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数量如何确定

2024-05-13

1. 股票发行数量如何确定

一、公司股票的发行量的决定
1.上市公司股票的发行量是由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时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估值多少钱,按每股一元来确定的。
2.具体的股票发行量则由几个因素共同来决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本企业,那么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
二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融资目的和规模来确定发行数量;
三是看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上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上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行情火爆,发行市盈率很高时,那么就会选择多发一些,多赚一些发行溢价,反之则少发一些或者干脆放弃发行。
二、确定一个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的方法
根据注册资本,确定发行下限.根据融资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销商,确定具体发行数量
注册资本就是股本,1亿的注册资本,就代表1亿总股本.发行数量规定是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数的25%.1亿股本,发行量,基本在3500万股以上.
发行的部分是新增部分,不是公司出售原有股份.当然原来的控股权会被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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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票发行数量如何确定
1.上市公司股票的发行量是由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时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估值多少钱,按每股一元来确定的。
2.具体的股票发行量则由几个因素共同来决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本企业,那么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
二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融资目的和规模来确定发行数量;
三是看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上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上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行情火爆,发行市盈率很高时,那么就会选择多发一些,多赚一些发行溢价,反之则少发一些或者干脆放弃发行。

股票发行数量如何确定

2. 股票发行数量怎么确定

1、上市公司股票的发行量是由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时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估值多少钱,按每股一元来确定的。
2、具体的股票发行量则由几个因素共同来决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本企业,那么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
二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融资目的和规模来确定发行数量;
三是看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上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上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行情火爆,发行市盈率很高时,那么就会选择多发一些,多赚一些发行溢价,反之则少发一些或者干脆放弃发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持续经营时间不足3年的,经国务院特别批准,也可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纠纷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不能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如存在股东出资资产的产权归属有争议或尚未正式过户到发行人名下等情形,在权属纠纷解决之前不能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3、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应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并拥有生产经营相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如发行人在生产、采购、销售的任一环节,对控股股东或其他第三方存在重大依赖(如主要原材料或大部分商品由第三方代为采购销售等),则属于不具备独立经营能力的情况,因此不符合首发条件。
4、满足一定的财务指标
首先,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其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再次,最近一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后,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5、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发行人应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并不存在以下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3)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仲裁、诉讼或其他重大事项;
(5)对税收优惠存在严重依赖。
6、规范运行
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等情形。
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进行违规担保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占用的情形。
二、股票发行价格如何确定
1、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来平均每股税后纯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来的平均利润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来平均每股所获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资产净值。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参考上市公司当年预计的股利除以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这方面的数据也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是固定的吗?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于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数量是固定的吗?也是很多朋友对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实际上我们要知道,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数目一般是固定的,尤其是针对首次发行的股票数量,都是有着明确的数目的,根本就不会随着购买人数的变化而发生巨大的波动。

根据相关资料的显示,上市公司首先发行的股票,一般都是树木固定的,而且上市公司在向社会公开募股的时候,必须要出具有关股份发行的信息,按照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相映的公开披露,其中就必须要包括有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记报告等,这些东西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每只股票也要和相应的价格所对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相应的股票的时候,都必须要去出支付同等的价格。

当然对于我们本人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我们的上市公司在第一次发行股票的时候,数量是一定的,虽然发行的份额有着很大的不固定性,但是也必须要在第一次发情的时候去确定相应的价格,到后期之后,很有可能每个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数目是不一样的,因为股票的数目会根据经营情况进行相应的转正,增发股份,那个时候总的股本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也正是在这情况之下,我们能够看到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数目,很有可能就具有很大的不固定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在首次发行的时候是固定的,但是在后期的时候,很有可能是不固定的,这些东西是我们必须要知道的,也是我们必须要了解的。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是固定的吗?

4. 发行股时发行数量是怎么确定的

发行股票的条件如下: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
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
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
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
发行方式

综述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

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
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代销发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
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
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票发行

5. 股票发行总数多是指盘子大吗

你好:
1、股票发行总数,是指具体发行的数量,而非总股本
2、而发行的总数多,相对来说总股本的盘子会大些的,但不全是
3、盘子大小要看总股本多少,总股本是:原来的股东持股数 + 新发行的股份数量
4、通常,多数股票的发行总量只占发行之后总股本的50%不到

祝:好!

