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的概念

2024-05-13

1. 地方债的概念

即“地方政府债券”(Local Treasury Bonds)也被称为“市政债券”(Municipal Securities)。凡属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称为地方公债简称地方债,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不少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发行债券,它们发行的债券称为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同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一样,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

地方债的概念

2. 地方债的缘由

结构调整带来的宏观紧缩和房地产调控,给地方政府带来了空前的压力,也使央地关系在实际上变得很紧张。所以,如果要将中央意志不打折扣地执行下去,就必须找到办法来缓解地方政府面临的困境。从目前来看,允许地方发债是呼声最高的途径,年初以来,关于这方面的消息和传闻也是满天飞。财政部2011年10月20日在网站上刊出《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成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通知中指出,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期限结构为3年债券发行额和5年债券发行额分别占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的50%;同时,政府债券应当以新发国债发行利率及市场利率为定价基准,采用单一利率发债定价机制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同时,为了避免资不抵债情况的发生,也要求试点省市建立偿债保障机制,地方政府需在规定时间将财政部代办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缴入中央财政专户,并及时披露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状况等指标;在发债定价结束后应当及时公布债券发行结果。虽然国务院此次批复的发债计划只是在给定规模前提下的自行发债,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发债,但毫无疑问是历史性的突破,其意义不容低估。事实上,鉴于历史原因,允许地方发债一直被认为是危险的举动,而迟迟得不到放行。但如今的形势却不同了,正如以上安邦所分析的,中央与地方在财权和事权上很不匹配,如果继续收紧下去,很多政策和意图,如产业结构调整、房地产调控、用地规模控制等,遇到的阻力会越来越大,也只有允许地方在发债上获得出路,才能舒缓目前的紧张关系。况且,允许地方发债的现实环境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过去所遭遇的失控问题,债券市场“用脚投票”的机制,会逼迫地方政府改善自身的财务状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否则,不用中央出手,市场就会将其淘汰。从这个意义来看,允许地方发债也是综合性改革的重要一步。不过,在安邦看来,此次放开除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值得重视,那就是地方的财政自主权也会逐步得到扩张。过去,事权与财权的不匹配才造成了如今的土地财政横行,在地方政府民生事务越来越重的情况下,在分税制改革踯躅不前的前提下,只能尽量扩大地方的财权,才能形成平衡的局面。而我们也相信,尽管中央给定了四省市发债的总体规模,但历史证明,只要闸门一开,资金就会像海绵吸水一样无孔不入。地方使用方式可以很灵活,甚至可以像信贷额度一样,提前预支额度,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套取巨额资金。简单的估计一下,2008年中央推出4万亿投资计划,据媒体不完全统计,此后地方政府相继推出了大约25万亿的投资规模,大致看来也就是1∶6的杠杆。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本次试点规模不会太大,一般在500亿-800亿之间。如果按照上述杠杆率推算,800亿的地方债券融资会最终带来4800亿的资金。与此同时,地方所拥有的行政权力就能够与扩大的财权形成螺旋型的相互促进,增强地方政府的话语权。在安邦看来,地方发债的闸门一打开,未来会怎么演变并不容易探讨清楚;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天平从此会出现有利于地方的偏移,从这一点出发,很多未来的问题现在就可以看到一丝迹象。中央地方财权与事权的失衡。中国地方财政失衡问题由来已久,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的非对称性和不平衡发展,地方政府要承担大量的公共事务支出、地方税缺乏主体税种、税收渠道狭窄,必然导致财政捉襟见肘。因此地方政府长期面对资金缺口是地方债务问题的根源。为了平衡支出,地方政府不得不寻找另外财源以弥补收支失衡,因此土地财政和债务性融资成为地方财政的普遍模式。

3. 地方债的优缺点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筹集资金面临着《预算法》的制约。我国《预算法》严禁地方政府举债,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必须修改法律,而这样做就意味着,在短期内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不会成为现实。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将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果没有严格的约束机制,一些地方政府过分举债之后,将会出现破产问题。而我国目前尚未对政府机关破产作出明确的规定,一旦地方政府破产,中央政府将承担怎样的责任,地方人大将作出怎样的安排,所有这一切都必须通盘考虑。

