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表决比例一定要符合公司法吗

2024-05-16

1. 公司股东表决比例一定要符合公司法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表决权一般依据出资的比例计算的,但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股东表决比例一定要符合公司法吗

2. 公司法股东决议的表决机制

法律分析: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二是要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 公司法股东会表决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是我国的总要的法律,在我国的公司法中是对于公司的很多章程上有很多的规定的,对于公司的股东的一些规定更是不用说,公司的股东是可以行使一些权利,就比如在一些重大事情的处理上他们拥有表决权能够决定这项内容是否通过,所以公司法股东会表决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表决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在公司的章程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的表决权的性质有什么?
(一)表决权为一种固有权。表决权系基于股东地位而从股东权中涌流出来的一种权能,除非依据法律规定,不容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
(二)表决权为一种共益权。表决权之行使固然要体现各自股东的利益和要求,但由于公司的意思表示是由多个股东表决权之行使汇集而成的,表决权之行使又必然介入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此种介入形式既可表现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尊重和促进,又可表现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限制和压抑。由此可见,表决权与自益权大异其趣,当属共益权之范畴。
(三)表决权为单独股东权。这是一股一表决权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诸国公司法之通例。
(四)表决权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前已述及,股东权为民事权利之一种,股东的表决权亦不例外。当表决权为公司所侵害时,股东得以此为由提起股东大会决议撤销之诉,并得对直接参与此种侵权行为之董事请求损害赔偿;当表决权为第三人所侵害时,股东得依侵权法的一般原则,向侵权人请求停止损害、排除妨碍和损害赔偿。

公司法股东会表决的规定是什么?

4. 公司法股东会表决规则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东会表决规则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表决规则是:必须满足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股东有哪些相关权利?
1、知情质询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2、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我国相关法律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5、解散公司请求权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6、股东代表诉讼权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7、优先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8、提议召集权
全名为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
在非股东会的定期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5. 公司法股东会表决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 是我国的总要的法律,在我国的公司法中是对于公司的很多章程上有很多的规定的,对于公司的股东的一些规定更是不用说,公司的股东是可以行使一些权利,就比如在一些重大事情的处理上他们拥有表决权能够决定这项内容是否通过,所以公司法股东会表决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表决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 公司章程 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在公司的章程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法规 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股东的表决权的性质有什么?  (一)表决权为一种固有权。表决权系基于股东地位而从股东权中涌流出来的一种权能,除非依据法律规定,不容公司章程或 股东大会决议 予以剥夺或限制。 (二)表决权为一种共益权。表决权之行使固然要体现各自股东的利益和要求,但由于公司的意思表示是由多个股东表决权之行使汇集而成的,表决权之行使又必然介入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此种介入形式既可表现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尊重和促进,又可表现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限制和压抑。由此可见,表决权与自益权大异其趣,当属共益权之范畴。 (三)表决权为单独股东权。这是一股一表决权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诸国公司法之通例。 (四)表决权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前已述及,股东权为民事权利之一种,股东的表决权亦不例外。当表决权为公司所侵害时,股东得以此为由提起股东大会决议撤销之诉,并得对直接参与此种 侵权行为 之董事请求损害赔偿;当表决权为第三人所侵害时,股东得依 侵权法 的一般原则,向侵权人请求停止损害、排除妨碍和损害赔偿。  公司法股东会表决 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下是在公司的章程下在进行公司的合并以及分立的情况的话是需要董事会的股东是必须在三分之二的人书都通过的情况下才是可以进行的,还有在反对的股东中是可以根据合理的要求进行收购公司的股权的,这是或公司是不再向股东提供利润的分红了。

公司法股东会表决的规定是什么?

6.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人数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中虽然没有直接规定出每个公司法股东大会参会人数的具体人数,但都由一定的计算基数来确定股东会可否召开。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人数的规定是《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权比例

法律分析: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每一股份代表一表决权,那么按照出资比例,股份多的股东的表决权就大,所持表决权如果超过51%,则此股东就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但是如果涉及到重要决议,则是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权比例

8. 公司股东大会普通表决比例一般是多少

股东大会通过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等重大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