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账户余额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2024-05-15

1. 养老保险账户余额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账户余额继承: 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 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或者城镇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 ,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 医疗保险待遇 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草案还明确了 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基本养老金 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养老保险账户余额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2.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如果交养老保险教完后刚退休没几年就去世了,死者的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三个月上年度平均工资的抚恤金,三个月工资的丧葬费,死者个人账户8%自己缴纳余额全部退还给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摘要】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提问】
您好亲是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回答】
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如果交养老保险教完后刚退休没几年就去世了,死者的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三个月上年度平均工资的抚恤金,三个月工资的丧葬费,死者个人账户8%自己缴纳余额全部退还给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回答】

3.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在此之前,只能继承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利息等资金,但个人账户中的政府补贴(含政府代其缴纳的养老金)的资金或余额,不能继承。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2015年1月1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决定》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而根据《决定》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4.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能继承吗

如果职工死亡,无论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其个人账户的余额都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其中个人账户部分是由职工本人缴费积累构成,而社会统筹部分主要是由用人单位缴费构成。非因法定事由,参保人是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的。
若是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面的余额都发完了,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可以继承的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一、民法典规定的遗产范围是什么
(1)公民的收入。收入包含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土地承包收益、稿费、专利转让费等。
(2)公民的房屋、存款与生活用品。农村房屋或城市房屋均可继承,但农村房屋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只可继承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屋占用的土地属国家所有,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可继承土地使用权。存款就是在金融机构中储蓄的金钱,含本金与利息。生活用品包含私人汽车、飞机等。
(3)文物、图示资料、其他合法财产、法律允许继承的生产资料等。

5.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取出来的,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取出,这和自身的户口有关:如果是农业户口,在离职时可以申请取出,不过只能取出自己缴纳的那部分养老保险费用;如果是非农业户口是无法申请取出的,只能办理转移,累计15年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可以领取。如果是农业户口,在离职时和公司申请结算并拿到离职证明,再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退保手续,去的时候要携带好社保相关的资料以及身份证等
一、辞职了社保还能用吗?
离职后能使用社保卡。如果因事耽搁而没有继续交纳保险费的话,之前所交纳的费用不会做废的,只是原来的医疗保险将中断,不能享受其福利。停止了工作,就意味着停缴社保基金,社保卡内金额会被封存,但依然属于个人所有,不过不能直接划卡使用。市民购买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物,凭发票和社保卡可到各区办事处报销找到工作后,续缴社保基金,就能激活社保卡。辞职后社保里的钱不可以取出来,但是可以迁移。可以转移到下一个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如果是在本地社保不需要转移,如果到异地,社保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社保是养老最基础的保障,建议继续缴费。如果是自己创业或者自由职业者可以找代缴公司缴纳社保。
二、社保里的钱如何提出来
社保里面的钱是可以取出的,但要符合取出条件,办理个人社保清理结算后可以将社保里的钱取出来,但是仅限于你个人所交的那部分。个人社保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取出来的: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
3、参保人出国定居;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
5、外地农村户口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部分的,单位部分不能退,其他的社保不能退。
社保卡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需要在退休之后才可以取出,不得提前支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6.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能继承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能继承。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应属于个人所有,继承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一、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去世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丧葬费: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其丧葬补助金标准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计发1个月其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发放标准: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有结余的,返还个人账户余额部分。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其中,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两个月平均养老金的,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抚恤金标准,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二、职工在退休前意外死亡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怎么办
职工在职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保人员在职死亡的,应由法定继承人提供死亡人员的相关证件和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即时办结。
三、灵活就业人员死后丧葬费规定
享有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死亡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7.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何继承?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何继承?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还有不懂的吗?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何继承?

8. 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如果职工死亡,无论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其个人账户的余额都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其中个人账户部分是由职工本人缴费积累构成,而社会统筹部分主要是由用人单位缴费构成。非因法定事由,参保人是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的。
若是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面的余额都发完了,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可以继承的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一、民法典规定的遗产范围是什么
(1)公民的收入。收入包含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土地承包收益、稿费、专利转让费等。
(2)公民的房屋、存款与生活用品。农村房屋或城市房屋均可继承,但农村房屋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只可继承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屋占用的土地属国家所有,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可继承土地使用权。存款就是在金融机构中储蓄的金钱,含本金与利息。生活用品包含私人汽车、飞机等。
(3)文物、图示资料、其他合法财产、法律允许继承的生产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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