地方债的优缺点

4. 地方债的风险

当前地方政府财政普遍存在一定的缺口,而且随着经济的下滑,其税收收入以及出卖土地等预算外收入均明显下降,这对地方政府债券的安全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总体来说,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安全性并不是一个问题。1.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券实行代发代还,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较为顺畅并会明显节约发行成本,同时也使得地方债券的安全性得到了保障。虽然当前地方债券的发行及偿还主体都是地方政府(这点不同于以前国债资金的转贷),但既然财政部能够代发代还,那么当地方政府财政本身真的出现问题之时,财政部也一定会先行将债券的本金还给投资者,然后再跟地方政府“秋后算帐”,而决不会发出一纸公告去拖欠投资者。2.财政部的代发代还,也使得中央能够对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做到集中的审批和管理。在98/99年财政刺激计划集中出台后造成的一些不良后果,足以让中央政府有前车之鉴,使其在此次地方政府债券的审批发行中做到更加的严谨和审慎。3.从美国的情况来看,虽然其也有地方政府违约的现象,但总体来说地方政府债券的违约率极低,甚至低于AAA级的企业债券,而且国家出手救助地方政府也是较普遍的事情。何况我们国家的政体是单一制,而美国是联邦制,我们的地方政府仍类似于中央政府的“分公司”,其本身就不是独立的经济体。中央政府每年向地方政府大量的转移支付,正说明了这种关系。因此假如地方政府财政出现问题,其也不会坐视不管。4.从法律规定来看,美国地方政府在财政状况出现问题,无法足额偿还其债务的时候,可以申请破产。但在中国却做不到这点。我国的《破产法》规定,可以申请破产的只有企业法人。因此,对于企业的债务,国家有足够的理由,让投资者自己承担其风险。但是对地方政府,既然不允许其破产,那么中央政府必然要在适当的时候对其进行悉心的“照顾”。5.当前的地方政府债券是在全国性的公开交易市场进行发行、交易。这同地方政府在当地小范围的集资或者是变相的向银行贷款情况不同。这使得若地方政府债券无法到期偿还,会对中央政府造成很大的压力。对地方政府也一样,使其继续融资将会发生很大的困难。做为地方政府,其毕竟掌握着大量的资源,其一定会想方设法安排债券的到期及时清偿,比如变相的向银行进行贷款暂渡难关等。因此,对当前即将发行的地方债券来说,排除流动性及税收的差别,其按照相同期限国债收益率来定价也一点不为过。

5. 什么是地方债 地方债解释

1、地方债指那些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也被称为地方公债。它是发行是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使用,属于地方显性债务的一种。
 
 2、地方债务可划分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两种类型。显性债务一般包括外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借款、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拖欠工资、国有粮食企业亏损新老挂账、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除了明确的负债外常表现为未支付的应付支出。隐性债务包括地方政府担保债务、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等,在出现金融机构清算等情况时地方政府将承担资产损失。这些债务缺少有效、统一的监测、管理制度,隐蔽性强,已成为中国地方债务风险的主要出险区。

什么是地方债 地方债解释

6. 什么是地方债?

地方债务可划分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两种类型。显性债务一般包括外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借款、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拖欠工资、国有粮食企业亏损新老挂账、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

7. 什么是地方债?

“地方债”(全称地方公债),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也被称为“市政债券”。
凡属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称为地方公债简称"地方债",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

什么是地方债?

8. 地方债到底是什么

地方债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也是地方政府的债务凭证。地方债务可划分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两种类型。隐性债务是指在计划经济时期下,劳动者个人对养老保险不作任何投保,养老金由国家承诺。显性债务是指有法律明确规定、政务部门公开承诺或由政务部门的特定政策形成的债务。资料扩展显性债务一般包括外国政务部门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借款、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拖欠工资、国有粮食企业亏损新老挂账、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除了明确的负债外常表现为未支付的应付支出。隐性债务包括政府部门担保债务、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等,在出现金融机构清算等情况时政府部门将承担资产损失。这些债务缺少有效、统一的监测、管理制度,隐蔽性强,已成为我国地方债务风险的主要出险区。风险原因我国地方债务风险的形成是转轨时期政府部门财权、事权分配不协调,举债意愿与举债约束失衡的结果,具有独特的生成逻辑和发展路径。首先,转轨时期地方政府过于庞大的事权与有限的财权之间的矛盾是形成地方债务风险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原因。其次,地方政府强烈的投资冲动与投资约束不足之间的矛盾导致借贷投资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