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哪些与旧准则不同的地方

2024-05-13

1.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哪些与旧准则不同的地方

重要变化条款一:会计要素的计量。新的会计体系将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fair?value)概念引入中国会计体系,公允价 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新会计准 则对计量属性做出了重大调整,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相对国际会计准则来说,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公允价值的使用程度上,新准则在公允价值的使用上相对国际 准则强调公允价值作为基准计量基础而言,仍然有一定的保留。
所带来的影响:“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就拿非货币(即实物)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 金,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表。高价卖家当,是上市公司包装利润最常见的手法。例如,上市公司的一块资产(或股权)账面值 1000万元,却以2000万元或更高的价格出售,以前需现金交易时,证监会还规定,至少必须50%的转让款到账才能计算收益,现在好了,非货币交易也可 以轻而易举地“做”利润了。资产置换双方都将各自的非货币资产高估,然后互相交易,双方账面上都有利润,可谁都知道,这全是空的。
重要变化条款二:存货。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原先采用的存货准则中的“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
所带来的影响:所谓“后进先出”法,即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参考的是最近购入的原材料存货的价格,而“先进先出”法,则是参考最早购入的原材料 存货价格。在原材料价格一路下跌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显然扩大了公司的利润率,而用“先进先出法”,则缩小了公司的利润率,原材料价格上升时则反之。 可以说,“先进先出”法更侧重于反映公司长期的经营情况。比如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显像管价格下跌过程中,一旦使用了“先进先出”法,后 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当期利润下降。又如在有色金属涨价的过程中,一些以有色金属为原料的公司,在把“后进先出”法改为“先进先出”,则将增加利润。另外 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对于生产周期长的行业,如造船及某些机械制造行业,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这将降低它们的成本,提高毛利率,提高会计利润。
重要变化条款三: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计提是此次修订的重点。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该资产可收回金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国际会计准则中, 允许资产减值的转回,但是我国的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是不可以转回的。
所带来的影响:这条新规定截断了上市公司调增利润的一大途径。目前,有不少上市公司都在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特别是一些ST公司,往往在 前一年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又在第二年以种种理由进行转回,造成盈利假象,而其实公司的主营仍无起色。新准则一实施,转回的准备无法体现为利润,这种手段无 疑将失效。由于2006年是将减值准备冲回利润的最后机会了,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会孟冬由此推测,今年上市公司将出现大量转回减值准备的动作,表面上 将提升公司利润,投资者应该加以注意。
重要变化条款四:债务重组。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被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 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考虑换出、换入资产的公允 价值以及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交易中考虑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并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这些规定将使得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 易得到更为公允地反映,一些上市公司通过以低价资产换入高价资产,从而降低成本的做法将不再可行。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哪些与旧准则不同的地方

2.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哪些与旧准则不同的地方

重要变化条款一:会计要素的计量。新的会计体系将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fair?value)概念引入中国会计体系,公允价 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新会计准 则对计量属性做出了重大调整,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相对国际会计准则来说,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公允价值的使用程度上,新准则在公允价值的使用上相对国际 准则强调公允价值作为基准计量基础而言,仍然有一定的保留。

  所带来的影响:“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就拿非货币(即实物)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 金,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表。高价卖家当,是上市公司包装利润最常见的手法。例如,上市公司的一块资产(或股权)账面值 1000万元,却以2000万元或更高的价格出售,以前需现金交易时,证监会还规定,至少必须50%的转让款到账才能计算收益,现在好了,非货币交易也可 以轻而易举地“做”利润了。资产置换双方都将各自的非货币资产高估,然后互相交易,双方账面上都有利润,可谁都知道,这全是空的。

  重要变化条款二:存货。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原先采用的存货准则中的“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

  所带来的影响:所谓“后进先出”法,即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参考的是最近购入的原材料存货的价格,而“先进先出”法,则是参考最早购入的原材料 存货价格。在原材料价格一路下跌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显然扩大了公司的利润率,而用“先进先出法”,则缩小了公司的利润率,原材料价格上升时则反之。 可以说,“先进先出”法更侧重于反映公司长期的经营情况。比如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显像管价格下跌过程中,一旦使用了“先进先出”法,后 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当期利润下降。又如在有色金属涨价的过程中,一些以有色金属为原料的公司,在把“后进先出”法改为“先进先出”,则将增加利润。另外 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对于生产周期长的行业,如造船及某些机械制造行业,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这将降低它们的成本,提高毛利率,提高会计利润。

  重要变化条款三: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计提是此次修订的重点。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该资产可收回金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国际会计准则中, 允许资产减值的转回,但是我国的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是不可以转回的。

  所带来的影响:这条新规定截断了上市公司调增利润的一大途径。目前,有不少上市公司都在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特别是一些ST公司,往往在 前一年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又在第二年以种种理由进行转回,造成盈利假象,而其实公司的主营仍无起色。新准则一实施,转回的准备无法体现为利润,这种手段无 疑将失效。由于2006年是将减值准备冲回利润的最后机会了,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会孟冬由此推测,今年上市公司将出现大量转回减值准备的动作,表面上 将提升公司利润,投资者应该加以注意。

  重要变化条款四:债务重组。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被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 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考虑换出、换入资产的公允 价值以及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交易中考虑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并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这些规定将使得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 易得到更为公允地反映,一些上市公司通过以低价资产换入高价资产,从而降低成本的做法将不再可行。

