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股权能变更吗

2024-05-16

1. 失信人员股权能变更吗

可以更改的,失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及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具体流程如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银行信息。
一、股权变更办理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注:如果变更未涉及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则无需变更)。
二、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新、老股东会决议(各一)(老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涉及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等);
13、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IC卡。

失信人员股权能变更吗

2. 失信人员股权能变更吗

法律分析:“可以更改的,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影响公司信誉,失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及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3. 失信股东能变更吗

失信股东可以变更,可以通过进行股权转让变更股东。但如果失信股东的股份被质押或者冻结的,不能通过转让股份转移资产。若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股东能变更吗

4. 失信人员股份可变更?

被执行人出现失信的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将失信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如果公司失信的,一般是将法人代表列入失信名单,那么列入失信名单能不能变更公司股东?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列入失信名单能否变更公司股东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例如限制高消费、市场准入等,但对股权转让没有限制,所以公司可以变更股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二、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2、股东名称变更证明;      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6、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      7、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及委托期限。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只会对公司进行信用惩戒,但不会限制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要变更股东。

5. 失信股东可以自行变更吗

失信股东是能经股权转让来予以变更的。但如果失信股东的股份被质押或者冻结的,不能通过转让股份转移资产。如果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股权强制执行的基本程序主要有什么
股权强制执行的基本程序主要如下:
1、调查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和股份企业的相关情况;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被执行股权作价;
4、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
5、法院发布股权转让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股份;
6、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费是什么意思?
被限制高消费指的是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限制失信人超过其自身正常的消费,近乎奢侈的浪费,向高端的消费靠近的消费。包括不能乘坐高铁、飞机等。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三、被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失信人怎么处理
身份证丢失被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因不从事实际经营,对公司经营信息不了解;也不掌握公司的证照和公章,更不可能接受公司的分红等,当被“挂名”的公司出现被执行人,则很可能直接列为失信人。被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以不参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等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原先的公司登记信息;如果满足法定条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予以更正。但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明明知道自己签字盖章等事实,也了解公司相关经营信息,甚至参与公司经营;甚至接受公司分红,那么很难被认定为“假冒”或者不知情,很有可能被判定依然承担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股东可以自行变更吗

6. 失信股东能变更吗

可以变更的,通过进行 股权转让 变更股东。同时公司及其 法人代表 被法院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 ,会影响公司信誉,失信人员不得担任 公司法 定代表人,建议及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 证据 、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 诉讼 、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 法规 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7. 失信股东能变更吗

失信股东是能经股权转让来予以变更的。但如果失信股东的股份被质押或者冻结的,不能通过转让股份转移资产。如果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股东能变更吗

8. 股东失信可以变更股东吗

法律分析:失信股东可以变更,可以通过进行股权转让变更股东。但如果失信股东的股份被质押或者冻结的,不能通过转让股份转移资产。若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