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征地拆迁是怎样补偿的

2024-05-17

1. 铁路工程征地拆迁是怎样补偿的

山东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做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铁路建设征用耕地应做好“占补平衡”工作,工程建设须按照“先安置、后拆迁”原则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居民的居住问题。纳入收费和补偿范围的铁路建设征地包括铁路正线,站场及配套设施等建设用地和改沟改路、拆迁安置用地。其中,耕地开垦费标准为每亩1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应补贴部分由铁路建设单位承担。具体缴纳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在地价5万元/亩以下(含5万元)的每亩1万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在5万元/亩至10万元/亩(含10万元)之间的每亩1.5万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在10万元/亩以上的每亩2万元。同时,还对铁路工程施工期间临时用地制定出逐年补偿的具体标准。标准为占用农用地的每亩应补偿2300元,占用其他土地的每亩补偿1500元。临时用地应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梁场及预制场占地每亩1万元,其他临时用地每亩7000元。
在取土场用地补偿方面,山东规定补偿标准为农用地每亩3万元,其他土地每亩2万元。取土场用地应缴纳每亩1万元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山东现行的《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中规定标准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各设区市政府制定并报经省级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批复标准执行。通知规定,妥善解决征地拆迁中的有关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铁路建设施工前,应将耕作层的熟土剥离,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不占和少占耕地。铁路建设涉及拆迁居民住房的,必须按照“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居民的居住问题。对于补偿款管理问题,通知规定,有关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征地拆迁有关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实行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兑付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拖欠和截留。各级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监察,对违反规定挪用、拖欠、截留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铁路工程征地拆迁是怎样补偿的

2.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方法

一、关注拆迁项目程序上的合法性。
所有的征地活动,不论是新增地还是存量地的征收,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执行,因此,为了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审计实施过程中首先检查前期包括土地转用的方案、申报、批准等关键性手续,其次是实施过程中是否经过村组织,乃至群众集体评议和决策,甚至发布公示公告等。还要注意的是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需要拆迁房屋,都必须向当地政府建设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也要关注实施拆迁的单位是否具有合格的施工资质,检查拆迁范围是否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是否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包括方位、地段、面积等。
二、关注拆迁对象的真实性
不排除在拆迁项目前期工作工作中,相关村组、社区等管理人员以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补偿资金,特别是不少属于集体公益用地,包括农村的沟渠、道路、非耕种地,集体公用地面附属物等,在确权的同时人为造假,将集体资产进行私分。因此,审计人员必须严格审查产权的真实性,重点检查农村前年度的农民负担和财管所三资代理部门资料,取得每户的土地承包数据,农民的土地承包面积,并与测绘资料进行对比,检查是否存在差异,然后抽查征地拆迁合同,看合同约定的面积和数量是否对等。同时可以以抽查的形式通过电话或者对被拆迁人进行入户调查,从侧面了解事物的权属关系,属于存量地的可以通过房管和国土部门进行查询,以确定产权人与被拆迁人的隶属关系。
三、关注现场核量的准确性。
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土地和地面附属物的测量、统计也是审计工作的重点环节,核对被拆迁人补偿面积是否准确,与证件登记面积是否相符这些都很审计工作的关键环节,更重要的是对于无证面积的勘测认定是否由具备资质测量单位出具计算数据,无证面积房屋建造年限认定资料否齐全;装修评估报告是否附有面积、装修材料数量及金额明细单;收集核实室内设施相关资料并据实确认。在核实房屋补偿数据时应逐个审查各项资料原件,对于协议补偿面积与前期调查面积有出入、装修评估超正常时,审计人员必须深入调查,细致复核,取得相关证据资料才能认可。
四、关注补偿标准的合理性。
能否严格按照国家补偿标准进行结算,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补偿的合理性是本项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审计人员首先要收集地方出台的关于补偿的标准型文件,结合补偿方案,检查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地面附属物的类别、等级要符合规定。其次是补偿的计算方式是否科学也非常关键,对具有争议的附属物,楼顶增高平台、临时建筑物、装饰装修的补偿,审计人员要通过资料仔细核对,防止人为弄虚作假。对于诸如搬家费、过渡费、拆迁奖励等是否严格对照征拆安置补偿实施方案计算。
五、关注资金管理的合规性。
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是本次审计核心内容,第一是关注资金的筹集情况,确保资金具有充足的来源,以保障拆迁户能及时、足额的领取到应该得到的补偿,有助于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和实施。二是关注资金管理情况,检查资金在地方财政发放的同时是否专户管理,特别是对还未拨付出去的资金是否有挤占挪用的情况,包括是否通过定期存储取得利用后挪作他用,这些都直接关系到资金的安全性。三是发放过程中是否直接打卡到户,审计人员必须核对打卡户的真实身份,因此,可以通过地方派出所的户籍管理资料、村组(社区)花名册核对,也可以抽查部分进行电话等对当事人直接调查或咨询。

