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为什么要拆分,拆分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吗?

2024-05-16

1. 基金为什么要拆分,拆分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吗?

问:现在市场上有许多基金在进行“拆分”,请问什么是“拆分”? 
  答:已于本月15日进行拆分的国海富兰克林中国收益基金的基金经理黄林表示,目前各类调查显示,基金已经成为相比于储蓄、债券、股票等资产最受市民欢迎的投资品种。但基金投资有最低投资份额的数量要求,在基金份额净值较高时要求的最低投资金额也较高;同时,由于心理暗示作用,多数投资人对于新基金或低价基金趋之若鹜。但实际的情形是,新基金的发行屈指可数,而优秀的老基金却由于份额净值较高无人问津。由此,拆分应运而生。

  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总数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均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因此份额拆分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同时,基金拆分相比于分红对于该基金投资的影响小,基金经理可以继续坚持基金的投资策略与风格,而不需要被迫“割肉”。

基金为什么要拆分,拆分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吗?

2. 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能否将其吸收的存款用于股市的投资?其中的重要原因是什么?

中国的商业银行不能将其吸收的存款用于股市的投资。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这个规定基本杜绝了银行投资房市和股市的可能。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原因是分业经营、风险隔离的考虑,就是为保护储户存款的安全,防止股市等投资风险向储户存款蔓延,因此禁止银行将储蓄资产投资于高风险的领域,包括股票市场。

3.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对个人金融业务有哪些作用?

  中国股市的爆发性上涨激发了普通大众对投资理财的极大热情。2007年4月份沪深两市新增A股账户总数高达478.7万户,一举超过了2005、2006两年的新增开户数总和,两市账户总数已逼近1亿大关。然而在这样一个“激情燃烧的岁月”里,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更需以豁然的心态坚持“理财是人生规划,理财是财富保护,理财是长期投资,理财是资产配置”的基本理念。根据研究机构对美国91项大型退休计划项目十年间的长期投资收益分析,证明“资产配置策略”是投资组合绩效的决定性因素,对投资收益的贡献度为91.4%,而“择时操作”(1.9%)和“证券挑选”(4.6%)只起次要作用。而从金融计量学的原理简单推论,如果我们只有风险资产与无风险资产两种投资选择,在两种资产之间定期变化的转换策略与投资期内在两种资产之间平均分配投资的配置策略相比,尽管两者可能有同样的预期收益,但前者的方差(用来衡量收益的波动性)显然要比后者大得多。因此,根据自身的投资偏好与风险承受能力,在股票、各类基金、债券、存款以及其他固定收益产品中选择合适品种,进行合理配置,构造相对稳定的长期投资组合是大众投资者理财的根本之道。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因其丰富多彩的结构越来越成为投资者资产配置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首先,依托银行间债券市场丰富的资源,商业银行是固定收益理财产品的主要提供者。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的品种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外,还包括企业债、企业短期融资券、银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并且随着我国债券资本市场的加快发展,无担保的企业债、企业中期票据以及更多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都将更多地出现在这个市场上。同时,商业银行还利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原理,不断开发以贷款为基础资产的理财产品,直接对接企业融资与个人投资需求,从而极大地推进了利率市场化的发展。

  其次,随综合化经营的拓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更多更深地介入股票市场。目前,很多银行都发行了境内新股申购的理财产品以及基金组合投资理财产品,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投资业绩。随着银监会放宽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投资范围,银行理财产品还将成为国际股票本市场的重要投资渠道。

  第三,银行通过结构性理财产品开辟新的投资方式与投资渠道。除债券、股票、信托等原生金融工具外,金融衍生品及内嵌金融衍生工具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也是成熟市场上较为普遍的金融工具。其原因在于通过衍生金融工具能够将原生金融产品各种固有的特质重组打包,构造出新的金融要素组合,从而满足投资者在期限、流动性、收益、风险方面的个性需求。同时,对中小投资者而言,当他们的资金规模不足以进行组合投资以分散风险时,可以利用结构性产品实现本金保护的前提下对风险资产的投资。例如,光大银行推出的与股票或基金关联的同升系列结构性理财产品,在提供本金保证的同时,将投资者的理财收益与境外股票的表现相挂钩,从而分享资本市场上升的空间。此外,通过结构性理财产品,投资者还可以接触到水资源指数等一些另类投资领域。

  最后,商业银行能够接触到的投资市场面最广,可以利用的投资工具最多,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原生金融工具与衍生金融工具,以及债券、股票、基金、信托、汇率、信用、商品等等,都可以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因此,银行可以在更宽泛的范围内为投资者提供资产配置方案与风险管理方案。仅以笔者所在的光大银行为例,每月发行不同期限、不同币种、不同投资方向、不同风险度的理财产品达十余种,足以满足大多数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总体上看,中国金融环境大变革的时代,理财业务将国内居民财富迅速扩张对金融服务在深度与广度上的外在要求与银行自身进行金融创新以实现战略转型与差异化经营的内在需求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因此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银行商业化、市场化经营后,其创新潜能与竞争意识被激发后,其创造力也是无限的。银行理财产品设计已经融入了本外币衍生产品交易与开发、债券集合交易、直接融资渠道扩展、资本项下可自由兑换,资产证券化、动态保本技术、资产配置等概念与机制,成为银行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的集中反映。自光大银行2004年9月推出银行人民币个人理财产品以来,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从小到大,取得了惊人的发展。根据银监会的数据,2005年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销售额达2000亿元人民币,2006年境内中外资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行额则达到4000亿元人民币。