3.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4. 新会计准则同老会计准则相比有哪些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  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2、  关于存货的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
  第十条 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1、母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
  2、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
  第九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3、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第十四条 按照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其他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第十七条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4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该准则是一项新准则,用于规范土地、房产中专门用于投资(而不是自用)项目的处理。在会计报表中将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与固定资产差异不大)或者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同时规定如有活跃市场,能确定公允价值并能可靠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者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范围变化
  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二)矿区权益和石油、天然气矿产储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三)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固定资产的确认,只有两个特征,删除了单位价值较高的规定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
  3、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第六条 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 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 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条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4、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
  5、折旧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等除外。
  6、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如何入账,在新准则上还没看到。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新增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1、准则适用范围不同。 修订后,明确规定本准则不包括商誉,商誉在企业合并相关准则中规定。
  2、准则定义不同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不再区分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把商誉排除在外。
  3、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进行修订
  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第八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增加了借款费用的处理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其等值现金价格。
  5、取消原准则中的“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6、增加了使用寿命的规定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7、原准则规定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而新准则在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一旦提取就不允许冲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一、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
  新准则: 符合商业性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条件的非货币性交易以公允价值计价,不符合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不管以何种基础计价,不核算收到补价所含收益或损失的确认,而是确认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损益。
  (一)新准则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判断
  准则规定,非货币性交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两个条件为:一是该交易具有商业性质;二是换入或换出资产至少两者之一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不满足两个条件之一时,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
  因此,在新准则中是采用账面价值还是公允价值计价,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是关键。

5. 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新会计准则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业绩的影响
(二)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三)有利于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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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6. 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对企业的影响如下:
  新发布的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修订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即将修订或新增的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发布背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分散在多项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中,包括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17项具体准则涉及到了公允价值,不过我国此前并没有专门的公允价值准则,公允价值概念引入这么久,由于对公允价值如何取得,如何确定其可靠性,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参考,所以至今只有较少企业使用公允价值计量。
  此次发布的主要内容:规范了公允价值的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和级次,提出了计量单元的概念,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出具体要求。
  亮点:正式引入“计量单元”—资产或负债计量的最小单位,有利于公允价值的实务操作。
  开始实施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受影响的企业:几乎所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企业都将受到影响。主要是集中在有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工具业务的上市公司。
  可以从中得出:企业新准则要求企业披露的内容明显增多,企业需要研究这些新增的披露要求,更新相应的内部报告内容和流程以获取这些披露所需要的信息。应对会计人员进行专门的公允价值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公允价值计量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方便企业扩展并适度应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
  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发布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营安排日益增多,实务界、监管部门等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提出建议,有必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单独制定一项会计准则以规范合营安排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此次发布的主要内容:对合营安排进行了定义、分类,并对共同控制进行界定,明确了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至于具体如何核算,则由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予以规范。
  开始实施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受影响的企业:存在合营安排的企业,以及计划参与合营安排的企业可能受到影响
  可以从中得出:存在合营安排的企业,以及计划参与合营安排的企业应根据修订后的合营安排分类标准,评估现有的以及计划参与的合营安排,确定适当的会计处理。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修订背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了修订并印发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修订后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引入了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辞退福利,充实和明确了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准则将适用于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涵盖了除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以外的各类职工薪酬。本次修订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新增了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规范;充实了关于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充实了关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引入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亮点:解决了职工离职后福利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问题,是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开始实施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影响所有企业: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均会受到影响。企业需按照修订后的准则判断其分类及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特别是对于存在设定受益计划(如部分补充养老计划等)而以前未对其进行会计处理的企业,修订后的准则可能会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可以从中得出:建议企业尽早开始对各项福利进行梳理和评价,如判断为设定受益计划,还需要与相关专家进行及时沟通。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修订背景: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将综合收益相关内容补充纳入准则正文,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并进行了定义,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进一步划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区别列报。此外,原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反映的“综合收益”有关内容也作出相应调整,并在附注中增加有关披露内容。
  开始实施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影响所有企业: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均会受到影响,特别是存在其他综合收益、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企业,对报表的列报和披露影响较大。
  可以从中得出:对财务报表结构有影响,其中利润表影响较大,7月1日开始执行,建议使用会计软件的单位提前做准备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修订背景:为解决现行准则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吸收解释公告、年报通知等相关内容,完善我国准则体系,同时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本次修订就控制的定义和具体判断原则进行了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改进控制的定义。(2)引入实质性控制概念。(3)引入关于拥有决策制定权利的投资者是委托人还是代理人的判断指引。(4)引入对被投资方可分割部分的控制。
  亮点:引入了“实质性权利”的概念是这次准则修订的一大亮点。
  开始实施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受影响的企业:一些做信托、理财产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融资工具、基金的企业可能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大,此类企业的合并范围可能有所扩大。
  可以从中得出:强调企业应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该准则不再包括相关披露要求。建议企业需要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被投资方进行重新评估,确定是否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首次采用本准则导致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应追溯调整。

7. 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新会计准则构成了一个新的核算基础体系,对财务报表的经营成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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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得税方面,一方面,新准则要求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而在旧会计准则下,大多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核算。执行新标准后,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这将使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本期利润增加。另一方面,新准则规定对于亏损产生的所得税利益,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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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允价值方面,按照新准则要求,企业在利润表中单独设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用于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对企业损益的影响。在非经常性损益中,新准则未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列入其中。另外,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对企业业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资本公积的影响和净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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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务重组中,重组的收益计入利润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及负债在合并时采用购买法,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商誉及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进行减值测试,不再摊销,重组的收购折价于发生时确认为收益。

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8. 新会计准则相比旧会计准则有什么不同

2007年,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很多核算方法有所不同,体现在会计科目上,也有了很大变化。现在变化整理如下: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一旦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有之的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  
11.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3.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4.“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5.“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6.新准则设置了“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7.“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8.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9.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0.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1.“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3.“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4.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5.“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6.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