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贸付汇业务流程介绍有吗

2024-05-14

1. 非贸付汇业务流程介绍有吗

  非贸付汇的基本流程,从税务管理的角度,需要经历四个步骤:即合同备案、纳税判定、纳税申报、对外支付。其中对外支付流程,从40号公告前的申请开具税务证明,改为40号公告后的申请开具对外支付备案表。

  依法扣缴税款 避免涉税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实行源泉扣缴,对外支付时应代扣代缴营业税或增值税,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如果没有代扣,税务机关发现备案事项未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规定追缴税款并实施处罚。

非贸付汇业务流程介绍有吗

2. 非贸付汇的概念

“非贸易”是相对于“贸易”而言,“贸易”也称实物贸易,是指国际间的商品流通贸易。“非贸易”也就是非实物贸易,非贸付汇是指因技术转让、特许权使用、接受劳务服务等需要对境外付汇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付汇。部分资本项目对外付汇是指因受让外方股权、支付利息、股利、外方利润汇出等资本事项需要对境外付汇。非贸易是指经常项目下除了货物贸易之外的交易,包括服务贸易、收益和单方转移。通常来说服务贸易小于非贸易包含的范围。这也是铂略咨询Linked-F重点关注的企业财税难点。

3. 非贸付汇的管理难点

从1999年3月1日实行“非贸易付汇提交税务凭证”规定以来,在非贸易付汇税收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难点:国内企业对非贸易付汇涉税项目判断不清。据不少企业经办人员反映,以前付汇直接往银行跑就行了,根本没想到要去税务部门,也根本不知不履行义务还要赔缴;部分中方企业涉外合同的税收条款含糊、简单。纳税权责不明确,甚至将本应由外方承担的税收义务揽于自身;企业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主动,工作配合消极。从应税企业的申报情况来看,主动上门申报非贸易付汇税收的企业只占应税企业的1/3;税务机关与银行管理部门对一些项目是否属于非贸易出具凭证范围判断不一致。如,银行方面认为购买出口配额等业务属于非贸易付汇,税务机关则认为此类业务属正常交易行为,不需出具也无法出具证明,等等。税务机关对一些具体费用征免税如何定位较难把握。如,境外企业、机构为我国境内企业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认证,境内企业每年须支付一笔所谓的认证维持费、年审费、检查费之类的费用。为完善国家外汇管理和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汇发[2008]64号(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区分不同付汇项目是否需要付汇证明,哪些机构需要对税务证明做出审核。跨国公司所遇到的一项重大挑战,作为全国最大跨国企业财税经验分享平台铂略咨询的报告指出,以下问题已经成为其Linked-F会员(即WOFE财税经理人)工作中的重大挑战:1、有哪些付汇方法可供选择及如何拟定最佳付汇方案?2、税务局对企业对外付汇办理完税凭证核查重点在哪里?3、如何从经济背景和跨国企业管理习惯角度理解对外付汇?

非贸付汇的管理难点

4. 非贸易售付汇的办理难点

1、非贸易售付汇主要包含三个工作:办理项目登记、缴税、办理出证手续。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缴税环节,是应该免税还是征税,征什么税,按什么比例计征,都在这一环节体现。而我们判断的依据就是合同以及相关法规。2、选择代理机构应注意的事项:中介代理机构名称和委托书上是否一致,中介代理存在不能做出专业审核、不能直接和征税机关沟通的问题,中介代理机构为了自身利益会让客户准备多手资料向多地不同地区申报从而导致资料丢失或客户信息泄密。

5. 非贸易售付汇的办理条件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汇发【2008】64号(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 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2、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3、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4、营业税或者增值税申报表5、所得税申报表6、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7、营业执照复印件8、付汇涉及的减免税文件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主要包括:(1)涉及境外劳务不予征税项目的,还需报送该劳务发生于境外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1份)(2)涉及享受协定优惠待遇的,还需报送协定待遇申请审核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注:复印件需加盖签章,外文文件需附有签章的翻译件。若是委托其他机构代理付汇事宜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一份。  企业持上述材料向外汇局申请,经所在地外汇局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地外汇局出具核准文件。  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办理《通知》规定的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手续时,持外汇局出具的核准文件以及《通知》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经真实性审核后,由外汇指定银行为其办理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手续。

非贸易售付汇的办理条件

6. 非贸易售付汇的介绍

非贸易收付汇是指境内机构或个人接受境外的技术转让、特许权使用、劳务服务等非货物贸易需要向境外付汇一种行为。非贸易是指经常项目下除了货物贸易之外的交易,包括服务贸易、收益和单方转移。

7. 非贸易售付汇的适用范围

1、无形资产售付汇:专利权的许可或转让用汇,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用汇、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付汇,技术咨询服务、合作设计合作研究、合作开发、合作生产的用汇,不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许可用汇,取得境外授权以图书形式翻译或重印境外作品的用汇,音像制品著作权许可的用汇,电子出版物著作权许可的用汇等2、国际海运:货主支付国际海运项下运费相关费用3、外籍人员收入兑付4、外商投资企业:利息、股息红利汇出、外资从外汇账户中提取员工境外差旅费、外资外方人民币利润再投资退税款售付汇5、国际赔偿:不含国际贸易项下的赔偿6、技术咨询服务7、其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非贸易付汇

非贸易售付汇的适用范围

8. 非贸付汇的税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