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如何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2024-05-15

1. 外国公司如何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外国公司如何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2.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如何设立的?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是指外国公司依照东道国公司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在东道国为其分支机构取得经营资格的法律行为。
(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与许可
1.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
我国《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外国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
(1)外国公司必须向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国务院规定了营运资金最低限额的,必须达到该最低限额标准。
(2)外国公司必须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代理人,作为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代表。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4)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在其分支机构中置备外国公司章程。
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许可
如前所述,外国公司进入东道国营业,必须取得东道国政府的许可或批准。不同国家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许可和管理办法不尽相同;发达国家对外国公司到本国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发展中国家大多实行许可主义或核准主义,要求外国公司事先向东道国政府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审批或许可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手续,我国也采用这种做法。外国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其他部门审核批准。审批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9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登记
外国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经中国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依法自开业起30日内向税务机构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3.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要求

外国企业在我国从事生产经营的项目需经外经委(有的要商贸部)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工商办理登记注册(分支机构也一样)。
设立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介绍函;
3、项目合同;
4、外国(地区)企业的合法开业证明;
5、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
6、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对中国项目负责人的委派书;
7、验资报告;
8、外国(地区)企业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9、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要求

4.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1)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2)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3)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表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

5. 外国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吗

外国公司必须依法先向我国政府主管机关申请批准,经批准后,才能在中国办理登记手续,开设分支机构。第一,外国公司申请批准程序。所谓对外国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准,是指我国政府主管机关,承认外国公司具有外国法人资格,准许其依法定程序设立分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其权利义务和本国同种类公司相同。我国政府主管机关目前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在对外国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准许其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第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经我国政府批准后,还须依法办理核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申请登记应由其在中国境内指定的代表人提出,且应当附送证明其国籍的证件和该外国公司的授权证书或委托书。我国登记主管机关对其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后,认为材料齐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准予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并要求其予以公告。

外国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吗

6. 外国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吗

法律分析: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必须依法先向我国政府主管机关申请批准,经批准后,才能在中国办理登记手续,开设分支机构。我国政府主管机关目前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在对外国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准许其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7.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

1、公司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2、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5、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
6、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7、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8、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一、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

8. 怎么去设立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去设立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首先应当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之后提交公司章程、登记证明等相关的资料。分支机构是没有法人资格的。也没有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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