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金2021政策

2024-05-15

1. 水利基金2021政策

法律分析:2020年12月31日前已开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财政部门可提出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原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减为0。

水利基金2021政策

2. 水利基金怎么申报填写

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需要缴纳水利基金的企业应该按规定在线申报并完成缴费,操作方法请见下文内容。
      1、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页面,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2、选择非税收入申报,在申报事项列表中选择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3、选择按期申报,点击进入申报。
      4、打开申报表的填写页面,征收项目勾选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征收品目选择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如实填入计税费依据,系统自动计算应缴纳的税费,点击右上角的申报,完成水利基金的申报工作。

3. 水利基金什么时候申报

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期限为次月15日内进行缴纳,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一、个人所得税法定申报期是什么时候
个人所得税是必须每月申报。达不到起征点的也要申报。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二、选择申报方式怎么选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申报;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三、个税合并申报流程
纳税人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需要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首先在两处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并各自申报,再自行合并,进行补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可以选择两处任意一地税申报,纳税人取得两处收入次月的15日前向地税申报,并扣缴个人所得税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水利基金什么时候申报

4. 水利建设基金2022年政策

【法律分析】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六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5. 水利建设基金2022年政策

【法律分析】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六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水利建设基金2022年政策

6. 2022年水利建设基金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六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7. 水利建设基金申报

法律分析:1.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2.地方水利建设主要用于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维护和建设3.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找到“附加税申报”填入计税依据,保存然后申报扣款
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水利建设基金申报

8. 2021年水利基金怎么申报填写

按本期的营业收入的千分之0.6填写的。1.企业,按销售收入的1‰。2.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分别按利息收入、保费收入的0.6‰,其他非银行金融公司按业务收入的1‰。3.达起征点的城镇个体户100元、农村个体户50元。(如何判断城镇、农村: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作为判定依据,按5%、7%的为城镇个体户,按1%的为农村个体户。)二、申报方式1.申报路径:登录广西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通用申报】--【(优化版)通用申报(工会经费、国有资本投资收益、水利建设基金)】,操作界面点击增加,选择【征收项目】为“30221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如图所示:2.申报期限:(1)个体户缴纳义务人的水利建设基金按年征收,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申报(所属期为2021年1-12月)。(2)企业缴纳义务人的水利建设基金与增值税随征,按月征收的,第一次申报时间在2021年8月征期(所属期为2021年7月);按季征收的,第一次申报时间在2021年10月征期(所属期为7-9月),(注意要点:税务机关将在2021年7月统一为企业缴纳义务人认定费种)三、优惠政策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所属期)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属期)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2021年上半年免征,下半年减半征收(按所属期)。2022年按原规定征收。政策依据:桂财税〔2021〕10号(注意要点:原规定为桂财综〔2012〕18号、桂财综〔2012〕79号、桂财综函〔2013〕42号、桂财非税函〔2013〕8号等文件。)2.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水利建设基金。政策依据:财税〔2016〕12号3.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个体户),免征水利建设基金。政策依据:桂财综〔2012〕18号(注意要点:2021年不符合上述税收优惠需缴纳水利建设基金的个体户,按征收标准的2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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