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生创业补贴

2024-04-28

1. 成都大学生创业补贴

根据相关规定,成都针对大学生就业扶持政策如下:1、求职创业补贴,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低保家庭毕业生,身有残疾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离校前给予每人600元的一次性就业帮扶补助。 一、大学生申请创业补贴的条件是什么1、本地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本地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2、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后提出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及经营地仅限西安市行政区划范围内;3、申请人须为所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二、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流程如下:1、向大学生创业园服务中心提出补助金申请;2、由人事局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料审核;3、通过名单进行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4、通过核准无异议后,下发核准通知书;5、财政局对大学生创业专项拨付资助资金。三、国务院关于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1、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件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有相关的税收优惠和贴息。2、提供免费服务:有创业志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同事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法律依据:《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21年版)》第八条 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用人单位招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和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大学生创业补贴

2. 成都大学生创业补贴是什么?

法律分析:1.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成都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政府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 其所创办的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异地户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录用人数,按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并且这类创业企业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政府给予100%的贴息支持,但其总额不超过10 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3. 成都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也有补贴政策。对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由市人社局在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中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的,由市科技局在市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符合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条件的,按照投资额一定比例,由市经信委在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4. 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蓉高校毕业学年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在校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实际培训学生人数,按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10%的规模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法律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知》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 成都大学生创业补贴是什么

法律分析:1.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成都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政府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2. 其所创办的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异地户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录用人数,按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并且这类创业企业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政府给予100%的贴息支持,但其总额不超过10 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3. 成都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也有补贴政策。对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由市人社局在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中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的,由市科技局在市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符合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条件的,按照投资额一定比例,由市经信委在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4. 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蓉高校毕业学年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在校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实际培训学生人数,按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10%的规模享受创业培训补贴。法律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知》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成都大学生创业补贴是什么

4. 四川成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团组织推荐项目贷款利率有优惠
  
  问:今年我大学毕业想自己创业,可是缺乏资金,大约需要几万元的贷款。请问有哪些渠道可以获得资金的支持?
  
  团市委区县部部长穆永涛称,大学生创业先要明确需要贷款的资金数额,从而去选择一个获得资金比较合适的渠道。第一渠道是成都市自主创业小额贷款:高校毕业生在成都市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据实际人数放宽到20万元,贷款3年内由政府全额贴息。
  
  “如果你需要5万元以下,可申请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在新举措中,成都市明确将深入推进“YBC”和“银团互动”工程——这是大学生创业可获得资金贷款的另一个渠道,由共青团成都市委负责。穆永涛说,大学生创业需要资金在5万以下的可向YBC成都办公室提出申请,通过评审,YBC将为其提供3—5万元无息、无担保、无抵押的创业启动资金,并为其指派一名创业导师。如果资金在10万左右则可申请“银团互动”工程,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可获20万元以下的信用担保贷款,对团组织推荐的创业项目,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可予以适当优惠。
  
  应往届全国大学生均享优惠政策
  
  问:我是2008年在外省大学毕业的大学生,能否享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是否只限于应届毕业生?
  
  “全国各地的大学毕业生都可以来,成都鼓励外地优秀大学生来创业。”市人事局学生就业指导与市场管理处处长黄通贵表示,只要是2004年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都可以申请,生源地不局限于成都或四川,只要创业项目通过评审均可获得最高5万的小额贷款。目前,成都市有关部门正对大学生获得小额贷款的申请程序、条件等具体细则开展制定,近期有望出台。黄通贵称,本次成都市出台的17条新举措针对的是普通高校毕业生,暂不包括成人大学、电大等毕业生。
  
  “创业的领域,大学生毕业年限以及毕业学校所在地均无限制,只限制创业地点,必须是在成都创业。”穆永涛称,YBC和“银团互动”工程的市场准入放得很宽,只要近年毕业的大学生在成都创业就可申请,关键是要项目好,有时仅仅是一个很有创意的创业想法也能获得数十万的贷款支持。在此同时,一些超市,甚至是电瓶车修理等创业也可申请YBC计划。记者石莉芳姚长寿
  
  成都市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一)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的电话分别为:86633278,61882692;咨询事项:各级招录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定向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二)市科技局的电话:61881720;咨询事项: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投资。
  
  三)市人事局的电话:61882692;咨询事项: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国家助学贷款助还计划”。
  
  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12333;咨询事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
  
  成功一次性创业补贴,中介机构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介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券,各类企业招用首次就业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五)市商务局的电话:61883700;咨询事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培训补贴。
  
  六)市工商局的电话:85394311、85394331;咨询事项:高校毕业生创业工商登记政策。
  
  七)市房管局的电话:86279772;咨询事项:高校毕业生廉租房。
  
  八)团市委电话:86130411;咨询事项:高校毕业生创业园,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源库,“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和“银团互动”工程。

5. 成都创业补贴政策2022

初创补贴自主创业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1万元,合伙经营的补贴金额可按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叠加,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社保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占股企业内缴纳社保的,可补贴公司缴纳部分社保费用,补贴最高650元每月,持续补贴36个月,合伙经营的补贴金额可按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叠加,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3.4万元。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创业组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有那些?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自2020年11月30日起,创业人员在本市首次创办创业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创业人员在所创办的创业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累计满6个月,其中入乡创业人员所创办的创业组织需招用本市户籍劳动力达到3名,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3)创业组织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1年以上;(4)创业人员及所创办的创业组织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黑名单”;(5)符合条件的入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总结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成都创业补贴政策2022

6. 成都创业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1.申领补贴流程为,毕业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自愿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各院校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时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不得公示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日期、家庭困难状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首次申报或再次申报中涉及院校信息有变动的,需进行系统备案。
2.之后,各院校应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于毕业年度的上一年10月底之前,将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院校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局,过期不再受理届毕业生的补贴申请时间应于3月底前报送)。同一院校有多个校区且分处不同区(市)县的,由各校区所在区(市)县就业局受理。
3.在各区(市)县就业局接收申请材料后,利用信息系统开展复审,复审完成后送区(市)县人社部门核准,区(市)县财政部门按区(市)县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补贴人数和资金,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院校,由各院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学生发放,不得发放现金。求职创业补贴资金在各级就业补助资金(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7. 成都创业补贴流程

(1)高校创新创业平台中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组织专家对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评估完成后,在平台所属高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高校(校园、创业平台)将申请材料、公示等材料报当地(市)县就业局。区(市)县就业局进行初审,区(市)县人民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进行复审。区(市)县人民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出具审核意见后,向高校拨付资金,由高校向创业大学生个人账户发放,不得发放现金。(2)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地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在创业地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各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将申请材料、公示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后,向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部门,就业部门根据审核意见直接拨付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7号)《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

成都创业补贴流程

8. 成都创业扶持政策

法律分析: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除建筑业、娱乐业等行业外的个体经营,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跟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扶持 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充足的,可以申请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小额担保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