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2024-05-13

1. 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1、贷款额度和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缴存12年可以贷到120万;如果夫妻两口子的话,按年限长的那个算。
如果研究生25岁毕业,攒够120万贷款额度,得到37岁了;就算是本科22岁开始工作,也得到34岁才能贷款120万。
计算缴存年限时,也会有几种特殊情况。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如果缴存期限是13个月,也会算为两年,可贷20万元。此外,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不会相加得出,而是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2、公积金执行“认房认贷”。之前判定首套,只看北京有没有房;现在“认房认贷”,要看全国范围贷款记录,只要曾经用过商贷或公积金贷,统统算二套。
3、二套房的贷款额度下调,从80万调到60万。
4、鼓励买房搬离市中心。如果你户口在“东城区”、“西城区”,购买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以外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
5、异地购房提取不再随便取。新规要求,在户籍所在地或者所在地省会城市购房,才可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
举个例子,如果你是河北保定的,只能在保定(户籍所在地)或石家庄(省会),去廊坊就不允许,而天津、大连,青岛,厦门这些二线城市,公积金也不能提取。
6、贷款年限到65岁,不再是70岁,月还款额不能过月收入6成。





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2. 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承租职工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和承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租房自住提取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后公布。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实际住房损失金额。可一次性提取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 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承租职工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和承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租房自住提取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后公布。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实际住房损失金额。可一次性提取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4. 请问现在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政策?

以前满足一下条件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新政策出台:【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参考来源:网络

5. 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解读是什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顿网校为您解答:

  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如下,更多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欢迎关注高顿网校五险一金专题!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定义的内涵?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3、新成立单位应当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
  新成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
  4、新成立单位开户时应提供哪些相关材料?何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开户导入表)、《住房公积金缴款书》。
  单位开户时一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5、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6、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7、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困难,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单位。
  8、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是多少?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最高比例为12%,不得低于5%
  9、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
  10、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11、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金额应该如何确定?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12、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作为全球领先的财经证书网络教育领导品牌,高顿财经集财经教育核心资源于一身,旗下拥有高顿网校、公开课、在线直播、网站联盟、财经题库、高顿部落会计论坛、APP客户端等平台资源,为全球财经界人士提供优质的服务及全面的解决方案。

  高顿网校将始终秉承"成就年轻梦想,开创新商业文明"的企业使命,加快国际化进程,打造全球一流的财经网络学习平台!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解读是什么?

6. 住房公积金政策都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政策包括的内容。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具体政策如下:1、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计息;2、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3、职工住房公积金免征利息税;4、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帐户内住房公积金;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6、职工可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情况。
一、公积金能贷款装修吗
公积金可以贷款装修。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装修贷款。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欠缴、有抵押物或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因改善居住条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装修行政辖区内的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
员工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形有: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按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员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7.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及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
一、退休可以领公积金吗
退休后有退休证明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二、公积金年冲怎么办理
公积金年冲,贷款人拿着借款合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账号和最近一期的还款凭证到借款银行办理就可以。
公积金年冲每年只能够申请一次,较为适合公积金账户余额比较多且现金压力比较小的贷款人。公积金年冲的还款是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金,等公积金贷款还完之后才可以冲还商业贷款的本金。如果想要变更公积金的冲还贷方式,必须是原公积金冲还贷协议执行满一年后才可以提出申请。
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申请条件:
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发放(或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后)且还款一个月以上,无逾期;
2、对冲还贷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且未欠缴3个月(含)以上,公积金余额之和不低于月还款额的6倍。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借款人持身份证到放款银行领取《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核实贷款相关数据,并加盖银行印章。
2、在银行领表后3个工作日内持资料到原办理贷款手续的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公积金年冲时间为4月和9月,用户可以在任意工作日申请办理公积金年冲,只不过一年仅可以申请一次。公积金年冲其实就是一年办理一次房贷金额提前还款,适合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的用户。办理年冲以后,可以一次性冲还较多的贷款本金,这样是可以减少贷款总利息的。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三、公积金什么时候会调整一次
公积金一般一年调整一次,多数情况是在6月或者7月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以去年7月1日到今年6月月30号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多数企业会在办理完6月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期公积金缴纳基数。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哪些

8.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哪些?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2、全国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
自2015年10月24日起,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预期年化利率进一步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预期年化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预期年化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保持不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最近一次调息是2015年8月26日。公积金贷款最新预期年化利率五年及以下为2.75%,五年以上为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