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卷公司毕业生招聘需要什么学历

2024-05-16

1. 国泰君安证卷公司毕业生招聘需要什么学历

亲戚多即可😄

国泰君安证卷公司毕业生招聘需要什么学历

2. 国泰君安证券没有校招只有实习留用吗

你好,证券公司一般都不直接社会招聘,都喜欢自己培养人才

3. 国泰君安2017校园招聘投简历后多久才有消息

1\都是正式员工 2、投资顾问yu客户经理工作重心和考核方式有不同。

国泰君安2017校园招聘投简历后多久才有消息

4. 国泰君安成都校园招聘的投资顾问(要求硕士)都是正式员工吗?与客户经理有什么不同呢?

您好,您可以和面试人员进行详细询问。个人理解,正式应该都是正式员工。投资顾问有理财等专业要求,有为客户增值的要求,有没有营销任务等等可能不同的招聘单位也是不同的要求。肯定要以招聘单位的要求和说明为主。

5. 请问国信证券投行部的待遇怎么样?国泰君安投行部呢?对于应届毕业生而言,恳请知情人士解答,十分感激。

国信证券:  基本5500,有出差节约奖金,对于新人还有1.8W的电脑报销额度,分红奖金依你所在的项目组的效益,去年一般年底可以发到10几万吧,个体差别很大,每月差不多总体收入1万左右,算算运气好的,第一年超过20万,问题不大。国泰君安:基本工资1万出头,今年5月份刚调的,以前只有4600,据说干满2年的基本工资一般有两万多,总体上新人基本工资拿到30万,没问题。这次国泰君安的工资调整幅度还是蛮大的,有向外资投行靠拢的趋势。年底项目提成不是很清楚,只知2007年底不多,才两万的样子。国泰君安实行工资封顶10万,但是里面的报代和非报代的工资差别不大,一般有5年投行经验的,基本工资在5万每月左右。颇有实力的上海老牌券商。拓展资料:投行有项目的时候工作量会很大,路演前几天都睡不了觉 。找项目阶段不会很累。当然大的证券公司像中信那样的就天天都很累,因为项目多。 薪酬方面么 一般加上分红能到20万左右吧 不同单位不一样。但考了保荐人就不一样了,像小的证券保荐人的最低薪也90万左右,但总体趋势保荐人的薪酬是逐年递减的。国信证券是国企,所以国企的福利待遇还是有的,过年费、洗衣费甚至理发费都有的,根据职位的不同,待遇的差距也比较大,部门经理的过年费就有好几万。普通客户经理成长为部门经理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只要自己能吃苦肯努力,一般5年时间没有太大问题。 客户经理的待遇主要是底薪加提成,能拿到多少钱全看自己有多努力,一般来说,公司会提供业务平台,比如社区、银行点什么的辅助客户经理,当然能不能抓住客户还要看你自己。平均来说,普通客户经理进国信证券一年,如果你比较努力,年薪大概在10万左右,两三年后,一般可以在20-30万以上,如果这一行比较适合你,你的未来就大不相同了,甚至可以做到年薪千万。

请问国信证券投行部的待遇怎么样?国泰君安投行部呢?对于应届毕业生而言,恳请知情人士解答,十分感激。

6. 请问国泰君安的招聘具体要求是什么?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您好,我们一般的客户经理都要求有从业资格证书及本科学历。如果您有很多客户资源和社会资源可以考虑客户经理,薪酬待遇根据您的开发客户的情况而定。
希望我们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
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屠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百度知道企业平台乐意为您服务!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官网或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7. 国泰君安证券校园招聘 要几轮笔试

校园招聘笔试一般都是进行一轮,有的一些是有个简单的初面,网申结束后的一周到二周时间会进行笔试通知,面试会分为1轮或者是2轮,具体的招聘你可以参考下往年的招聘消息

国泰君安证券校园招聘 要几轮笔试

8. 请问下国泰君安2012校园招聘投资顾问的职责会不会拉客户为主的,要求是研究生的?在郑州的待遇怎样?

证券投资顾问
  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比如买卖时机、热点分析、证券选择、风险提示等,禁止代理客户操作。也就是说,投资顾问提供建议给客户参考,决策由客户自己做。赢亏均由客户承担,证券公司可能就投资顾问服务收取费用,形式包括差别佣金、按资产额或服务期收取单项顾问费用等。 

