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可以做房地产开发吗?

2024-04-29

1. 外资企业可以做房地产开发吗?

法律分析:
可以。1、发出并购意向书2、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发出并购意向书后,如果目标公司同意就并购进行进一步的协商谈判,外国投资者就可以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3、谈判。外国投资者在向目标公司发送并购意向书之后,并购双方就会进入谈判阶段。4、签订并购合同。并购合同是并购双方就并购事务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5、履行反垄断审查申报义务。反垄断审查并不是所有的外资并购都必须经历的程序,只有并购规模达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的规定》中的条件,才有义务提起反垄断审查。6、履行设立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外资企业可以做房地产开发吗?

2. 外资企业可以做房地产开发嘛

法律分析:可以。1、发出并购意向书2、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发出并购意向书后,如果目标公司同意就并购进行进一步的协商谈判,外国投资者就可以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3、谈判。外国投资者在向目标公司发送并购意向书之后,并购双方就会进入谈判阶段。4、签订并购合同。并购合同是并购双方就并购事务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5、履行反垄断审查申报义务。反垄断审查并不是所有的外资并购都必须经历的程序,只有并购规模达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的规定》中的条件,才有义务提起反垄断审查。6、履行设立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 外资企业可以做房地产开发吗

法律分析:可以。1、发出并购意向书2、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发出并购意向书后,如果目标公司同意就并购进行进一步的协商谈判,外国投资者就可以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3、谈判。外国投资者在向目标公司发送并购意向书之后,并购双方就会进入谈判阶段。4、签订并购合同。并购合同是并购双方就并购事务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5、履行反垄断审查申报义务。反垄断审查并不是所有的外资并购都必须经历的程序,只有并购规模达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的规定》中的条件,才有义务提起反垄断审查。6、履行设立审批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外资企业可以做房地产开发吗

4. 外资可以进入房地产行业吗?

法律分析:
1、如果该外资企业经营范围不具备房地长开发的内容,不可以从事房地产的大量投资和开发,否则是违法的。但是可以购买以公司自已名义的用于自身经营的房产。2、如果想进行法定的房地产开发活动,至少要找一个中方股东合营,并增资等等,以达到商务部门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门槛才可以合法从事。3、外国注册的公司(例如注册地在香港或者美国),与外商投资企业(由外商投资但注册地在中国)是两个概念,外国注册的公司是不能在中国直接购买房产的,法律禁止。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内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
第四条 境内上市外资股投资人限于:
(一)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四)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其他投资人。
境内上市外资股投资人认购、买卖境内上市外资股,应当提供证明其投资人身份和资格的有效文件。

5. 为什么外资如此青睐中国房地产市场?

虽然短期内外资依旧会持续加码,但是楼市的发展归根结底还是由房子来决定,是由国家主导这也是基于我国国情的客观现实。 
根据美国房地产业务协会官网信息显示,美国已经有86%的房地产项目超一半在海外。另外还有62%的房产位于中国大陆境外和港澳台地区。我们知道,房地产是全球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也是最受欢迎的产业之一。而对于中国来说,楼市一直处于低位状态,并且还存在着很多刚需和投机资金还在进行投资,所以有大量资金就会涌入中国。
海外投资中国房产的资金来源
首先是海外直接投资。2019年以来,我国外资流入规模不断增加,已经达到了1.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6%。从2019年开始,更是大幅上升了50%,已经超过了2008年的水平。其次是QFII。从2019年QFII的额度来看,QFII累计投资金额达到了2097.71亿美元。可以看出,一季度从QFII机构获得的实际投资额度也就是86亿美元。QFII投资者包括外国政府投资企业、国际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国际组织,以及其他具有特殊身份的组织和个人;主要投资方式为股票、债券、期货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境外金融机构、企业及其他投资主体在境内设立了以境内资金为标的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机构。

为什么近期外资对房价如此敏感? 
实际上,疫情的发生并没有改变这股抄底中国房地产的趋势,也没有让开发商破产。而且外资之所以会对楼市如此敏感,这背后有很多原因。首先,在2020年上半年,外资都是看好中国房地产的,因为这是中国经济复苏最快的阶段,最具潜力。因为国内并没有出现特别明显的通胀压力,让国外投资人看到了商机。

楼市要不要投资? 
其实,外资抄底中国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直接买下房地产,也有用美元投资的。这就需要注意两个风险。一个是美元贬值,会对中国楼市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国内的房价。另一个就是,外资有可能在一些城市以租代购,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变相的炒房行为。当房子有价值时,这些钱将进入市场,而房价可能下跌。这些钱就会凭空消失,所以在投资房产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为什么外资如此青睐中国房地产市场?

