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征收对象有哪些

2024-05-15

1. 印花税征收对象有哪些

法律分析:印花税征收对象有:各种合同以及产权转移书据,包品括企业在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用技术使用权的买卖、继承、赠予、交换、分割等过程所书立的书据包括企业在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用技术使用权的买卖、继承、赠予、交换、分割等过程所书立的书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征收对象有哪些

2. 印花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法律分析: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未列举的不征税。列举征税的凭证共五大类:(1)10类合同,即:①、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②、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④、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⑤、财产租赁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⑥、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⑦、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⑧、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⑨、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⑩、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法是调整印花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3. 印花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法律分析: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未列举的不征税。列举征税的凭证共五大类:(1)10类合同,即:①、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②、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④、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⑤、财产租赁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⑥、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⑦、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⑧、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⑨、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⑩、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法是调整印花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印花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4. 印花税有哪些征收对象

印花税的征收对象有,领受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及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许可证照等凭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5. 什么是印花税,征收的对象是什么 ?

印花税
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证券交易印花税, 是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 属于行为税类,根据一笔股票交易成交金额对买卖双方同时计征,基本税率为0.4%,基金和债券不征收印花税。

什么是印花税,征收的对象是什么 ?

6.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有

印花税的征收对象有,领受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及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许可证照等凭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7.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哪个

的征税对象是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未列举的不征税。列举征税的凭证共五大类:
(1)10类合同,即:
①、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②、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③、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④、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⑤、财产租赁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⑥、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⑦、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⑧、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⑨、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⑩、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a、营业帐簿,包括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各种帐册。
b、权利、许可证照,包括、工商营业、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c、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哪个

8.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条例列举征税的证明书,不列举的不征税。列举征税证明书共计5种:
(1)10种合同,即
①、采购销售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采购、合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②、加工加工合同包括加工、定制、修理、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③、建设工程调查设计合同包括调查、设计合同。
④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⑤财产租赁合同包括住宅、船舶、飞机、汽车、机械、器具、设备等。
⑥ ,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 同。 
⑦ ,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⑧、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和其他金融组织和收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⑨、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⑩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技术合同。
(2)产权转让书包括产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用技术使用权等转让书。
A、营业帐簿,包括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设立的各种帐簿。
b,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c,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