股票发行总数多是指盘子大吗

6. 假如原先发行的股票价格不变,是不是新股发行越多大盘点数超高?谢谢!

以我们最常用的上证综合指数为例,是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Σ(股价×股数)。

上证综合指数是最早发布的指数,是以上证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这一指数自1991年7月15日起开始实时发布,基日定为1990年12月19日,基期指数定为100点。

所以1990年12月19日,上证综指为100点。当有新股上市后,假设老股价格不变,指数总市值理论上就会加大,因此不断的增加新股上市指数的点位就越高,这是对的。但是实际上不可能的,因为如果要维持老股价格不变就必须随着新股增加场内接盘资金也要增加,在场内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必然会分流资金到新股上从而导致老股价格下跌,除非老股业绩一直在上升。这也就是由于新股扩容大跃进后市场见天量而指数并未见天价的原因。

7. 股数发行量由谁决定?

1999年7月1日《证券法》规定,我国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核准制由“改制辅导一年,证券公司推荐,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核准”等制度构成。 

根据这一规定,证监会发布了《股票发行核准程序》(2000年3月16日)。文件规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由主承销商(证券公司)推荐并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向证监会申报。主承销在制作发行申请材料前,必须对发行公司进行为期一年的发行前辅导工作。为规范主承销辅导行为,证监会在2000年3月16日同时下发了《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要求主承销商制作《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并作为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一并报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是否可以发行股票,由证监会设立的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简称发审委)审核,发审委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1999年10月11日)组成审核委员会并按条例规定的审核程序开展工作,由发审委审核通过的申请报告,证监会才给予核准公开发行股票。 

在完善股票发行核准制各项制度中,证监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法规,并在新股发行中进行实践。首先,在《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1999年3月9日)中,提出“战略投资者”概念,允许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上市公司等三类企业进入股市,放宽一些机构投资者资金进入股市的限制,为市场机制的进入作了必要的准备。其次,在股票发行方式、发行定价上进一步放开。在《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中规定,公司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上的公司,除可采用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或与储蓄存款挂钩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向法人配售和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股票。之后在《关于修改有关规定的通知》(2000年4月5日)中,取消了公司股本4亿元的限制,凡是经核准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都可以采取向法人配售和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的股票发行方式。在《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2月14日)中,又进一步完善了股票发行方式,提出新股发行中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在新股定价上,“发行公司和主承销商可制定一个发行价格区间”,先在网下向法人投资者询价,然后根据法人申购情况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这种定价方式最早在《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中提出,并成功地发行了首钢股份(1999年9月)。之后在波导股份和诚志股份(2000年6月)两只股票的发行中,取消了发行定价的上限,同时事先不确定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只设发行底价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最低数量,然后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法人申购情况和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发行价格。最近发行的闽东电力(2000年7月),在向法人询价时,完全采取价格优先的原则定价,在有效申购价格上,达到公司向法人配售的额度的价格为本次新股发行价格,在发行价格以上的申购按申购数量获得配售,获配后的余额,通过中签的方式配售给发行价位上的申购者。

股数发行量由谁决定?

8. 假如原先发行的股票价格不变,是不是新股发行越多大盘点数超高?谢谢!

不是的!
        简单来说,新增一个新股,分子分母都会同时增加,假使原来的股票不涨不跌,新增一个大盘股,比如中石油,上市纳入指数就下跌,那么大盘指数肯定是跌的!
        上证综合指数:
        上证综合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该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准日, 基日指数定为100点,自1991年7月15日开始发布。该指数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A股和全部B股的股价走势。其计算方法与深综合指数大体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对新股的处理。
    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成分股总市值)×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Σ(股价×股数)。
    新股票上市后“基期成分股总市值”=原来的基期成分股总市值+新股发行数量×上市第一天收盘价。
    换句话说,新增一个新股,分子分母都会同时增加,假使原来的股票不涨不跌,新增一个大盘股,比如中石油,上市纳入指数就下跌,那么大盘指数肯定是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