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有哪些新政策?

2024-05-15

1. 北京公积金有哪些新政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几个重磅政策。其中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通知》将彻底改变未来市管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这些政策将从2018年9月17日正式施行!
以下内容引用于:北京日报新媒体



北京公积金有哪些新政策?

2. 北京公积金最新政策是什么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北京公积金缴纳政策新政

北京公积金政策是: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认房、认贷”。
(二)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为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三)对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差别化。
(四)参照现行商贷政策,调整了首付比例。
(五)调整了贷款年限。贷款期限从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调整为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六)调整月还款额。
(七)调整担保方式。
(八)精简贷款申请资料。
(九)精简档案材料。
一、公积金贷款计算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80%。
3、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4、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二、如何计算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是:
(一)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
(二)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
(三)每个地方对于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都是有规定的,成都单职工家庭单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并且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八成。
最终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还要经过当地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来确定。

北京公积金缴纳政策新政

4. 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

法律分析:单位合并、分立时,应当为职工补缴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无力补缴的,应当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清偿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时,申请管理中心给予贴息。贴息的具体办法由管委会制定。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北京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2021
1、北京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2021,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纸质申请表及部分业务网上办结的公告》,自2020年1月10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申请表,改为职工本人书面授权承诺。
2、北京公积金中心还发布,新增的11个服务事项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并办结。公告还扩大了提取业务办理主体,首次提出北京区域内购房提公积金申请人可自行办理。
3、其中,北京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2021中新增的服务事项包括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退休销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单位信息变更等。
二、2021年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6. 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法律分析: 1、首套房若为商贷无论是否还清,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均为2成;若首套为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则不允许再次公积金贷款。
 2、贷款提公积金无需购房合同。租房提公积金将变为仨月一次,提取的限额为本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3个月的总和;
 3、最近北京的审批速度可能得3个月,因时间太长,不少二手房卖主不接受公积金贷款;
 4、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首套自住住房,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其他类型上限为80万;
 5、总不超过30年;贷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70年;贷款年限加房龄,砖混结构的不超过47年,钢混结构的不超过57年。
 6、7月1日起,北京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今日起进行新调整,认定标准由此前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提高至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7. 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

北京公积金政策是: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认房、认贷”。
  二、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为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三、对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差别化。
  四、参照现行商贷政策,调整了首付比例。
  五、调整了贷款年限。贷款期限从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调整为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六、调整月还款额。
  七、调整担保方式。
  八、精简贷款申请资料。
  九、精简档案材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

8. 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

北京公积金政策是: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认房、认贷”。  二、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为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三、对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差别化。  四、参照现行商贷政策,调整了首付比例。  五、调整了贷款年限。贷款期限从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调整为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六、调整月还款额。  七、调整担保方式。  八、精简贷款申请资料。  九、精简档案材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第一条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符合如下条件:(一)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二)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贷款。(三)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