3.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

(一)资金拨付申请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融资首笔资金拨付时,应提供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合同、支付明细、评估报告及影视资料等。由征地拆迁单位提出资金计划,经国土资源、规划建设部门审核后,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报送市城投公司。
(二)资金拨付审核
市城投公司自收到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的资金拨付申请及相关文件之日起,会同政府有关部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1、审核手续的完整性和资料的齐全、有效性;
2、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工作量予以跟踪审核;
3、填制《贷款资金审核表》和《银行贷款拨款审批表》并送市财政部门审核;
4、报请市长(或主管副市长)签批后,同时送市审计部门备案。
(三)资金拨付
1、市城投公司根据手续完备的市长支付令,填制《银行贷款付款申请表》,到贷款银行申请并负责将款项及时划入征地拆迁项目实施单位在监管银行开立的专户。
2、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直接划拨到国土资源部门专户,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补偿。
3、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和国有土地(市区内)拆迁补偿安置费,经征地拆迁办公室审核后,由市城投公司先期按核定总量50%预拨到征地拆迁办专户,然后按市长支付令程序汇总划拨到征地拆迁办专户,由征地拆迁办负责按明细支付给县、区拆迁单位并负责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4、电力、通讯设施及企业搬迁补偿款划拨到项目管理单位(征地拆迁办),由征地拆迁办负责补偿工作。
5、项目管理单位向市城投公司提供资金使用明细,市城投公司根据手续完备的市长支付令核对资金使用明细,核对无误后,将资金使用明细提供给指定监管银行,银行按明细支付。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对铁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融资承担如下职责
(一)各县、区政府负责铁路项目途经本辖区的征地拆迁工作,是征地拆迁工作责任主体。
(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金额的审核;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国有土地(市区内)拆迁补偿金额的审核;市林业部门负责林地征占用补偿金额的审核。
(三)市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要求履行监察职责。
(四)市审计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征地拆迁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对征地拆迁搬迁中需评估的企业搬迁补偿和需评估的个人补偿进行单项审计。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

4.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

(一)资金拨付申请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融资首笔资金拨付时,应提供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合同、支付明细、评估报告及影视资料等。由征地拆迁单位提出资金计划,经国土资源、规划建设部门审核后,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报送市城投公司。
(二)资金拨付审核
市城投公司自收到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的资金拨付申请及相关文件之日起,会同政府有关部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1、审核手续的完整性和资料的齐全、有效性;
2、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工作量予以跟踪审核;
3、填制《贷款资金审核表》和《银行贷款拨款审批表》并送市财政部门审核;
4、报请市长(或主管副市长)签批后,同时送市审计部门备案。
(三)资金拨付
1、市城投公司根据手续完备的市长支付令,填制《银行贷款付款申请表》,到贷款银行申请并负责将款项及时划入征地拆迁项目实施单位在监管银行开立的专户。
2、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直接划拨到国土资源部门专户,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补偿。
3、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和国有土地(市区内)拆迁补偿安置费,经征地拆迁办公室审核后,由市城投公司先期按核定总量50%预拨到征地拆迁办专户,然后按市长支付令程序汇总划拨到征地拆迁办专户,由征地拆迁办负责按明细支付给县、区拆迁单位并负责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4、电力、通讯设施及企业搬迁补偿款划拨到项目管理单位(征地拆迁办),由征地拆迁办负责补偿工作。
5、项目管理单位向市城投公司提供资金使用明细,市城投公司根据手续完备的市长支付令核对资金使用明细,核对无误后,将资金使用明细提供给指定监管银行,银行按明细支付。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对铁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融资承担如下职责
(一)各县、区政府负责铁路项目途经本辖区的征地拆迁工作,是征地拆迁工作责任主体。
(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金额的审核;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国有土地(市区内)拆迁补偿金额的审核;市林业部门负责林地征占用补偿金额的审核。
(三)市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要求履行监察职责。
(四)市审计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征地拆迁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对征地拆迁搬迁中需评估的企业搬迁补偿和需评估的个人补偿进行单项审计。

5.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是什么?

