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他未经客户委托,可以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吗

2024-04-28

1. 证券公司,他未经客户委托,可以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吗

答:不能,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九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公司,他未经客户委托,可以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吗

2. 证券公司会不会挪用客户炒股的资金?

  证券公司不会挪用客户炒股的资金;因为开户时,资金账户是挂在你银行卡里的,比如银行卡是钱包,开个证券账户后,只是在钱包里加了一个口袋,而这个口袋里的钱被限制为只能买卖股票而已,但钱包仍然在自己手上。证券公司是无法挪用的。
  “第三方存管”是商业银行提供的一项业务,常见于证券、期货、房产等交易活动中。拿证券交易中的第三方存管来说,它是指委托存管银行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客户资金的存取与资金交收,证券交易操作保持不变。证券公司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存管。
  该业务遵循“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的原则,将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与证券保证金账户严格进行分离管理。第三方存管模式下,证券经纪公司不再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只负责客户证券交易、股份管理和清算交收等。存管银行负责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并为证券经纪公司完成与登记结算公司和场外交收主体之间的法人资金交收提供结算支持。银行负责完成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与券商银行交收账户之间清算资金的划转,将券商的清算交收程序转移到银行,由银行代为完成。

3. 为什么禁止证券从业人员持有或者买卖股票

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可否持有和买卖股票的问题,各国有不同的做法和规定。有些国家允许证券业的从业人员可以持有股票及进行股票的交易,但规定这些人员在买卖股票时,应当将各次交易成交的情况予以申报,以使其他投资者进行监督。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在我国境内,投资者进行证券二级市场上的证券投资,买卖证券,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当事人应当具有合法的资格。对此,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即在股票等依法核准发行的证券在正式交付投资者之前,不得进行转让或者交易。

为什么禁止证券从业人员持有或者买卖股票

4. 可以指导他人买卖股票吗?指导别人炒股违法吗?

      关于指导别人买卖股票是否违法这件事情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说是免费指导,而且被指导人也同意这种行为,并且造成了亏损也不追究指导人责任的话,那么这种指导别人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可以的,并没有太多不妥。
      如果换成另外一种方式来说的话,如果指导别人炒股,还要收费的话,这种性质就属于交易了。也是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指导人是持有投顾牌照的,这种算是合规的方式。因为这些人都是接受了管控的,所以不容易出现法律上面的问题,而且这些人本身投资经验也相当丰富,确实也能够给投资者带来帮助,所以一般来说不会有太大问题,这个是国家能够容忍的范围。      换言之如果没有投顾牌照,还要指导别人买卖股票,而且还对此进行收费的话就是属于违法行为了。因为在这里面就会有两个坑:第一就是你不知道指导买卖的人究竟投资水平怎么样,到底有没有真材实料,如果水平不行把你坑的血本无归这时候该怎么办?第二就是这个人的来路究竟明确不明确,如果不明确的话,可能给你一只股票让你接盘,现在这种示例时有发生,必须提高警惕。      建议:炒股毕竟是一个自负盈亏的事情,如果你是水平高的人尽量不要去随便指导别人,管好自己就够了;如果是水平低的人,那就好好学习提高自身的投资水平,赚钱的事千万不要想着依靠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