投资顾问可不是一个独立的岗位,都是客户经理或者经纪人身兼此位置,听起来这个名字很好听,但是实质上从现在来看还是没多少价值可言,如果你光指望客服咨询付费,那你肯定没法生活的,现在哪有几个去问投资顾问的,再说你即使是研究生又怎么了,你要明白,现实股市和理论差距有多么的巨大,谁会去相信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学生,你要做过几年,年年赚钱,判断很对还好说,你要是自己都没赚过什么钱,你上去搞咨询那可能有啥收入,现在收费标准什么的还不明确!别说你研究生做投资顾问,我的客户经理现在也是投资顾问,他还不是相关专业毕业的,只是做了两年多客户经理而已,本科而已,再多就是证券从业多过了几门,期货从业过了2门!这个投资顾问是服务散户的,不是服务机构的,根本不如分析师 研究员等岗位坚实富有!你做做就明白,你要不拉客户不靠经纪业务返佣做主干,光靠国泰君安给的底薪和些许的投资顾问收入能够吃饭吗?你问清楚他们给你多少底薪,是底薪,不是底薪和佣金提成以及顾问业务收入提成一起的收入!如果给你的底薪还行,你完全可以只干投资顾问生存!你要说工资,普通的客户经理一般每月都有个1000多,外加保险什么的,大头是佣金,这才是主流,因为你是研究生,可能底薪会高点,再加上招收你做投资顾问,可能会有个最起码两三千的起薪吧,一般拥有大量客户资金,客户大量交易返佣的,平均每月轻松靠佣金赚几千不是问题,所以不是你干不干投资顾问这个工作的事情,而是你自己就会主动去干拉客户这个事,即使他们不要求你,你自己也会主动干的,有收入的事情谁不愿意干,而且很可能你还是有客户资金量要求的,证券公司的饭不好吃,你要能力强客户资金超级广大,你月入几万十万上也不是难题,又不是没有,关键这些都是少数人,摊到最近几月这种行情这种大盘成交量,客户经理日子也不是多好,没人交易就没佣金可返,好在还有基本工资维持生活!
即使他们招收你专业专职做投资顾问,但是这个东西推出没多久,根本不可能有多少长期的客户付费咨询,咨询收费也未必会有多少,你拿着底薪很难活多好!你证券从业考试过了吗?证券投资分析过了吗?什么都没过,你还必须得通过证券从业考试获得相应资格后才能正式工作!多干一份事情多拿一份薪水,很合算!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   第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合规管理,健全内部控制,防范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审慎地为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第五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忠实客户利益,不得为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不得为证券投资顾问人员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不得为特定客户利益损害其他客户利益。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实行自律管理,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制定相关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七条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第八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制定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注册登记、岗位职责、执业行为的管理。   第九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覆盖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   第十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保证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数量、业务能力、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与服务方式、业务规模相适应。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和要求,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投资需求与风险偏好,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载、保存。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告知客户下列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等;   (二)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   (三)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四)投资决策由客户作出,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   (五)证券投资顾问不得代客户作出投资决策。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通过营业场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公司网站,公示前款第(一)、(二)项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监督。   第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向客户提供风险揭示书,并由客户签收确认。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要求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并对协议实行编号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三)证券投资顾问的职责和禁止行为;   (四)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争议或者纠纷解决方式;   (六)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条件和方式。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应当约定,自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客户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解除协议。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收到客户解除协议书面通知时,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解除。   第十五条证券投资顾问应当根据了解的客户情况,在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适当的投资建议服务。   第十六条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证券研究报告或者基于证券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   第十七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为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提供必要的研究支持。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证券研究不足以支持证券投资顾问服务需要的,应当向其他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购买证券研究报告,提升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能力。   第十八条证券投资顾问依据本公司或者其他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证券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建议的,应当向客户说明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   第十九条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禁止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鼓励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说明与其投资建议不一致的观点,作为辅助客户评估投资风险的参考。   第二十条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知悉客户作出具体投资决策计划的,不得向他人泄露该客户的投资决策计划信息。   第二十一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建立客户回访机制,明确客户回访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并指定专门人员独立实施。   第二十二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事项。   第二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与客户协商并书面约定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安排,可以按照服务期限、客户资产规模收取服务费用,也可以采用差别佣金等其他方式收取服务费用。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应当以公司账户收取。禁止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   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第二十五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进行广告宣传,应当遵守《广告法》和证券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广告宣传内容不得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将广告宣传方案和时间安排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媒体所在地证监局报备。   第二十六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进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举办地证监局报备。   第二十七条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的,应当执行本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观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功能,不得对其功能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   (二)揭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不得隐瞒或者有重大遗漏;   (三)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所使用的数据信息来源;   (四)表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具有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者提示买卖时机功能的,应当说明其方法和局限。   第二十八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环节实行留痕管理。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时间、内容、方式和依据等信息,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录留存。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二十九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升证券投资顾问的职业操守、合规意识和专业服务能力。   第三十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以合作方式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对服务方式、报酬支付、投诉处理等作出约定,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鼓励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组织安排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按照证券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客观、专业、审慎地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证券市场变动情况发表评论意见,为公众投资者提供证券资讯服务,传播证券知识,揭示投资风险,引导理性投资。   第三十二条证券投资顾问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   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清理违规业务、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四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附带向客户提供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投资建议服务,不就该项服务与客户单独作出协议约定、单独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其投资建议服务行为参照执行本规定有关要求。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