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能免文化事业建设费及附加吗

2024-04-28

1. 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能免文化事业建设费及附加吗

问: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上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问: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上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能免文化事业建设费及附加吗

2. 小微企业月收入低于2万,免征营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还报吗?谢谢!

免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
七、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最新条款,免税月收入由2万元上调至3万元,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但文化事业建设费还没有相应上调的文件。

3. 2018年小规模纳税人还有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未达到起征点,那么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填零申报。
2、增值税未达起征点免税也要申报,填报数据不用交税款,而文化事业费随同免交要申报但不填数据。
3、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3〕88号,七、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扩展资料: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原本是地方税务局征收)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原本是地方税务局征收)
征收管理
(一)缴费义务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二)缴费期限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扣缴义务人解缴期限,与解缴营业税的期限相同。
(三)缴纳地点
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在提供娱乐业、广告业劳务的发生地,向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8年小规模纳税人还有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4. 小规模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

文化事业建设费常见的优惠有: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情况,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      注: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减征幅度需要咨询当地税务局。      3、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5. 如何实施小微企业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

  共42项
  
  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2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土地登记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房屋登记费
  3.住房交易手续费
  交通运输部门
  4.船舶港务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5.船舶登记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6.沿海港口和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农业部门
  7.国内植物检疫费
  8.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9.新兽药审批费
  10.《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11.《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12.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13.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
  14.拖拉机行驶证费
  15.拖拉机登记证费
  16.拖拉机驾驶证费
  17.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18.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
  19.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20.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2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2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
  23.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
  24.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
  25.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26.计量考评员证书费
  27.计量考评员考核费
  28.计量授权考核费
  环保部门
  29.环境监测服务费
  新闻出版部门
  3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林业部门
  31.森林植物检疫费
  32.林权勘测费
  33.林权证工本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4.已生产药品登记费
  35.药品行政保护费
  36.生产药典、标准品种审批费
  37.中药品种保护费
  38.新药审批费
  39.新药开发评审费
  旅游部门
  40.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
  41.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42.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如何实施小微企业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

6. 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哪些

  共42项
  
  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2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土地登记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房屋登记费
  3.住房交易手续费
  交通运输部门
  4.船舶港务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5.船舶登记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6.沿海港口和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农业部门
  7.国内植物检疫费
  8.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9.新兽药审批费
  10.《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11.《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12.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13.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
  14.拖拉机行驶证费
  15.拖拉机登记证费
  16.拖拉机驾驶证费
  17.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18.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
  19.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20.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2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2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
  23.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
  24.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
  25.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26.计量考评员证书费
  27.计量考评员考核费
  28.计量授权考核费
  环保部门
  29.环境监测服务费
  新闻出版部门
  3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林业部门
  31.森林植物检疫费
  32.林权勘测费
  33.林权证工本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4.已生产药品登记费
  35.药品行政保护费
  36.生产药典、标准品种审批费
  37.中药品种保护费
  38.新药审批费
  39.新药开发评审费
  旅游部门
  40.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
  41.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42.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7. 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

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额为: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

8.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条件】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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