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参与一般公司治理的方式

2024-05-14

1. 商业银行参与一般公司治理的方式

商业银行参与一般公司治理的方式【提问】
亲亲您好,这里是百度高能答主司雅,很高兴为您解答。商业银行参与一般公司治理的方式是:三会一层。【回答】
核心问题是如何有效分工、保证四者互相促进同时又有效制衡。因为各种奇葩原因,中国的公司治理体系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架构体系。职权在公司法中有一些基本的划分。【回答】
股东大会,基本上决定与公司生死存亡(设立、增减资、章程修改、清算、破产等)的事情。然后股东大会闭会期间授权给董事局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行。【回答】
董事会,管什么,管战略(公司经营方向、经营理念)、管风险(经营毕竟有风险)、管文化(制度解决事的问题、文化解决人的问题)、管信披(信息披露是公司经营者与投资者最主要的沟通途径)、管高管(董事会授权经营层高管,对于经营管理承担责任)。【回答】
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具体的经营。这个主要就是战略的执行层面和任务指标的完成。特别强调的是在授权范围内高管层独立工作可不受其他层面影响。【回答】
监事会:监事会主要做两件事:监督,包括对董事会、高管层、财务、内控、风险等多方面的检查。另外一件事,就是在董事会不作为时承担董事会的工作。主要是指召开股东大会,或者在董事会、高管层做出有损公司利益时要求其纠正。【回答】
银行因为有监管,而去这两届普遍很重视公司治理,尤其是08年金融危机,以及新的巴塞尔协议3发布之后,监管部门希望从公司治理层面加强银行的自身实力,因此陆续推出了许多政策和指引。因为受监管,所以我们必须遵守,因此会深刻解读,找出核心。【回答】

商业银行参与一般公司治理的方式

2. 商业银行参与一般公司治理的方式主要有哪些?这些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又有哪些区+

一、银行公司治理概述与一般的工商企业相比,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有以下特点:一是高负债经营。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自有资本金占总资产的比例极小,主要是通过各种负债吸收到资金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  二是银行负债的债权人主体多元化。一般的工商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包括发行债券和发行股票,但是发行股票吸收的是资本金,不属于负债,间接融资主要是指从银行贷款。  在我国,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发达,企业的债务融资方式主要为间接融资,即向银行借款,因而在我国工商企业债务的债权人一般都是以银行为主。  相对于一般的工商企业来说,银行负债的债权人多种多样,有一般的企、事业单位,有家户和个人,还有各种各样的金融机构。三是银行业务活动具有巨大的外部性,一个运行良好的银行体系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的发展,反之,一个有问题的银行体系会阻碍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甚至可能会带来国民经济的崩溃。    由于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这些特点,使得银行公司治理有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一些特殊性。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是对于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制度性安排问题,也就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对应问题,当然银行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也是银行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制度性安排问题,但是相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银行公司治理的相关主体更多,主体之间的关系也更为复杂。    一般企业的公司治理的相关主体主要包括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相关主体不仅包括前三者,而且还包括了政府、中央银行(也即货币当局)和债权人。二、政府行为与银行公司治理政府行为对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面进行分析。【摘要】
商业银行参与一般公司治理的方式主要有哪些?这些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又有哪些区+【提问】
一、银行公司治理概述与一般的工商企业相比,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有以下特点:一是高负债经营。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自有资本金占总资产的比例极小,主要是通过各种负债吸收到资金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  二是银行负债的债权人主体多元化。一般的工商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包括发行债券和发行股票,但是发行股票吸收的是资本金,不属于负债,间接融资主要是指从银行贷款。  在我国,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发达,企业的债务融资方式主要为间接融资,即向银行借款,因而在我国工商企业债务的债权人一般都是以银行为主。  相对于一般的工商企业来说,银行负债的债权人多种多样,有一般的企、事业单位,有家户和个人,还有各种各样的金融机构。三是银行业务活动具有巨大的外部性,一个运行良好的银行体系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的发展,反之,一个有问题的银行体系会阻碍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甚至可能会带来国民经济的崩溃。    由于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这些特点,使得银行公司治理有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一些特殊性。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是对于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制度性安排问题,也就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对应问题,当然银行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也是银行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制度性安排问题,但是相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银行公司治理的相关主体更多,主体之间的关系也更为复杂。    一般企业的公司治理的相关主体主要包括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相关主体不仅包括前三者,而且还包括了政府、中央银行(也即货币当局)和债权人。二、政府行为与银行公司治理政府行为对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面进行分析。【回答】
首先,划分政府在商业银行参股和不参股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政府参股又可以分为政府控股和非控股两种情况。在政府控股的情况下,政府实际上成为商业银行的所有者,张维迎认为,无法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在政府参股但非控股的情况下,政府成为银行所有者中的一员,政府也就因而取得了合法合理的银行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但是,考虑到政府在整个经济体系中的特殊地位,政府所取得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不对应的,政府所取得的控制权大于对应于其剩余索取权的控制权,也就是说,考虑到剩余索取权的实质是一种风险的承担,政府因得到控制权而取得的收益和其为了取得这份收益而承担的风险是不对称的。    这种情况会产生如下两方面的结果:一是由于取得了和其剩余索取权不对应的控制权,政府便会有进行机会主义行为的动机,即政府通过对商业银行的资金应用和经理人的聘用进行影响,实现其政治目的,由于政府的政治目标和商业银行其他所有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政府的这种机会主义的行为便会伤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其他股东承担了和他们的控制权不相对应的风险,即承担了政府行为带来的风险;二是政府和自然人有一个本质的区别,那就是自然人可以是风险的最终承担者,而政府不可能作为风险的最终承担者,而只是风险的转嫁者。    当政府通过参股获得部分银行的控制权时,政府会运用这一部分控制权为其政治目标服务,而风险最终会转嫁给纳税人。    在政府不参股的情况下,政府没有获得银行的剩余索取权,也就是说,政府并不承担银行业务经营的风险,但是,政府同样可以利用其在整个经济体系的特殊地位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施加影响,取得一定的间接控制权,这样的结果仍然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不对应,风险和收益的不对应,同样会产生我上文中所分析的两种问题【回答】

