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属于什么性质的组织

2024-05-14

1. 业主委员会属于什么性质的组织

业委会是业主委员会的简称,主要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代表所组成,由业主所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的形式,那么业委会是什么性质组织呢?      一、业委会是什么性质组织      业委会属于民间性质组织,代表整个小区业主间的利益,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和运作。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
      二、业委会成员需满足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平时热衷做公益事业,拥有很强的责任感,并且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委员会成员有哪些职责      1、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      2、负责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且如实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3、代表全体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且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求,并且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属于什么性质的组织

2. 业主委员会属于什么组织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说白了,就是居民们组织起来管理和监督物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3. 业主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并有哪些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代表所组成,代表业主之间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去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和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所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的形式。那么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责呢?
业主委员会是什么样性质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所选举而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的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最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责
1.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3.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1.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2.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3.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4.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5.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6.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7.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8.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2007年《物权法》出台,它更从人大立法高度确立了业主组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尽管2007年《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之后取消了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的限制,但是其决定内容和效力还受到《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限制。把“业主委员会”规范为“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

业主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并有哪些职责

4. 业主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并有哪些职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因此,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5. 业主委员会是个什么组织?


业主委员会是个什么组织?

6.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7. 业主委员会是正式组织吗?

《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担任条件进行了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是正式组织吗?

8. 业主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并有哪些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