6. 境外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有哪些

现在很多人在境外买房,为自己移民或者旅游提供便利,同时也可以当成投资,获取回报,但境外的购房政策跟国内有很大的区别,购房者必须要先了解清楚相关的房产知识,以及购房的注意事项,才可以让购房变得更加顺利。那么,境外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有哪些?境外买房要注意哪些情况?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境外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有哪些
 

1、世邦魏理仕集团;2、仲量联行;3、戴德梁行;4、高力国际;5、Newmark Grubb Knight Frank;6、Eastdil Secured;7、马库斯和米利查普;8、Holliday Fenoglio Fowler;9、NAI Global;10、Sperry Van Ness;11、Centex;12、General Growth Properties;等等。
 
 

二、境外买房要注意哪些情况
 

1、必须要有专业的律师
 

在境外置办房产,必须要有先委托一个专业且有资质的律师,因为境外买房的政策和规定与我国有很大的区别,比如欧美一些国家,在为办理房产过户之前,购房者可随时反悔,不需要承担损失,所以购房者只有通过律师才能了解更多当地的购房政策,建议最好找一个已有有还有投资经验的。
 
 

2、了解境外国家的市场
 

境外的房产性质、购房流程以及市场跟我国都有很大的区别,购房者在选择之前必须先了解当地的市场情况,就拿投资来说,国内用于投资的房产,一般是待开发区的房子,或者是学区房,而境外国家可用于投资的房产却不然,可能是因为环境优美,所以必须先确认购房用途,然后在了解市场情况。
 
 

编辑总结:以上关于境外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有哪些,以及境外买房注意事项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7. 外资开发房地产的程序

一、外商取得土地使用权,投资开发房地产的途径(一)竞投方式通过参加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公开主持的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或拍卖,以竞投方式直接取得开发用地进行开发经营。(二)合作方式由外商出资、广州市内的开发公司出地和部分资金,组成合作项目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这类项目由合作双方先报经市建委初审同意,并再向市外经贸委申请办理立项和合同审批手续。合作项目经市外经贸委批准后,合作双方始得向市房地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将该土地使用权转入合作公司,外商通过合作公司按合同规定比例持有该土地使用权并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投资项目审批
(一)投资方式目前主要是合作方式。政府鼓励国内开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或合作条件与外商组成开发企业。合作企业有利于发挥中方原有用地的地利和人缘条件,共担风险。合作房地产企业需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查,方可获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项目公司以经营指定的房地产项目为限,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50%,经营期限依据项目经营时间一般确定为3—20年不等。企业在经营期限内依法取得其他经营项目,可申请增加经营项目及适当延长经营期限,同时应相应增加注册资本。企业在经营期限内(或期满)中止(终止)经营,按规定向市外经贸委申请办理审批手续。依照《XX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市审批部门自接到依照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外商投资企业应自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局提交符合规定的有关文件和证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工商局在受理申请后十五天内核发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应自成立之日起三十天内,向税务、海关和统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二)成立项目公司审批程序成立合作项目公司
1、合作双方洽商。
2、双方签订合作意向书、可行性报告。
3、向市建委申请预审意见批文。
4、向市外经贸委申请立项批文。
5、中方土地使用权符合转让条件。
6、中方向市国土局补办出让手续。
7、合作双方向市房地局办理土地权属转移变更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8、合营企业合同、章程。
9、向市外经委申请企业合同、章程批文。
10、向市建委申请领取合营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11、工商登记(包括外汇银行、帐户税务登记、海关手续)。

外资开发房地产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