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怎样的

2024-05-14

1. 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怎样的

1、一年期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2、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2.75%;期限6至30年的,年利率为3.25%。
一、房贷一般利息是多少
1、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各个商业银行执行的时候可以在一定的区间内自行浮动。中国的房贷利率不是一直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动的,形式是利率一直在上涨,所以经常会比较在增加利率之前和增加利率之后的情况。
2、央行向各商业银行下发特急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7倍。商业银行将执行新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3、贷款利率于每年1月1日调整一次,在借款期限内,如未遇基准利率调整,则贷款利率不作调整。2017年3月,北京16银行已取消首套房贷利率9折的优惠,首套房贷利率调至9.5折。
二、银行贷款利率变化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自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
同时,为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正向激励,对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另外这次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没有更随一起降低。

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怎样的

2. 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一年期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2.75%;
期限6至30年的,年利率为3.25%。
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在南京,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所购房产须具有全部产权及具备抵押条件,因此购买房屋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除外)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也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购买第一套或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限制条件:
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1、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2、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
二、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居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
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6、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
7、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

3. 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必须处于正常状态,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借款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大修住房,必须要有当地建设部门的相关手续。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6、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二、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包括5年,贷款利率为2.75%;
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75%。
与商业银行的的贷款利率相比,公积金贷款利率依然是偏低的。因为还款方式不同,相同利率情况下产生的贷款利息也是有差别的。
三、南京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久
南京公积金贷款年限按照规定是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年龄相加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若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年龄为35岁,其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其最长贷款期限为25年。

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4. 南京公积金利率

南京公积金利率如下:1、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5年以下(含)贷款年利率为2.6%,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1%;2、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5年以下(含)贷款年利率为3.02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575%。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5.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

根据央行最新的贷款基准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同期利率要低2个百分点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为4.00%,商业贷款一年至三年为6.15%,三年至五年为6.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上为4.5%,商业贷款5年以上为6.55%。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办理
借款人在申请南京公积金贷款时,首先应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贷款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借款人在申请南京个人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所购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2、所购房屋评估报告书;
3、卖房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
4、购房合同。
二、南京公积金贷款材料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居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
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6、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
7、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

6. 在南京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利率是多少

经常有用户来问,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为此给大家总结一下: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
二、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额度的最低值:
(一)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与配偶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二)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延长1至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计算器:相关阅读:2014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用户须知已领取住房公积金卡的个人用户须凭住房公积金卡的密码进行登录查询;未领取住房公积金卡的个人用户,暂不须输入密码;为保障您的个人权益,请速去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卡,或向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咨询申领事宜;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是16位数,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号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后再加两个零是18位数。其他查询方法:
1、电话查询:您可以拨打96166转9转1在人工服务中凭卡号+密码查询
2、窗口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单位缴存公积金的银行网点或管理中心柜面查询。南京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25-96166),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南京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

7. 南京公积金利息

法律分析:1、一年期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2、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2.75%限6至30年的,年利率为3.2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第二十一条 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为结息日。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二十五条 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遇罚息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对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短期贷款也可按月)计收复利。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南京公积金利息

8. 南京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南京公积金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延长1至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扩展资料: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开户并且连续、足额汇缴,期限不低于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四)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六)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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