
 - 投保作业按《财物保险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二十、保管
 
 - 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放置场所分别填写《固定资产存放明细表》一式二份,填写该场所内所有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安全维护人员姓名等资料,以利管理。
 
 - 《固定资产存放明细》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单位外,另一份应由使用单位张贴于该场所墙壁适当的位置,以便查核。
 
 - 重要设备的保护,应由使用单位制作标示门牌,悬挂显眼位置,以明职责。
 
 二十一、转移
 
  固定资产在本公司内相互移转调拨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送移入部门签认并会同管理部门,经权责人员核准后,一、二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登记卡,三联送移入部门,四联由移出部门留存。移转的固定资产出入厂区,应另依本公司《门卫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十二、出租或外借
 
 固定资产拟出租或外借时,管理部门应将租借事由、内容条件。归还期限、保持原状义务、附属设备明细等签呈权责人核准,并签订契约后据以办理。其出入厂区也应按《门卫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二十三、闲置的处理
 
 固定资产因产品停止生产、加工工艺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使用部门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单》提报闲置原因和设备现状连同该设备履历资料经财会部门填记帐面价值,并拟订处理对策后,呈权责人员核准,据以实施。
 
 二十四、让售
 
 - 固定资产的让售由管理部门将让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原取得日期、金额、帐面残值、现状及让售理,并根据其利用或参考市价订出让售底价,签呈权责人员核准后,据以办理让售。
 
 - 固定资产的让售以登报公开招标为原则,如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时,应将理由和让售条件呈权责人核准后办理。
 
 二十五、报废
 
 固定资产因损坏且无修复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办理报废,对于呈准报废的闲置固定资产拆除后的零件或有残余价值的物品,应送有关部门办理入库。
 
 二十六、减损
 
 已损坏报废或已让售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填报《固定资产减损单》连同相关资料送财会部门销帐。
 
 二十七、移交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移动时,对于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应按《人事管理作业办法》的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二十八、维修
 
 - 管理部门应会同维修负责部门,订立固定资产保养规定,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
 
 - 定
 
 期保养及整修由维修部门按有关规定定期填写《固定资产请修单》经权责人员核准后办理。
 
 - 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由使用部门发现须保养及整修时,应随时填写《固定资产请修单》,向管理部门申请,经权责人员核准后办理。
 
 - 固定资产的保养及整修,因故须发包给外部专业厂商修护时,按《采购管理作业办法》及《门卫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 固定资产维修负责部门每月应定期研讨各项固定资产定期维修期间长短的恰当性以及异常维修事项发生原因与改善对策,将研计结果以书面通知使用部门及管理部门配合实施。
 
 - 管理部门应将每项固定资产的重大修护支出(金额在人民币元以上)登载于登记卡以备查找。
  
 
 
 
   
 
 ,

7.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使固定资产的规划、执行和控制作业有章可循,并达成下列管理目的,以利本公司经济有效且迅速地达成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 使固定资产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
 
 - 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
 
 - 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资金。
 
 二、范围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建筑设备、电脑设备、机械设备、杂项设备、公用设备、电仪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事务机具等九大类。
 
 三、经办部门
 
 - 管理部门:财会部为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 维修部门:
 
 --生产中维修科:负责业务有关的建筑设备、机械设备、储存设备、电仪设备和杂项设备等维修。
 
 --总务部:负责非生产部维修科负责的其他一切固定资产的维修。
 
 --使用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难以划分者,以管理部门为使用部门。
 
 四、分类编号
 
  管理部门应按下列分类编号原则处理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号。
 
 - 固定资产编号以们数字编组而成,使用阿拉伯数字,,…,。
 
 - 固定资产编号图示:
 
 类别 度别 入帐顺序
 
 大额 中额 流水号
 
 - 固定资产编号一位代表固定资产在会计之大分类,由,…分别表示之。,位代表中分类,由…表示之,如办公设备之桌()椅()等。
 
  代号 内容
 
  厂房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其他设备
 
  - 固定资产编号,位代表度号,分别购置度如, 表示。
 
 -固定资产编号,,位代表固定资产相同性质的入帐顺序流水号码,分别以…表示。
 
 五、建卡
 
  管理部门应将各项固定资产设卡管理,建筑设备应建立(建筑设备登记卡),机械及其他设备应以(固定资产登记卡)建卡登记,以掌握各项资产异动状况。,       1    2   3   4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8.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要求,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机关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管局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共四十九条。
法律依据:根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为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机关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998年1月8日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管财字〔1998〕第7号)、《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制度》(国管财字〔1998〕第22号),2000年2月16日印发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管财字〔2000〕32号)同时废止。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