一、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
(一)资金拨付申请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融资首笔资金拨付时,应提供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合同、支付明细、评估报告及影视资料等。由征地拆迁单位提出资金计划,经国土资源、规划建设部门审核后,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报送市城投公司。
(二)资金拨付审核
市城投公司自收到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的资金拨付申请及相关文件之日起,会同政府有关部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1、审核手续的完整性和资料的齐全、有效性;
2、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工作量予以跟踪审核;
3、填制《贷款资金审核表》和《银行贷款拨款审批表》并送市财政部门审核;
4、报请市长(或主管副市长)签批后,同时送市审计部门备案。
(三)资金拨付
1、市城投公司根据手续完备的市长支付令,填制《银行贷款付款申请表》,到贷款银行申请并负责将款项及时划入征地拆迁项目实施单位在监管银行开立的专户。
2、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直接划拨到国土资源部门专户,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补偿。
3、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和国有土地(市区内)拆迁补偿安置费,经征地拆迁办公室审核后,由市城投公司先期按核定总量50%预拨到征地拆迁办专户,然后按市长支付令程序汇总划拨到征地拆迁办专户,由征地拆迁办负责按明细支付给县、区拆迁单位并负责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4、电力、通讯设施及企业搬迁补偿款划拨到项目管理单位(征地拆迁办),由征地拆迁办负责补偿工作。
5、项目管理单位向市城投公司提供资金使用明细,市城投公司根据手续完备的市长支付令核对资金使用明细,核对无误后,将资金使用明细提供给指定监管银行,银行按明细支付。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铁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融资承担如下职责
(一)各县、区政府负责铁路项目途经本辖区的征地拆迁工作,是征地拆迁工作责任主体。
(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金额的审核;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国有土地(市区内)拆迁补偿金额的审核;市林业部门负责林地征占用补偿金额的审核。
(三)市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要求履行监察职责。
(四)市审计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征地拆迁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对征地拆迁搬迁中需评估的企业搬迁补偿和需评估的个人补偿进行单项审计。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是什么?

6.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是什么

一、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是什么1、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资金拨付申请,铁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融资首笔资金拨付时,应提供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合同、支付明细、评估报告及影视资料等;资金拨付审核,审核手续的完整性和资料的齐全、有效性;资金拨付,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直接划拨到国土资源部门专户,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补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二条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国家铁路是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地方铁路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铁路。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承担的职责是什么1、各县、区政府负责铁路项目途经本辖区的征地拆迁工作,是征地拆迁工作责任主体;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金额的审核;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国有土地拆迁补偿金额的审核;市林业部门负责林地征占用补偿金额的审核;3、市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要求履行监察职责;4、市审计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征地拆迁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对征地拆迁搬迁中需评估的企业搬迁补偿和需评估的个人补偿进行单项审计。

7.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是什么

一、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是什么1、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资金拨付申请,铁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融资首笔资金拨付时,应提供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合同、支付明细、评估报告及影视资料等;资金拨付审核,审核手续的完整性和资料的齐全、有效性;资金拨付,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直接划拨到国土资源部门专户,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补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二条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国家铁路是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地方铁路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铁路。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承担的职责是什么1、各县、区政府负责铁路项目途经本辖区的征地拆迁工作,是征地拆迁工作责任主体;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金额的审核;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国有土地拆迁补偿金额的审核;市林业部门负责林地征占用补偿金额的审核;3、市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要求履行监察职责;4、市审计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征地拆迁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对征地拆迁搬迁中需评估的企业搬迁补偿和需评估的个人补偿进行单项审计。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是什么

8.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
(一) 资金拨付申请。铁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融资首笔资金拨付时,应提供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合同、支付明细、评估报告及影视资料等。
(二) 资金拨付审核。市城投公司自收到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的资金拨付申请及相关文件之日起,会同政府有关部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 资金拨付。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