  当然,既然是一种投资工具,银行理财产品也并不是没有风险的。投资者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首先要了解产品的收益机制(投向或关联标的)与风险点,选择自己熟悉的投资领域;其次,要了解产品所隐含的市场趋势观点,权衡自己是否认同这种观点。历史表现永远不能代表未来,理财产品实际提供的仅是一座桥,桥那边的世界会是怎样,是否会是产品结构所描述的,投资者自己要有个把握;最后,长期投资与资产配置仍是选择理财产品的出发点。

  中国资金市场、资本市场已经进入一个加速发展的时期,金融市场化、自由化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今后,我们将会看到商业银行在私人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负债管理、内部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将不断推陈出新。而商业银行稳健的经营原则、完善的内控机制、强大的金融人才储备、良好的信誉背景、畅通的内外交易渠道,都决定了在理财业务等金融创新领域,银行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下一步,银行理财业务在产品开发方面将以能力建设为导向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特别是在人民币衍生产品交易方面不断提升技术含量;在客户服务方面,将不断扩大服务内涵,由单纯的产品销售过渡到客户财富管理与财务规划;在市场推广方面,在进行电子化平台与渠道建设的同时,也将更多注重投资者保护与投资者教育,加强风险揭示与信息披露……

  可以断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脚步将会越来越快,产品的结构与层次也将是丰富多彩的,不论中国股市如何变换,这边风景依旧。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对个人金融业务有哪些作用?

4. 试述商业银行投资证券业务的作用

石化/化工产品市场调研报告 中化.. 
生产厂商动向?消费状况如何?市场供需平衡状况如何?市场价格走势?进出口情况如何?未来..

5. 商业银行不许向企业投资的问题

不能这么理解,投资是入股,万一失败了,要和企业一起偿还债务,这里的风险相当大,而贷款的话,可以把企业的资产拍卖,收回一定的损失。这是最基本的一点,银行所有的业务都建立在低风险的角度上运行。

商业银行不许向企业投资的问题

6. 2010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有改吗?

是真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没有修改,但是出台新的文件,新的规定会替代旧的规定。新文件如下: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72号

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随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理财业务的风险特性日益复杂,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现就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商业银行发售理财计划实行报告制。

    二、商业银行应最迟在发售理财计划(包括总行管理以及总行授权分行管理的理财计划)前10日,统一由其法人机构将以下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负责法人机构监管的银监会监管部门或属地银监局(以下称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一)理财计划的可行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基本特性、目标客户群、拟销售的时间和规模、拟销售的地区、产品投向、投资组合安排、银行资金成本与收益测算、含有预期收益率的理财计划的收益测算方式和测算依据、产品风险评估管控措施等。

    (二)内部相关部门审核文件。

    (三)商业银行就理财计划对投资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等相关方的尽职调查文件。

    (四)商业银行就理财计划与投资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等相关方签署的法律文件。

    (五)理财计划的销售文件,包括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评估书等需要客户进行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

    (六)理财计划的宣传材料,包括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银行委托第三方网站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各种媒体投放的产品广告等。

    (七)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八)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商业银行应由主管个人理财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对理财计划的报告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后,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四、商业银行应确保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报告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商业银行应按照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要求进行补充报送或调整后重新报送。

    五、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最迟在开始发售理财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法人机构理财计划发售授权书。

    (二)理财计划的销售文件,包括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评估书等需要客户进行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

    (三)理财计划的宣传材料,包括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银行委托第三方网站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各种媒体投放的产品广告等。

    (四)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商业银行应在理财计划销售文件和宣传材料中提供全面、完整的理财计划相关信息,进行充分的销售前信息披露,并以通俗的文字表达,确保客户能够以相关信息为基础,结合自身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预期等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七、从即日起取消《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41号)第二条的规定。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41号)第二条规定:

    “随着我国银行业开放的不断扩大,相关规章制度发生了变化,为使《办法》与相关规章制度更好地衔接,原《办法》中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向中国银监会报告时,应最迟在发售理财产品前10日将相关资料报送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现改为商业银行应在发售理财产品后5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7. 哪个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做的更专业?

现在每个银行推出的理财业务都差不太多。还要看你的资金量了,如果资金很大(最少500万以上,招商、工商等大银行有专人服务),否则无所谓了。

哪个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做的更专业?

8. 个人理财产品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有什么关系

个人理财产品就是说各种不同的理财产品,比如:基金、股票、债券、黄金、外汇、保险、银行储蓄等等。

    银行理财业务实际上就是银行在自己的各个营业部里面开设有自己的理财部门,理财部门专门接受顾客的理财咨询以及对理财产品的进行销售的业务 他们从中收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