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办理哪些事项时要经过批准才能办理

2024-04-28

1. 期货公司办理哪些事项时要经过批准才能办理

期货公司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二)变更业务范围;(三)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四)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风险提示:期货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期货公司不得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不得对外担保。
期货交易所办理哪些事项是经批准才能办理的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期货交易所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二)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复交易品种;(三)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经过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期货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种,还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风险提示:期货交易所的所得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但应当首先用于保证期货交易场所、设施的运行和改善。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变更哪些事项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变更公司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四)变更公司住所;(五)修改公司章程;(六)变更组织形式;(七)合并或分立;(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风险提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变更或调整股权结构后持股5%以上的股东应当经股东资格审核。变更或调整股权后的股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资质条件。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
哪些公司解散需要经过批准
1、证券公司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解散,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期货公司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期货公司解散的,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重要的国有企业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5、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债务清偿计划。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6、保险公司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7、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自行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终止业务活动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予以解散或者关闭并进行清算。”  8、外资保险公司  《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外资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解散。外资保险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公司清算结束后需要办理哪些事项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如果自己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则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公司法规定需要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1、需要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期货公司办理哪些事项时要经过批准才能办理

2. 期货公司办理哪些事项时要经过批准才能办理

期货公司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二)变更业务范围;(三)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四)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风险提示:期货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期货公司不得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不得对外担保。
                                    
                                    
法律依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