3. 急!!!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一般是怎么样的

跟公司治理结构基本一样的吧。。。都是有权力机构股东会,执行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以及进行日常工作的高级管理层、各个委员会,当然每个银行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人数各不相同,有的银行还设有独立董事,你可以进入五大行的官网查看具体的年报里面有具体介绍。
例如工行:完善公司治理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工程,卓越的公司治理是我行持续发展的基石。
  2006年10月27日,我行于上海及香港同步上市,实现了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再到国际公众持股公司的历史任务。按照中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我行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初步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
  目前,我行董事长和行长分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均设立有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划分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依据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各司其职、有效制衡、互相协调,不断完善企业管治、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以为股东创造持续卓越的投资回报为根本目标。

急!!!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一般是怎么样的

4. 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有什么趋势呢?

商业银行经营状况分析 行业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2017年一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资产总额为238.5万亿元,同比增长14.3%。其中,大型商业银行资产总额89.6万亿元,占比37.6%,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1.3%;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43.9万亿元,占比18.4%,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3.8%。
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负债总额为220.4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大型商业银行负债总额82.7万亿元,占比37.5%,负债总额同比增长11.6%;股份制商业银行负债总额41.1万亿元,占比18.6%,负债总额同比增长13.9%。
近年来,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与行业授信策略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5926亿元,同比增长2.43%。2015年四季度商业银行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10%,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平均资本利润率14.98%,同比下降2.61个百分点。2016年,商业银行实现净利润16490亿元,较2015年同比增长3.54%。
2009年以来,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占比在63%以上,2015年利息收入占比有所下滑,为76.27%。2016年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占比为76.20%,截至2017年第一季度,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占比为73.16%。
目前,已有100余家中小商业银行的民间资本占比超过50%,约占同类机构总数的70%。其中,城市商业银行民间资本占比已达53%。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占比接近90%,村镇银行民间资本占比超过72%。
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特点:
1)大型商业银行股权集中度较高。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过程中,除中央汇金公司和财政部以国家持有较大部分股份以外,国家股以外的原始股、低价股的较大部分卖给了所谓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卖给了实力雄厚的国有法人大企业,国内小微民营资本拥有者,只能在上市之后从股票市场以市场价高价购买。同时,数量众多的小微民营资本股东,占有的股份份额极其有限。
2)较多的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东数量不但少,而且把有限的机会给了那些资本实力相对较强的企业。
从2010年开始,银监会即通过“存量置换”、“存量扩容”、“增量发展”三大措施吸纳民资。城市商业银行成为较好的选择,在各地区的商业银行中,民营资本有了一定的参与,但是参差不齐,其中,以浙江省民营资本参与份额最大。
2012年6月1日,银监会发布一个简短的报告,称浙江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的民间资本持股比达74.08%,40家达100%。尽管在城市商业银行中民营资本开始大量进入,但是实际操作中,仍然有很强的进入壁垒。中国《商业银行法》对于设立商业银行设定了较高的门槛。
在资本要求上设定了较高的要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这样高的注册资本要求自然将许多民营企业排斥在金融市场之外了。但是必须意识到,即便民营企业能够筹集到上述要求的资本金,也难以突破行政审批的障碍。审批制是民营企业进入银行业的更大进入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